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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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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罗尔斯与诺齐克是坚持新自由主义的两个代表人物,但是他们对于正义问题的理论相差很大。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主要集中在他的两个正义原则中,他从自由平等的观念出发,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而诺齐克在批判和继承了洛克理论的基础之上,以个人权利为核心创设了持有正义理论。文章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罗尔斯的分配正义观,对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别原则这两个正义原则进行了分析;第二个部分是诺奇克的持有正义观,内容主要包括获取的正义原则、转让的正义原则和矫正的正义原则;第三个部分是对分配正义和持有正义观念的相同点和不同点进行具体分析;第四个部分是罗尔斯的正义观对于中国正义观念发展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经济法的实质正义观及其实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分别属于近代和现代法律分配权利和义务的价值观念。形式正义是按照绝对平等和自由的原则分配权利和义务,而实质正义则是根据主体身份特征进行倾斜式分配。实质正义不但促进了民法的社会化,而且催生了经济法和社会法的诞生。实质正义首先通过立法环节转化为具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及法律责任,其次通过行政和司法机关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3.
自从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刑罚,刑罚正义一直是法学家关切的主题。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分别阐述论证了各自的刑罚正义思想——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价值观念,个人本位和社会本位的刑罚正义思想分歧的实质在于如何处理个人自由平等与社会秩序的关系问题,即自由平等与秩序的价值关系问题。秩序是法治社会的基本价值需要,没有良好的秩序,也就没有公民的自由和平等。同样,自由和平等是人的自然权利,没有公民个人的自由与平等,也就不会有良好秩序的形成。现代法治社会中的刑罚正义思想则体现出二者内在的辩证统一。  相似文献   

4.
罗尔斯、诺齐克、沃尔泽分别发展出各自的分配正义思想。罗尔斯强调了无条件的完全平等和有条件的不完全平等的统一:诺齐克论述了持有正义是进行分配和行使国家职能的前提;沃尔泽概括了各个领域各有其自己的正义原则。三位关于分配正义思想存在着方法论的不同;对经济自由的态度不同;平等与自由的侧重点不同;国家是否应该接受和贯彻分配原则的观点不同;分配原则是否存在唯一性的认识不同;对权利的重视程度不同。  相似文献   

5.
生物安全法之正义价值探析——以罗尔斯正义理论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物安全法的正义价值体现为自由和平等两个侧面:自由侧面体现为公众和现代生物技术研发应用者的权利和相应的义务,平等侧面体现为法律地位平等、机会平等和待遇平等。根据罗尔斯正义理论,自由和平等在生物安全法中遵循"自由权利优先→机会平等→合理差异"的适用顺位,并表现出实质正义和社会正义的倾向性。如果正义价值与生物安全法的秩序价值和效率价值发生冲突,则后两者在价值取向上应服从于正义价值的要求。  相似文献   

6.
平等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权利,一直为人们所不懈追求.平等含义是多元化的,本文从平等的适用标准出发,讨论了平等与公平、平等与正义及实现精神上平等的问题,从而挖掘平等的真谛.  相似文献   

7.
在《正义论》中,罗尔斯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的理念,他所强调的"平等的基本自由原则"、分配正义中的"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与"差异原则"以及正义制度对个体道德的诉求等内容对于加强社会的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本文对两大正义原则的具体构成与适用范围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解读,力求揭示出罗尔斯正义理论和正义原则在制度建设层面的借鉴意义与价值。  相似文献   

8.
正义是人类社会追求的永恒理想,总是体现为平等。通过基尼系数和库斯涅兹曲线反映的两种正义观得出:基尼系数总体上的减低反映了罗尔斯的第一正义原则的优先性。允许一部分人先富符合诺齐克正义观中的机会平等思想。针对贫富分化差距扩大的现象,罗尔斯提出了有利于"最不利者"的差别原则。诺齐克提出了通过矫正正义实现获取的正义和转让的正义,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建立一个充满平等、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9.
社会分配法的价值范畴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配正义作为社会分配法的基本价值范畴,是一个由平等、自由、公平、效率等要素性价值目标构成价值体系。但是,在不同国家的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分配法律制度的主导价值追求和目标排序是有明显差异的。在分配法律制度中,分配正义将通过基本原则这一价值载体来确认和指导法律调整分配关系的目标定位和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0.
民法公平原则新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易军 《法学家》2012,(4):54-73,177,178
我国有部分民法学者否认公平为民法基本原则,但基于"正义在近代以降的人类德性体系中居立核心地位"、"市民社会提供了私法正义发生的环境与舞台"、"私法正义具有无法为公法正义所取代的独特性"、"民法中的公平并非重复宣示法的一般价值"、"一些大陆法系国家承认公平为民法基本原则"等考虑,公平足以充任民法基本原则。公平原则意指在民事生活领域,应使"各人得其应得"的观念求取最大程度的实现。公平原则表现为交换正义、归属正义、矫正正义与分配正义等具体类型,而它们又各自透过一些具体的民法制度加以实践。民法上的公平一般具有程序性、形式性的品性,诉诸客观等值标准的显失公平、情势变更、违约金增减、瑕疵担保责任等,以及旨在实践分配正义的民事权利能力、无过错责任、公平损失分担、抛掷物致害责任等制度具有实质性或结果性,在民法中居于例外地位。  相似文献   

11.
选举权包含多种法规范上的地位和关系,可看作一个有关选举的权利束。按照霍菲尔德的权利理论,可以从权力、自由、豁免和求四个维度来理解选举权。在权力维度上,选举权意味着对授权和代表关系的法律控制力,选民行使选举权的结果便是授权和代表关系的形成、变动和消灭。在自由维度上,选举权意味着个人有权自由地行使选举权力,不受国家、组织和他人的干涉。在豁免维度上,选举权意味着公民有不受约束的选举自由,国家没有不当干预选举自由的权力。求维度的选举权与其他维度的选举权紧密相连,它以选举权之权力、自由和豁免三素为主张对象,在一定意义上,其他维度的选举权只有与求维度的选举权结合起来,才能变得更有力、更具有可实现性。  相似文献   

12.
曾哲 《时代法学》2007,5(4):12-17
法伦理学正义价值概念应导入中国和平崛起的法律价值这一在国际法域争论正酣的发展权平等保护问题,中国"和平崛起"是对"和平发展"本质的创新表述,一国崛起的权利即为一国发展的权利。"崛起权"即发展权,而平等的发展权则是人类最基本的正当人权形式之一种。中国和平崛起的正义价值在人权之发展权上应定位为:一曰价值的基础性,二曰价值的母体性。  相似文献   

13.
石佑启 《河北法学》2007,25(3):21-25
私有财产权是个人维持其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保障,是人之为人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权利,它不是财产作为物的权利,而是人作为人支配物的权利,是一项基本的人权.财产权与生命权和自由权一道被称为三大基本人权,是人权大厦的基石.财产权又构成生命权、自由权发挥作用的物质基础和条件,是生命权、自由权自然延伸的结果.没有财产权作为基础的生命权和自由权是不现实的,财产权越安全,生命权就越有保障,自由权就更为真实和牢靠.  相似文献   

14.
财富分配不公是我国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难题。针对该问题,有学者仅从财富分配正义的单一价值目标展开有关探讨,而忽略或较少涉及到风险分配不公的问题。由于社会分配的对象既包括"看得见摸得着"的财富,也包括"看不见摸不着"的风险,因此,社会分配正义价值目标的实现亦应相应地包含财富分配正义和风险分配正义的双重路径。基于此论点,本文探讨了财富分配正义和风险分配正义各自不同的运行机理和两者之间的互动逻辑关系,并从法律调整的层面上提出和论证了财富分配正义中的"机会正义"和"结果正义"问题以及风险分配正义中的"归责前置机制"和"责任承担机制"问题。  相似文献   

15.
基本自由权之逻辑终点,可分为内外两面:所有自由中自主性最高的那一个,可谓自由之内在极限;而在整体法秩序中,宪法实定法所能给出的最边界自由,可谓自由之外在极限。当代国家所面临的同性恋者权利问题,正是自由这两个面向结合最为紧密的法律难题之一。面对这样一个临界权利的难题,2003年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公认是持保守主义观点的大法官占多数的格局下,却通过劳伦斯案判决,对当今人类实定宪法上的最为极限的自由,做出了一个颇为激进的自由主义宣告。  相似文献   

16.
曾粤兴 《时代法学》2013,11(1):47-51,58
律师的辩护权是律师群体的一项重要职业权利。尽管在中国没有被列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在一系列国际法律文件中被明确为基本人权。在刑事诉讼结构中,控辩双方力量相对均衡才能有效保障法官作出客观公正的裁判。刑诉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第250条虽对律师辩护权进行了规范,但该条第2款的规定仍有四点不当之处,包括违背控辩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基本要求,不符合正义的基本要求,超越法律的规定,损害律师群体形象。  相似文献   

17.
李锦峰 《行政与法》2010,(8):97-101
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取消了城乡代表权差异化配置的条款,这一显著变化表明我国选举制度向实现公民的完全平等迈出了一大步。但它具有的意义不只如此,它还为进一步实现公民选举权的自由维度提供了基础。从平等方面看,选举法的修改在公民投票权平等的基础上,实现了公民代表权的平等,也就是在"同票"的基础上实现了"同权"。按照城乡同比例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中城乡代表的比例会和社会构成中城乡比例一致起来,从而提高了人大对社会的代表性。当然,按照独立论的解释,过高的官员比例也同样是可能具有高代表性的。但这种争论只涉及到了问题的表层,最重要的问题应该是代表是如何产生的,这是与选举权中的自由向度紧密相连的问题。如果不能实现公民在选举中充分的自由权利,保证代表能够合理、公正地产生,那么平等也只能成为摆设。选举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应该是在平等的基础上实现公民的自由选举权。这是选举法修改实现选举平等之后带给我们的进一步的理论思考。  相似文献   

18.
针对当前分配领域中存在的失范现象,学界提出了“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两种矫治方案,但由于陷入过多的理论化、哲学化争论,缺少对其可实施的条件和制度改造的分析,难免流产。倘若换一条思路,基于“问题-解决”方案,从“市场-政府-社会”和“问题-原因-对策”框架切入,在尊重市场、政府和社会三种不同的分配原则前提下,将法律作为政策的工具来执行,通过构建市场、政府和社会之间相互协调补充的分配法体系,规范当前不同领域的分配失调行为,将有可能改善贫富差距过大现象.  相似文献   

19.
生命健康权是人最根本的权利,在医疗纠纷中无论发生何种侵权行为,只要损害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都必须进行救济和赔偿。医疗纠纷可以通过诉讼、非诉讼两个途径来解决。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民法确立的对医疗侵权行为造成损害予以救济的基本原则,是法治社会对人权提供的最基本法律保障。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活动中过错赔偿原则通过刑法的非刑罚处理方法体现出来,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受害人可以从中获得经济赔偿。  相似文献   

20.
论平等就业权的界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雄 《河北法学》2008,26(6):66-72
平等就业权在西方的实践路线主要是禁止就业歧视和推行平等就业政策,受各国不同文化和"意思场域"的影响,平等就业权很难在西方语境中探究其直接而完整的概念支撑体系。在我国,当平等就业权研究还未达成共识的时候,创设制度层面的反就业歧视法制,无疑是非常困难的;保护平等就业权一般被简单地解读为禁止就业歧视。由于平等就业权具有保障生存权的积极功能和价值承载,回归其本来的面目,具有正本清源的作用;平等就业权的界定是重构其理论体系的基本前提。平等就业权准确界定的关键,是依法规制平等就业权与用工自主权之间的界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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