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余承渊 《法制与社会》2013,(11):169-170
在我国关于招标投标合同成立的标志基本都以中标通知书为招标投标合同成立的标志。本文认为中标通知书的性质及其效力因招标行为的性质而存在区别。本文从合同法原理和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对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性质进行了简要的分析,以期能够科学准确地界定中标通知书的性质。  相似文献   

2.
刘志学 《法制与社会》2013,(26):238-239
建设单位经过法定的招投标程序,确定了建设工程施工的中标人,并依法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因为种种原因,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一方毁标,拒绝签订施工合同,那么,此时,施工合同是否成立生效,毁标者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还是违约责任?对此,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认为施工合同没有成立,毁标者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一种认为施工合同成立并生效,毁标者承担违约责任。本文通过对招标文件、投标标书、中标通知书这三个文件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结合《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进一步与国外有关招投标理论与实践分析相结合,作者得出结论:中标通知书发出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并生效,中标人或者招标人任何一方毁标、拒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3.
论政府采购合同的成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对招投标行为的性质、政府采购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及拒签政府采购合同的责任等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招标行为是要约邀请,投标行为是要约;政府采购合同自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时成立;采购人拒发中标通知书或已发中标通知书但拒绝与中标的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但不应承担行政责任。中标的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行政责任。  相似文献   

4.
建设工程的招标行为应是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而投标行为应是要约而非承诺。因而中标通知书不能意味建设工程合同的成立 ,但因现行立法的缺陷 ,从应然意义上 ,中标通知书应导致建设合同的成立。故相关立法应作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经过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如果招标人拒绝签订书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还是缔约过失责任?对此,司法实践中和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主流观点认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尚未成立生效,悔标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6.
招标是以竞价形式选择交易对象的方式,是国际国内经济贸易中选择供应商常用的方式。但是,在招标投标实践中,对于有些问题的认识仍然存在较大的争议,中标法律效力的认定即是其中之一。因此,有必要进行相应的研究,厘清相关的认识。一、关于招标程序与中标通知书法律效力的争议目前法学界主要存在四种观点: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并不能证明招标采购合同已经成立,因为《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  相似文献   

7.
市场经济需要政府采购法制化1999年10月13日,北京美江、智业、厦华达宇、天资四家公司应厦门第二医院(以下简称二院)的邀请,就医院管理网络工程进行招投标。当晚,二院招标组集体研究后确定美江中标,并要求美江立即开展合同具体条款拟定工作。10月15日,美江收到二院发出的《中标通知书》。10月25日,美江将合同送交二院签章。11月1日,美江收到二院通知书,声称接市卫生局通知该项目送厦门市投标站进行重新投标,因此原中标通知作废。11月29日,厦门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重新进行招投标,智业中标,美江落选,于是成讼。本案目前尚在审理过…  相似文献   

8.
《政法学刊》2015,(1):52-58
请求参照无效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是有条件,施工人既有权选择请求参照无效施工合同结算,也应可以选择请求据实进行结算。建设施工合同的成立,应该是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计算,不应该按照到达之日计算。中标通知书作为书面承诺,在生效问题上,与《合同法》到达主义不同,《招标投标法》持投递主义立场。在经过招投标程序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成立的时间问题上,应该按照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规则来解决,应认定为中标通知发出之日成立。备案不应作为认定白合同的依据,招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在中标通知发出后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两个以上无效合同情况下,仍然可以参照建设施工合同无效条件下结算的规则,由施工人行使选择的权利。  相似文献   

9.
王瑶 《中国律师》2009,(8):70-71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不断提升,以房地产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为代表的建设工程领域得到迅猛的发展。但伴随着众多大型项目的启动和实施.在施工领域陆续出现了诸多法律纠纷及热点问题.其中以招标人,即项目业主,向中标人下发中标通知书后擅自改变中标结果、更改中标价格或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情形十分普遍。  相似文献   

10.
检察法律文书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职能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例如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起诉书、不起诉书、抗诉书以及纠正违法通知书等等。检察法律文  相似文献   

11.
正刑事诉讼中,发出刑事纠正违法通知书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常用形式。实践中,检察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存在回复率低、回复不规范等问题,起不到有效纠正违法行为的作用。因此,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本院刑事纠正违法通知书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分析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办法,确保  相似文献   

12.
企业     
正汉邦高科中标1.71亿雪亮工程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本刊讯】汉邦高科(300449)7月25日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移动宁夏公司")发出的《中选通知书》,确认公司为中国移动宁夏公司2019年"雪亮工程"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7172万元。汉邦高科2018年营业收入5.63亿元,此次中标额度约占其去年总营收30%。因此,如若该项目如期进行,将大幅提升其2019年营收。  相似文献   

13.
正《招标投标法》虽然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但未明确当事人不按照招投标文件签订备案合同的应当如何结算工程价款,也未明确何为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也仅仅规定了另《招标投标法》第45条规定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然而,《招标投标法》并未进一步明确该法律责任究竟是何种责任。  相似文献   

14.
展望 《中国公证》2004,(3):20-21
1投石问路 长期以来,拖欠电费、窃电、危害电力设施等现象一直困绕着厦门电业局,电业局也曾采取过许多解决措施,如当场告知法律后果或发出书面催缴电费通知书、停电通知书、窃电处理决定书、隐患通知书等,但效果甚微.明明已当场告知,却说从不知道这回事,明明已收到相关通知书,却说根本没收到.  相似文献   

15.
驳回申诉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申诉案件中,认为申诉无理的,对其申诉予以驳回所使用的一种法律文书。写好驳回申诉通知书,对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把维持原判,驳回申诉案件的服判息诉工作做好、做细,应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好申诉人的思想工作,说服其息诉;二是制作下达驳回申诉通知书时,应认真把  相似文献   

16.
由于没有明确人民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的期限,司法实践中,往往出现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不能及时或过早下达的情况,严重损害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笔者建议立法机关完善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的有关规定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或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7.
针对检察机关的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使用中存在适用对象不全面或超范围追诉,在执行中存在刚性不足,落实不到位,在程序上也缺乏明晰统一的规定,对侦查机关的异议没有设定救济程序等方面的问题,本文提出解决方法一要准确理解法律原意,明确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的适用对象和范围,二要完善后续保障措施,确保追诉效果。  相似文献   

18.
向被执行人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的做法不妥编辑同志:现在有些法院在执行民事、经济案件的过程中,首先向被执行人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然后在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时强制执行。笔者认为这种做法缺乏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理由:一、对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依据,法律...  相似文献   

19.
赵记伟 《法人》2015,(2):68-69
中国企业在应对走出去的法律风险方面,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相关制度。制度是行为规范,如果没有一个制度来作为行为规范,海外经营就会出现很多预想不到的困难2014年底,墨西哥交通和运输部宣布由中国铁建牵头的联合体中标墨西哥城至克雷塔罗高铁项目合同项目,纵然墨西哥方面声称整个高铁项目的招标过程完全公开透明,符合法律要求。却由于外界质疑和墨国内压力3天后宣布取消中标并将重新招标。此举引起国内哗然,受墨西哥取消中标结果的影响,中  相似文献   

20.
樊斌  周利 《中国律师》2003,(9):84-86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是霍姆斯大法官的名言,曾被人引用无数次。的确,现实法律生活给我们的法学研究提供了大量的研究课题和丰富的素材,也正是法学研究生命力永不枯竭的源泉。在此,笔者有意通过一起平常的司法案例,探询其中隐藏的法律价值理念与法理基础,同时也希望引起对相关制度建设的关注。突现的制度冲突原告甲向法院起诉被告乙,法院在受理案件的同时向原告送达了举证通知书和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指明了举证期限,举证须知则载明了相关注意事项,并说明了逾期举证的后果。但由于原告方的疏忽,原告方一份至关重要的证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