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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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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在贩卖毒品过程中,居间行为较为常见,居间人从中进行沟通、撮合,促成了毒品交易的实现和毒品的流通。贩卖毒品中的居间行为在理论上的认识与实践中的适用均存在一定的争议与困惑。对居间行为的理解与定性,要综合考虑居间人的主观认识、客观行为以及所起到的作用,综合全案进行定性。在居间人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仍然实施居间行为的,可以以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相似文献   

2.
当前,在贩卖毒品过程中,居间行为较为常见,居间人从中进行沟通、撮合,促成了毒品交易的实现和毒品的流通.贩卖毒品中的居间行为在理论上的认识与实践中的适用均存在一定的争议与困惑.对居间行为的理解与定性,要综合考虑居间人的主观认识、客观行为以及所起到的作用,应综合全案进行.对居间人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仍然实施居间行为的,可以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相似文献   

3.
贩卖毒品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有偿性地非法流转,主观方面则不以牟利目的为必要.以毒品交换财物或财产性利益的,应当构成贩卖毒品罪.由于非财产性利益的价值不能通过金钱衡量,故以毒品交易非财产利益的行为并不符合贩卖毒品行为的本质特征.由于无偿赠与毒品的行为并不满足有偿性的要求,也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居间介绍买卖毒品、为吸毒者代买毒品行为则应视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4.
贩毒居间行为为贩毒行为人之间的毒品交易提供机会、创造条件,是介于刑事犯罪与治安违法之间的违法犯罪行为.当前,法律和司法实践对贩毒居间行为的定性存在一定的操作困难.对贩毒居间行为不宜一概作为刑事犯罪或作为治安违法行为定性处理,应当综合考虑贩毒居间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等因素加以判定.贩毒居间实行行为、贩毒居间卖毒行为和为获取利益的贩毒居间行为都是故意为贩毒提供条件、积极促成.甚至获取暴利,有着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特征.应结合其他情节作为刑事犯罪定性处理.  相似文献   

5.
贩卖毒品是有偿转让。单纯将毒品赠予他人的行为缺乏有偿性,显然不成立贩卖毒品罪。"居间介绍"买卖毒品行为具有无偿性和辅助性,除非具有帮助他人贩卖毒品的故意,对他人实行贩毒行为并达到既遂起到促进作用,且具有有偿性,否则不能成立贩卖毒品罪。"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的,应当根据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否具有有偿性以及获利的数额或者比例,判断是否成立贩卖毒品罪。单纯互易毒品行为难以认定具有有偿性,难以认为具有侵害公众身体健康法益的危险,原则上不成立贩卖毒品罪。但是,用毒品与其他财物、财产性利益或者非财产性利益进行交换的行为均具有有偿性,可以成立贩卖毒品罪。  相似文献   

6.
理论与司法实践对代购毒品行为的定性存在三点错误倾向:行为考察的片面性、罪名认定的主观性、罪名要素的混淆性。代购毒品行为由两部分行为组成,一是购买并转交毒品的行为,二是购买后的运送毒品行为,应分别、综合对上述两个层次的行为进行定性。贩卖毒品罪的危害在于组成、拓展了毒品的流通渠道,托购人主导的代购与贩卖毒品不具有相当性,代购者主导的代购与贩卖毒品具有相当性。贩卖毒品罪的成立不以牟利目的,而以有偿性为要件,对于代购毒品行为应以有偿目的进行定性。司法解释在事实上对运输毒品罪的主体进行了区分,进行了两个方面的放宽处理,一是数量方面,二是时空方面。运输毒品行为的危害性在于对毒品流通的促进作用,运输毒品与动态持有毒品有区别。代购者实现了毒品在毒贩与吸毒者之间的转移、流通,因此与毒品运输行为具有等价性。非主导型代购者应以运输毒品罪定罪处罚;对无偿的主导型代购者定运输毒品罪,不重复评价持有行为;对有偿的主导型代购者定贩卖、运输毒品罪,不实行并罚。  相似文献   

7.
贩卖毒品犯罪是毒品犯罪中发案率最高 ,社会危害性最大的犯罪。其它各类毒品犯罪行为归根结底几乎都可溯源至这一类犯罪行为。在具体的贩毒案件的侦查过程中 ,会碰到难以定性的问题 :非经济利益的毒品交易问题 ,居间行为的定性问题 ,贩卖毒品的既未遂问题。  相似文献   

8.
贩卖毒品罪应当以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购毒者作为既遂标准。以贩卖为目的购买毒品的,由于未进入贩卖毒品犯罪的着手实行阶段,仅构成贩卖毒品罪的预备或者非法持有毒品罪。在没有将毒品交付给对方的场合,即便贩毒者与购毒者之间已经达成了买卖协议,也不构成犯罪既遂。贩卖假毒品的,如果所贩卖的假毒品不含有任何毒品成分,或者只含有极低的毒品成分,未达到致使公众身体健康危险的程度,就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在"诱惑侦查"和"控制下交付"等场合,由于警方对毒品交易全程进行严密控制,即便贩毒者向购毒者交付了毒品,通常也不会对公众的身体健康产生实际侵害,因此原则上不能以贩卖毒品罪的既遂犯论处。  相似文献   

9.
"以贩养吸"是指吸毒者通过贩卖少量毒品获得利润作为其吸毒经济来源的毒品犯罪类型。贩卖毒品的核心是出卖。"以贩养吸"人员运输毒品的,不宜以贩卖毒品罪论处,但可能成立运输毒品罪或者非法持有毒品罪。从"以贩养吸"人员的住所、车辆等查获毒品,数量较大的,不宜以贩卖毒品罪论处,原则上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从"以贩养吸"人员身边或者其住处查获的毒品与贩卖的毒品数量之和明显少于其购买的毒品数量的,对去向不明的毒品,应当坚持"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不宜以贩卖毒品罪论处,但可以就其被查获的毒品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即便认同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所采取的事实推定方法,也应当严格限制适用范围,以免轻罪重判。  相似文献   

10.
运输毒品罪是一种抽象危险犯,其侵害法益为人民健康。贩卖毒品行为一方面表现为毒品在行为人支配下实现了空间位置的移动,另一方面表现为毒品的移动从始至终在我国领域之内。贩卖毒品罪主观上应当具有对毒品种类的认识与违法性认识方能成立故意。  相似文献   

11.
为弥补《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2015)对代购毒品含义的认定模糊及出罪功能宽泛而导致的打击漏洞,浙江省级公检法机关联合出具会议纪要对代购毒品的含义及出罪功能予以限制,但此举却落入了毒品犯罪打击面过大的窠臼。问题的根源为:牟利是否为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以及牟利的含义如何把握。将贩卖毒品行为解释为以牟利为目的,实施毒品与货币交换,或为了实施上述行为而购买毒品,同时将牟利限制为牟取金钱、财物等物质性利益,据此,代购"扣心"、以蹭吸为目的而代购毒品的行为均应定性为贩卖毒品罪,对未牟利的代购少量毒品行为作无罪处理,同时将未牟利的证明责任置于代购人承担。  相似文献   

12.
贩卖毒品罪基本理论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贩卖毒品罪中对“贩卖”定义应表述为 :贩卖应当以流通为目的且行为人能按照自己的意志转让事实所有权 ,贩卖的成立不需具备牟利目的 ;贩卖不同于买卖。就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而言 ,14~ 16周岁的人走私毒品应当负刑事责任 ,而运输、制造毒品则应有所区别。就司法难题而言 ,无偿赠与毒品 ,以毒品换毒品均属于贩卖毒品行为。  相似文献   

13.
毒品作为违禁品,不具有财物的属性,不属于盗窃罪的对象。盗窃毒品"情节严重",应当是定罪情节,而非量刑情节。明知是毒品而盗窃,又贩卖或者非法持有的,以贩卖毒品罪或者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非明知是毒品而盗窃,属于对象认识错误的问题,以盗窃罪论。事后又贩卖或者非法持有的,按照吸收犯的处理原则,以贩卖毒品罪或者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4.
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数量以及复杂疑难程度在毒品犯罪中都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控制下交付和诱惑侦查作为司法实践中侦破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最常用且有效的特殊侦查措施,前者已经得到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认可,对于利用其侦破的毒品买卖案件,按照毒品是否被侦查机关替换,可以区分为原物的控制下交付和替代物的控制下交付,原物的控制下交付可以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既遂,以无毒物替代毒品由于对象不能则只能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未遂,而对于利用后者侦破的毒品案件则需要区别对待,利用犯意型诱惑侦查收集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范畴,而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则可以作为侦破毒品案件的有效、正当措施。另外"以牟利为目的"不是贩卖毒品罪的必备要素,贩卖毒品罪既遂的标志是毒品的交付,运输毒品根据运输目的的不同,可以区别为"为走私、贩卖而运输"、"为转移而运输"、"为吸食而运输"三种形式,分别构成不同的犯罪。  相似文献   

15.
运输毒品罪的法律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运输毒品的行为往往是其他毒品犯罪的辅助行为,运输毒品罪往往与其他毒品犯罪交叉和竞合。为了更准确地定罪,必须认识到运输行为的本质是:在国(边)境内,转移明知的毒品的地理位置。对于该罪的既未遂形态,应当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分别认定;与转移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区别必须依赖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运输毒品罪与走私毒品罪的根本区别在于移动毒品的地理位置的不同。  相似文献   

16.
通过对我国西南某市151份涉及运输毒品行为的一审刑事判决书研究可知,实践中对运输毒品犯罪的处理呈现出对人身危险性考量不足、量刑普遍偏重等现象.而运输毒品行为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均较低,立法将其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并列规定并不合理.建议将运输毒品罪单列,同时采用“数量加情节”的基准刑确认模式,重新设置该罪的法...  相似文献   

17.
对贩卖毒品案件中的使假问题,应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对为吸食毒品者代购毒品行为定性处罚,以是否牟利区别对待;对未查获毒品实物的案件,在审查时要特别仔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收获后私自保存,应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定罪;吸食、注射毒品行为也应规定为犯罪.  相似文献   

18.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犯罪对象毒品和毒赃是不同性质的两种物品,不宜规定在同一犯罪之中;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罪的规定违背了赃物犯罪发生的时间和共同犯罪论,不宜规定为赃物犯罪。刑法关于窝藏、转移、隐满毒品犯罪的规定刑设置也不甚合理,应取消刑法第3 49条关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罪的规定,只保留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  相似文献   

19.
实践中 ,吸毒者异地购买毒品在运输途中被查获的案例很多。笔者认为 ,吸毒者携带毒品运输的行为应当以运输毒品罪处罚。1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运输毒品罪是一般主体 ,吸毒者亦符合运输毒品罪的主体构成要件。对此 ,本文不作讨论。2 .对运输毒品罪的主观故意问题 ,在理论和实践中争议尤其激烈。有观点认为 ,行为人明知是毒品 ,而为牟取暴利而运输的才构成运输毒品罪。① 也有观点认为 ,从立法意图看 ,行为人主观上即使明知是毒品也未必构成运输毒品罪。因为 ,该罪归责的主观根据 ,不仅包括行为人对毒品的存在有所认识 ,此罪构成要件事实的认…  相似文献   

20.
新疆的毒品问题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新疆的吸毒人员大量增加,跨国毒品交易量和关于毒品的案件成倍上升,阿富汗逐渐取代金三角成为全球最大的毒品出货地。我国新疆地区紧邻阿富汗,是毒品运输和交易进入我国的主要通道,为此,我们应当对新疆及其周边地区的毒情加以分析,并制定出相应的对策来控制和根治这里的毒品犯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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