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排除合理怀疑”之理解与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卞建林  张璐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5,23(1):93-101,174-175
"排除合理怀疑"是我国"证据确实、充分"标准在主观方面的解释与要求,有助于弥补传统证明标准抽象化与客观化的缺陷,实现从客观与主观的双重维度对刑事证明标准作出规范。正确理解"排除合理怀疑"需要对其具体内涵、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一致性及其独特的价值追求予以充分的认识。"排除合理怀疑"不应孤立适用,应深入把握"排除合理怀疑"的适用对象与范围。  相似文献   

2.
简析刑、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之差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长期以来 ,我国刑、民事诉讼中均坚持“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同一的证明标准。本文通过介绍辛普森案刑、民事诉讼不同的判决 ,指出刑事诉讼应坚持“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民事诉讼应坚持“优势证据证明”的证明标准。并分析了刑、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差异的原因及坚持刑、民事诉讼不同的证明标准对司法实践和未来证据立法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3.
我国未来的犯罪证明标准应当是层次式和分解式相结合的体系,即以一个高度盖然的总体证明标准为顶端,在该顶端下分别以侦查、起诉和审判三阶段的完结条件为标志设立阶段性证明标准。对于总体证明标准,在将法条修正为:"证据事实清楚,证据材料确实、充分"的同时,必须不断完善刑事诉讼程序使之更为正当和合理,而且还应增强司法主体的证据意识;而在刑事诉讼各阶段,则根据该阶段的直接任务分别设立相应的阶段性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4.
"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作为普通法系国家认定事实的标准,与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有较大差异。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将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引入中国刑事诉讼,司法实务工作者不仅需要审慎把握普通法系国家与我国司法环境的不同,更需要针对案件不同重点把握合理怀疑,并要防范证明标准运用失衡、与社会公众观念脱节等问题,还要注重完善裁判文书的证据评议。  相似文献   

5.
证据是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的依据 ,是诉讼活动的基础。可以说 ,证据制度是整个司法制度的核心和灵魂 ,一个国家的证据制度先进与否决定了其司法制度是否先进。而证明标准又是法院明辨是非、正确判案的依据。但我国诉讼法中有关证明标准的立法存在许多漏洞。因此 ,研究古今中外证据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总结我国现行证据制度的司法经验 ,对健全和完善我国证据法律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6.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国际追赃的重要性愈发显现,但域外刑事司法协助仍存在困难,对国内司法裁判多有质疑。作为国际追赃的重要法律依据,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的证明标准亟待完善。立足于证明责任的基本框架,在遵循法解释和诉讼法理的立场上,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标准不宜采用"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应当针对检察机关的说服责任和提出证据的责任分别设置"清楚和有说服力"、"表面上成立"的证明标准;主张所有权的利害关系人也应当适用"表明上成立"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7.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最新成果,其核心价值在于适应中国刑事司法现状,提高司法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价值兼顾。证明标准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公正与效率的重要保障。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一元多级"的证明标准,取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追求、《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明标准的立法模式以及案件自身特点所确定的司法要素。确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证明标准,有助于丰富刑事诉讼证明理论,实践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功能,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8.
提起公诉证明标准之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在简要分析提起公诉的概念、特点的基础上 ,详细检视了我国现行提起公诉证明标准“证据确实、充分”的局限性及缺憾。随后 ,作者对国外提起公诉证明标准的立法例及理论研究进行了介绍评析 ,以此为基点 ,作者提出我国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应定位于“足够的证据以达到有罪的合理怀疑”  相似文献   

9.
新刑事诉讼法证明标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与"排除合理怀疑"并存的规定是司法实践、理论研究与制度探索共同作用下的新规定。尽管学界对新刑事诉讼法证明标准的规定有不同的解读和认知,但两者并存的规定是立法者无奈却又不乏理性的选择,其实质是不再苛求传统的"客观真实"标准,但立法者又不完全信赖司法者对"法律真实"①标准的可控性,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证明标准是在两者之间。新的证明标准体现了客观标准和主观标准的结合,在证明模式上体现了印证证明与典型自由心证的结合,在证明方向上是正向证明与反向证明的结合。新标准有利于公安司法人员对于证明标准的掌握,有利于法官心证能力的培养和提升,也有利于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实现和刑讯逼供问题的消解。  相似文献   

10.
有罪判决证明标准问题是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研究的重要课题。调查表明,现行证明标准存在理想化、操作性较差、诉讼成本偏高等突出问题。现行有罪判决证明标准是实践中由事实认定所造成错案产生的原因之一,但不能盲目地放大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却忽视整个证据规则体系尚未建立和体制积弊、法治有待生成等具有根本性意义的因素。统计数据表明,司法实务工作者对“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认同度较高,“案件分类区分标准”观点容易导致司法蛮横对人权的肆意践踏。为了弥补现行证明标准自身不足和解决实践问题,应当在坚持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的、充分”为主体证明标准的同时,建立“排除合理怀疑”的辅助性证明标准。要明确区分定罪证明标准与非定罪证明标准所适用的事实范围。  相似文献   

11.
民事证明责任是当事人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的统一。要想实现民事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 ,就不仅需要法官等司法官员的努力 ,更需要立法的完善。唯有确立一条切实可行、合乎理性并切合中国司法实践的民事证明责任分配标准 ,将民事证明责任在当事人之间预先地予以配置 ,才能实现法律真正的公平、公正、正义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2.
醉酒驾驶的抽象危险犯立法设计,可以有效保护法益和减轻举证困难,但也面临"不当扩大刑法的处罚范围"的质疑。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在司法实务中正确理解和适用醉酒驾驶的证明标准。醉酒固然要依血液酒精含量值来断定,但这并非是证明醉酒驾驶的唯一证据,还应借助情况证据来增强证明醉酒驾驶危险的证明力。对醉酒驾驶刑事处罚范围的限制可从抽象危险犯的证明标准入手,允许反证来排除刑事责任,并通过将醉酒驾驶危险的层次具体化来限制入罪条件和处理好其与相关犯罪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证明标准具有三个属性:模糊性、主观性、客观性。模糊性是证明标准的一个重要属性。中外的证明标准,不管是英美法系的"排除合理怀疑"、"优势证据",大陆法系的"内心确信"、"高度盖然性",还是我国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都具有模糊性,不能因为证明标准具有模糊性、不具体,就否认证明标准的存在以及存在的必要性。中外证明标准均具有主观性。承认证明标准具有主观性,并不否认证明标准具有客观性。证明标准具有客观性,其运用具有可评价性。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承担证明责任的侦查、检察机关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英芙法系国家的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大陆法系国家的标准是“内心确信”、“高度的盖然性”。我国学术界有客观真实、主观真实、法律真实和系统标准等不同主张,现行立法上确定的是比较抽象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标准,具体适用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实体事实、程序事实的证据,而且应当从犯罪构成、量刑情节、排除刑事责任等方面的事实和证据理解和适用。  相似文献   

15.
在司法鉴定实践中,对同一个专门性问题,经过多次鉴定出现有争议的不同结论是不足为奇的,其中原因很多.司法机关在审查评断鉴定结论时,必须按照评断证据的"三性"原则和科学技术标准来分辨其中的是非,而不是实行盲目"优先".在我国少数地方立法和司法研究当中,对这种有争议的鉴定结论提出实行"证明效力优先"原则,这属于认识误区,评断鉴定结论正确与否必须采用科学技术客观标准.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刑事诉讼活动采用的是统一的证明标准,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随着司法实践的展开,这种以客观真实为准的证明标准陷入了某种困境,因此有学者又提出了法律真实。但它们都不能达到与案件最初事实完全一致的结果,本文主要探讨审判阶段中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在分析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证明标准的基础上提出排出合理怀疑这一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7.
强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同时不能忽略对被害人诉求的合理关注,试点方案应当把对被害人的参与权、赔偿权、知情权的保护纳入到此次司法改革中来.试点方案突破了原有刑事法律援助范围的限制是一大亮点,但法律援助律师的可能缺位、参与程度偏低和法律援助质量的难以保障需要进一步完善.非正常上诉情形加大了个案司法资源的投入,损害了诉讼效率,有必要对上诉范围进行合理限制.试点方案应当考虑对证据的收集及证明标准进行重新厘定,但不应当降低证据的收集及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8.
论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在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而只是体现在一些相关立法规定、立法指导思想和原则上。在司法实践中坚持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出现了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重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势在必行,而完善了的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是我们的理想选择。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证明标准通过判断事实真伪、平衡诉讼结构和量化证明责任为被追诉人的实体性人权与程序性人权提供保障。我国刑事证明标准的规范功能未能正常发挥,由此导致了人权保障功能的缺失。应当积极推动立法的科学化,健全司法保障机制,并弘扬人权意识和法治观念,以促进刑事证明标准人权保障功能的实现。  相似文献   

20.
证明标准是证据制度的核心和灵魂。文章在对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含义进行界定的基础上,通过对两大法系关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立法比较,得出我国现行的法律真实不能成为一种证明标准,我国应采用优势证据证明标准来重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