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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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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行为概念应更名为设权行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法律行为概念名称本身所隐藏的严重瑕疵,是导致法律行为概念难解病在德国法系内的长期流行,导致违法、无效行为能否成为法律行为的无休止争论,甚至导致中国民法竟然屏弃“无效法律行为”用语的祸根。要除掉这一祸根,必须对法律行为概念加以更名。  相似文献   

2.
法律行为概念疏证   总被引:8,自引:1,他引:8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朱庆育 《中外法学》2008,(3):325-372
<正>不明白某学术上之用语者,亦不明白该学术。(Ignoratis terminis[artis]ignoratur et ars.)——拉丁语谚导言(一)缘起众所周知,当代德国民法体系是学说汇纂(Pandekten)法学的产物。弗卢梅(Werner Flume)指出,"学说汇纂体系的主要特征在于前置总则之体例,总则之核心则在法律行为理论。"毋宁惟是,在他看来,法律行为理论是"19世纪德意志法律科学的绝对主题,而19世纪德意志法律科学所获得的世界性声誉,正是建立在法律行为理论的基础之上。"[3]就此而言,无论如何强调法律行为概念在德国法系中的地位,皆不为过。  相似文献   

3.
4.
法律行为在中国数十年的讨论产生了用词及概念界定混乱,这严重扭曲了法律行为的本意,造成了不应有的困惑。处在制定《民法典》前夜的我们,有必要对这一问题产生足够的重视。《民法通则》未定义的民事行为应当通过立法体系性解释对其概念进行界定。现已形成共识的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等词不应另赋新说而额外造成概念法律位阶的差异。对法律行为用词和概念界定的学术讨论必须以社会责任为本位,以期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民法典》总则部分设权性表意制度的用词应当实现回归,其概念的表述中应当突出意思表示和私法效果两个要件,而不规定合法性要件。  相似文献   

5.
法律行为在中国数十年的讨论产生了用词及概念界定混乱,这严重扭曲了法律行为的本意,造成了不应有的困惑。处在制定《民法典》前夜的我们,有必要对这一问题产生足够的重视。《民法通则》未定义的民事行为应当通过立法体系性解释对其概念进行界定。现已形成共识的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等词不应另赋新说而额外造成概念法律位阶的差异。对法律行为用词和概念界定的学术讨论必须以社会责任为本位,以期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民法典》总则部分设权性表意制度的用词应当实现回归,其概念的表述中应当突出意思表示和私法效果两个要件,而不规定合法性要件。  相似文献   

6.
在研究法律行为的意志性的同时,不可避免对于法律行为概念进行必要的分析,因为特性总是从概念中引申而来。  相似文献   

7.
本文对法律行为概念、特征、构成等进行了简要介绍,进而阐述我国法律行为存在的问题,加深自己对于此问题认识和理解,帮助自己进一步学习。还对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关系和区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就法律行为存在的若干问题探讨如下,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8.
论法律行为制度的源起及其结构效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冀韬 《法学论坛》2006,21(3):64-70
法律行为制度的源起自罗马法始至德国民法典确立经历了四个主要阶段。意思表示理论是法律行为制度衍生的理论基石,意思表示理论的细化是德国民法区分不同类型法律行为的理论基础。法律行为制度的结构效应有二:一是在民法整体结构上形成“人-法律事实-民事权利”模式;二是法律行为制度在不同的领域应有不同的类型,如物权行为、债权行为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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