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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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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法中溯及力相关问题探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反映了现代刑法理念的要求和刑法价值观的内容,是罪刑法定的内容与精神的统一。当行为时法与裁判时法之间出现“中间法”时,应有条件地适用“看两头,弃中间”的规则。跨法犯的刑法适用应体现从轻精神,司法解释有关累犯跨法适用的规定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2.
林荫茂  张健 《法学家》2001,(5):74-77
一、问题的提出 行为时法、中间法、裁判时法的适用问题属于刑法的时间效力问题或溯及力问题。从旧兼从轻原则、不溯及既往原则,是刑法界比较熟悉的刑法时间效力原则,是处理犯罪行为时和犯罪裁判时法律不一致情况下的法律适用原则,这是新旧两法的选择适用问题。但在近期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因涉及适用刑法修正...  相似文献   

3.
如何适用刑法溯及力的规定白山云我国新刑法溯及力的规定,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这一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如何适用,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和探讨的问题。一、如何掌握“不认为是犯罪新刑法生效后,对新刑法生效前的行为,只要新刑法和原刑法(包括单行刑事法律及附属...  相似文献   

4.
刑法的溯及力,又称刑法溯及既往的效力。它是指一个新的刑法制定并生效施行后,对它生效以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以及行为后裁判前之法律有变更时,是否适用裁判时之法律,如果适用,那么新的刑法就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如果不适用,就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关于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世界各国刑事立法的规定不尽一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从旧原则。指新的刑事法律对过去的行为一律没有拥及力,一概适用行为时的刑法。适用这一原则的国家主要有英国及美国数州。(2)从旧兼从轻原则。指新的刑法…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和刑法立法解释溯及力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修正案和刑法立法解释的溯及力,是指刑法修正案和刑法立法解释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我国刑法对于溯及力问题,从实际需要和罪刑法定的要求出发,采用了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立法解释应受罪刑法定原则的制约;当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在适用上发生冲突时,不能简单地以“后法优于前法”的规则选择适用。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秉承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其中"从旧"是对罪刑法定原则内容的反映,"从轻"是对罪刑法定原则根本精神的体现。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对禁止令、限制减刑问题的相关规定,没有严格遵循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但是,有关自首、坦白、减刑、假释以及特殊累犯与数罪并罚的"跨法"适用的规定均符合现行《刑法》的溯及力规定。  相似文献   

7.
《北方法学》2022,(6):107-117
刑法解释结果的不同可能影响从旧兼从轻原则最终的适用结果。溯其根源,从旧兼从轻原则不是对刑法规定的简单比较而是涉及到行为评价。刑法司法解释等有权解释的介入也完全可能改变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结果。刑法解释对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的影响可能会造成司法不统一的不良局面,并且破坏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的基本逻辑。刑法解释对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的影响虽不可绝对避免,但是部分不当影响应当得到纾解。具体而言,应当避免通过刑法司法解释等有权解释进行司法入罪,同时在立法竞合化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可强化立法必要性的论证,提高立法技术,从而减少刑法解释对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的不当影响。  相似文献   

8.
修订后的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那么,刑法司法解释对其生效实施以前的行为是否有溯及力呢?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分三个方面:一是刑法司法解释对所解释的刑法规定颁布实施以前的案件是否有溯及力;二是刑法司法解释对所解释的刑法规定实施以后而自身...  相似文献   

9.
论从旧兼从轻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旧兼从轻原则主要适用于定罪判刑,而不适用于程序性规定,原则上也不适用于刑罚执行制度,但是,实质性地影响自由刑之刑期长短的规定除外;从旧兼从轻是直接针对表述具体刑法禁令的新旧刑法分则罪刑式法条而言的,在此基础上,可以交叉引用新、旧刑法条文,分别确定被告人应当被判处的刑罚并比较处刑的轻重;当裁判时法与行为时法之间存在着中间时法(条)时,必须在行为时法与最终判决宣告前曾经生效的所有中间时法、裁判时法之间选择,而不是仅仅在行为时法和裁判时法之间进行选择。  相似文献   

10.
刑法溯及力若干问题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溯及力问题在刑事司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全面贯彻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保障公民人权以及开展国际司法协助的需要。但在司法实践中,刑法的溯及力存在着一些有争议的疑难问题。笔者期望借助于对此问题进行的探讨能使刑法的溯及力原则得到正确、全面的理解与适用。  相似文献   

11.
在刑法溯及力问题上,国际上通用之原则为从轻兼从旧。我国1979年刑法也采此原则,1997年修订后之新刑法仍坚持这一原则。这对于稳定法律秩序和法律功效,无疑是大为有益的。新刑法第12条第2款同时还规定:“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  相似文献   

12.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一个新的刑事法律制定后,对以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新的刑事法律就具有溯及力,否则就没有溯及力。因此,在制订一项新的刑事法律时,必须同时规定它的溯及力。各国的刑事立法,对溯及力的规定,都是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形,以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为目的的。在刑法理论上将各种不同的溯及力,概括为以下几种原则:从旧原则、从新原则、从新兼从轻原  相似文献   

13.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罪行法定原则的延伸,虽然已作为刑法总则当中的一条基本原则得到适用,但在实践过程中仍有一定的模糊性,本文意图通过对此问题进行探讨达到厘清刑法溯及力相关问题,寻求解决之法的目的.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法学界有观点认为,依照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能够直接推论出,刑法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也必须遵循“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否则便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这是不符合逻辑的。解决此问题应当遵循逻辑原则。刑法原则、规则的适用范围不应扩张至其逻辑倾向衰竭的场合,在其逻辑倾向强烈且没有衰弱的时候应当受到尊重而不宜被强行扭曲。在我国,刑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判例均不属于刑法的渊源,不受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限制。相反,刑法解释具有与解释文本即刑法同步的时间效力。  相似文献   

15.
1997年刑法颁布后,刑法追诉时效延长制度做了重大修改,按照刑法"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新的制度不应具有溯及力。但从刑法第12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程序问题所遵循的溯及力原则、"有利于被告原则"的正确理解等角度,对发生在1997年刑法颁布前的犯罪行为如果在1997年刑法生效后仍然处于追诉期,则一律采用1997年刑法相关规定处理刑法追诉问题。  相似文献   

16.
本文主要分析了刑法解释的溯及力的问题,阐述了法律及其解释的适用所应当贯彻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对司法实践中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提出了质疑,认为对于司法解释的适用应当采取从新的原则,以体现人权保障的法治精神。  相似文献   

17.
郭晓红 《法学评论》2023,(1):107-118
频繁修正刑法的背景下,新法较之旧法是否有利于被告、在何种范围内有利于被告变得更难判断,有必要正确对比新法与旧法,使新法在溯及既往行为时真正贯彻“从旧兼从轻”。以《刑法修正案(十一)》为例,其所增设的诸多轻罪,如高空抛物罪、妨害安全驾驶罪等,是不利于被告的规定,但实务中却被以有利于被告之名而溯及既往。新法对部分犯罪的构成要件、罪数认定规则、量刑档次、罪后量刑情节的调整,部分有利于被告、部分不利于被告。新法诸多规定,形式上有利于被告,实质上不利于被告。既往审判实践中,类推适用刑法还较为突出,在贯彻从旧兼从轻原则时,不能将既往类推适用刑法的判决作为理解“旧法”的依据。对新法中有利于被告的规定在适用中应进一步落到实处,防止对其作不利于被告的解释而溯及既往。应防止将本该认定为重罪的既往案件,以从旧兼从轻为由,将新法增设的轻罪名溯及既往,忽略重罪与轻罪的竞合。还应防止对不利于被告的规定作有利于被告的解释,进而将其溯及既往。  相似文献   

18.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这一条款是关于新刑法溯及力的规定,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对新刑法生效前的行为,原则上按当时的刑事法律定罪处罚,只有当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处刑比原刑法轻的,才适用新刑法。这一规定,看起来简单明了,容易理解…  相似文献   

19.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下称《补充规定》)公布施行后,对它的溯及力有不同的理解.现将本人学习所得整理成文,以求教于大方. 法律的溯及力(又称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一个新的法律施行后,对施行以前发生的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新的法律就有溯及力,否则,就没有溯及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补充规定》,是一个刑事法律,其本身并没有规定是否具有溯及力.但我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本法总则适用于其他有刑罚规定的法律、法令,但是,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据此,《补充规定》的溯及力就应当按照《刑法》第九条的规定来确定.《刑法》第九条规定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因而,《补充规定》对其施行以前的行为不具有溯及力,但是,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且按照《刑法》的规定应当追诉的行为,如果《补充规定》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应适用《补充规定》.  相似文献   

20.
对处理新刑法生效前的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问题,应以“从旧兼从轻” 为基本原则。时效延长应一律从旧,适用对被告人较为有利的旧刑法;对于追诉期限,应严格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根据新、旧刑法中较轻的法定最高刑予以确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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