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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院执行体制的市场化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执行难"的问题在英国同样存在,但没像中国那样突出。这与英国法院执行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有关,也是英国近年来民事执行改革的结果。〔1〕一、传统执行模式及其缺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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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执行体制存在问题较多,本文在刑事一体化背景下提出法院主导、监狱实施的执行体制。首先,从执行权的司法性、行政性之争开始,认为执行权具有司法的一些特点,同时又具有行政的一些特点,并导出是何种性质并不重要,关键是要利于司法目的之实现。其次,论述了刑事执行一体化的大背景。进而指出法院作为一体化中的第一体的论断。最后,对具体的制度设计进行了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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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同志指出:“司法公正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和灵魂。”而司法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建立一套合理有序、保障司法公正的机构体系和管理体制。目前,我国现行的法院管理体制呈现出许多不利于维护司法公正的弊端,这已是司法界的共识,对之进行改革已成为客观迫切要求。本文重点就法院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谈几点浅见,以期为正在深入进行的法院改革尽微薄之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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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体制现状及改革前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法院司法体制应当改“块块领导”为“条条领导”;解决司法活动行政化的问题,必须改革“集体负责制”、“首长负责制”为“法官负责制”;实现司法公正必须革除“暗箱操作”,强化公开审判,改“纠问式”审判方式为“控(辩)式”审判方式;法官队伍必须走“精英之路”,以高标准、高素质、高品位的法官选任制度为保证,建设一支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官队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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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人林建华来说,他这几年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公司的财产被法院非法强制划走,3年诉讼,历尽周折,虽然打赢了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贪赃枉法的法官们也被逮捕法办,然而,直到今天,法院的赔偿仍然没能追讨回来。林建华对着苍天发出这样的呼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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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执行体制的现状及其改革的必要性 对于执行体制,理论界和实务界很少论及,笔者尝试将其定义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组织活动方式和运行机制,是一系列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稳定性制度的总和,它不同于执行具体法律制度的适用,而是对整个执行工作起统率、指导作用的准则,是法律适用的前提和保障。执行体制的优劣决定着执行工作开展的好坏,因此,改革、完善执行体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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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税务法院的设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较之税务法庭,设立专门的税务法院更有利于现阶段税收司法案件的处理,更有利于纳税人权利的保护,更有利于税收司法独立的保障,也更有利于全国税收司法的统一。我国应确立税务法院隶属司法系统的模式,按照经济区域、审级要求合理构建税务法院系统和确定管辖,尝试建立巡回审理的制度,并建立合理的税务法官选任、管理制度。我们应该逐步扩大税务法院司法审查的范围和权力,使税收司法在制度上与行政复议衔接协调,并尝试建立小额涉税纠纷解决机制,以便为纳税人提供便捷而充分的权利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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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国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法律方案正式出台。为落实这一《决定》,最高法院9月10日召开知识产权法院筹建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组建知识产权法院的各项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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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自从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11月第1版,页15)以来,全国许多地方法院热情高涨,多地表示本地条件成熟,已做好率先试点的准备。但是,在一次名为中国知识产权法院建设的现实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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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上下倾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最高法院肖扬院长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和谐社会进程中,认清形势,明确职责,找准定位,发挥作用,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切实增强执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把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执行工作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已成为各级法院必须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法院和谐执行不仅符合我国民族心理和法律文化传统,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必然要求。一、对和谐执行的认识和理解和谐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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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非监禁刑及其执行体制的改革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本文论述了非监禁刑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简要分析了中国目前的非监禁刑种类 ,探讨了非监禁刑执行的改革问题 ,认为非监禁刑主要应当由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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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后,不具体组织实施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而是将此项工作再委托罪犯羁押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首先,该做法违背了有关程序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应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7日内执行。”这一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执行死刑工作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而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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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国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法律方案正式出台。对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及司法体制改革来说,《决定》尽管带有“试点”的性质,但它仍不失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既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举措,也奠定了知识产权司法制度的发展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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