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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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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认识著作人格权的性质,应以著作权的本质为理论原点.在诸多理论中,人格权学说不仅是著作人格权理论的来源,而且直接点明了著作人格权的人格权本质.将著作人格权与民法上的人格权进行比较后可以发现,二者在权利对象上是同一的,由此也就决定了著作人格权与民法上的人格权在制度本义、权利性质上并无二致.因而著作人格权应当尽快完成对民法上人格权的“认祖归宗”.  相似文献   

2.
朱姝 《河北法学》2006,24(12):121-125
著作人身权,是发表、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统称,而不是泛指作者作为自然人所享有的人身权.这些权利虽与作者的格利益和身份利益有着密切联系,但不同于传统民法中的人身权,因此,不能根据传统民法原理推导出著作人身权不能与作者的人身相分离的结论.在委托作品合同关系中,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人身权的归属是可以由合同约定的.此外,著作人身权还要受到相关法律和习惯,尤其是行业惯例的限制.  相似文献   

3.
针对目前理论界关于我国是确立人格权制度还是人身权制度的争议及“人格权、人身权”法律史基础理论研究的缺乏,结合当今中国民法和侵权法的立法现实,确认中国采取“人身权立法模式”,反思人格权从人身权制度独立出来后的若干理论问题,并且从“人格权、人身权”的区别和联系关系中,探讨应当重构人身权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体系以及对人身关系调整对象的学术价值。  相似文献   

4.
著作权的滥用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是著作权的不正当使用,是超出权利边界行使著作权的行为。著作人身权是作者精神权利的总和,是作者人格的依托,是创作在精神上的价值实现。不能为了著作财产权的行使而践踏作者的人格利益,也不能因为无微不至地维护作者的尊严而妨碍作品的利用和传播。然而,对于著作人身权,是限制还是反限制,尚须斟酌权衡。  相似文献   

5.
薄燕娜 《河北法学》2000,(5):109-111
本文将作者精神权利的性质界定为人格权,并从权利产生的依据、权利主体、客体等方面比较著作人格权与一般民法人格权,且在著作人格权主体上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  相似文献   

6.
根据《民法通则》对人身权的规定所涉及的内容,我国现阶段的人身权制度体系应当是这样的: 一、人格权人格权是基于民事主体本身所固有的、为保持民事主体在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须的权利.因为人格权直接体现为权利主体的  相似文献   

7.
随着著作权产业的发展和大数据贸易时代的到来,著作人身权流转的司法案例和社会现象频频发生,学术界开始为该权利的可流转性寻求理论上的支撑.然而,在传统民法理论中,人身权一直被视为民事主体所不可或缺的部分,针对该权利的流转行为也一向被法律所禁止.著作人身权虽不完全等同于民法上的人身权利,但其作为私权,仍宜将不可流转性作为基本属性.从既有理论缺陷出发,尝试构建著作人身权不可流转理论之框架,既具有现实意义,亦对修订中的《著作权法》草案中有关著作人身权权利行使的制度设计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8.
著作权是民事权利的一种,这已经毫无争议,但通说的著作权"人格财产一体"的奇特属性,导致人们得出了著作权既不是人格权也不是财产权的结论。事实上,人格权与财产权的区分意义在于两者适用不同的规则。决定适用规则的是权利背后的利益性质而非权利所指向的对象,因此将对象作为权利的分类标准无法体现规范意义。我国民法应当抛开"对象—权利"对应的预设,将著作人格权、著作财产权分别纳入民事人格权和民事财产权的范畴,从而消除著作权作为民事权利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9.
起源于大陆法系的著作人格权制度被认为是两大法系著作权法的主要区别之一.但作为诞生于司法并在司法中发展的权利制度,两大法系对著作人格权保护的差异在其保护依据的不同,即系依著作权法还是非依著作权法进行保护.作为具有人格因素的权利,著作人格权因其不可转让等特征而被认为阻碍了商业自由.但在著作人格权保护的利益平衡原则下,两大法系依不同的法律工具达致了大体一致的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10.
虚拟人物形象,即创造性作品中塑造的具有个性特征的艺术形象.在美国,虚构角色形象的相关权利则称之为"角色权",其权利指向涉及作品中的"艺术形象".就形象权的理论基础,美国Madow教授提出的形象权性质"自由"学说不仅给传统理论带来巨大挑战,而且对于完善现代市场条件下人物形象及其商业利益的保护将产生重要影响.本文认为形象权并没有摆脱人格权的本质属性,没有必要把形象权归位于知识产权或另外单列出一种无形财产权,而是对人格权法律体系进行适度改革.  相似文献   

11.
刘德良 《中国法学》2023,(4):87-106
现行人格权理论认为,人格权是自然人对自我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与亲属无关;这从法理和逻辑上切断了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内在联系。由此,不仅使得立法和司法上承认侵害生命权案件中亲属的损害赔偿权的做法与人格权理论相悖,而且也极大地弱化了人身权的理论基础。拒绝承认其他人格侵权案件中亲属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做法有悖于人性和亲情,因为每个人的人格利益不仅包括自我人格利益,也包括对亲属的人格要素所享有的人格关爱利益。以对亲属的人格关爱利益为客体的权利即身份人格权,它与自我人格权一起构成个人人格权的完整内涵。身份人格权既是人格权的一种,又属于身份权的一类,是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公因子,为人身权理论构建和亲属损害赔偿请求权提供了依据。承认身份人格权,是构建科学人身权理论、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既符合人性和现代法治的基本理念,也符合中华文化传统。  相似文献   

12.
人格权若干问题探讨——纪念《民法通则》颁布10周年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所固有的、以维护主体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以及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各种权利。人格权是人身权的主要形式,而人身权与财产权构成民法中的两类基本权利,其他一切民事权利或者包含在这两类权利之中,或者是由这两类权利结合的产物(如知识产权、继承权等)。由此可见,人格权是民法中的基本权利。 人格权是以人格的独立为前提,并以独立的人格所应有的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所以人格权是由作为主体资格的人格所决定的。一方面,一旦个人不再是权利  相似文献   

13.
关于商业诋毁侵害客体的性质,理论界以法人名誉权说、商誉权说、信用权说等进行概括陈述式的简易说理,而实务界中相关司法裁判也形式各异。对此问题的思考,可以分离出内部和外部两个观测视角。从内部视角看,具有高度经济利益性和适度人格依附性的商誉概念不仅可以作为商业诋毁最"适格"的客体承担者,而且还具有从一般利益走向类型化权利(即商誉权)的正当理由。从外部视角看,作为理论框架的"经济人格权"较传统民事人格权、商事人格权而言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可为商誉权这一权利类型的生成提供解释空间。明确商业诋毁侵害客体之性质,既有利于宣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诋毁的"规制主权",又有利于法院在司法裁判中的准确理解和统一适用。  相似文献   

14.
人身权从其客体进行分类,即是依权利主体本身利益而享有的权利,还是依他人人身利益而享有的权利,可将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民事权利主体所固有的、为保持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而身份权是因一定的地位、资格发生的为保持某种身份所必需的权利。人格权和身份权有以下区别: (1)产生的前提不同。人格权是法律一概平等地赋予公民的,只要有出生的事实,公民就可享有人格权,不须再为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身份权的产生要基于特定民事法律行为或特定民事法律事实。这是两种权利法律特征的主要区别。  相似文献   

15.
论人格权(上)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民法通则》确认了人身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在该项权利中,人格权占有突出的地位。人格权的行使和民法保护是一个理论性、实践性很强的问题。《民法通则》颁布以来,人民法院受理的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人格权的案件大量增加。结合立  相似文献   

16.
罪犯生育权的性质和权源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育权的权利归属存在着争端:生育权属于人格权还是身份权,生育权是否依附于生命权和自由权。在辅助生殖技术的推动下生育权的性质正在发生嬗变,自然权利、人权原则、法律的内在道德、共同兼顾的民主以及法律效果的推导等等,似乎都是对这项权利的人格权属性的证成。  相似文献   

17.
著作人格权的性质是关系到著作权法乃至知识产权法权利体系的关键问题.作品反映作者人格的观念在不同类型作品上有所区别,著作人格权是否具有专属性不应一概而论,其归属设置应兼顾保护作者人格与作品经济利用.发表权、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应当专属于作者,修改权可以转让.修改中的《著作权法》应保留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区分,同时将修改权纳入著作财产权.在明确著作人格权之限定性与专属性的基础上,以可分离性作为人格权与财产权的区分标准,则著作人格权属于广义上的人格权.  相似文献   

18.
著作财产权转让的性质著作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与其他民事权利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其本身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也正是因为著作权的双重性,使理论界对著作财产权是否可以转让以及在权利转让中的性质一直存有较大的争议,世界各国立法对此也有不同的规定。对于著作财产权是否可以转让问题,理论界大致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著作财产权作为一项权利,是基于著作人身权而产生的附属权,由于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著作财产权同样不能转让。持这种观点的人主要基于大陆法系国家的著作权理论;第二种观点认为,著作财产权…  相似文献   

19.
在信息社会里,质权制度已成为对著作权利用的一种重要方式。在质权法律关系中,由于著作权的二元结构,著作人身权与财产权会分属不同权利主体,从而造成权利冲突。在遵循利益衡量原则的前提下,法律应通过以下两种法律制度来解决质权与著作人身权之间的权利冲突:1、著作人身权自我限制;2、著作人身权合理限制。  相似文献   

20.
形象权是在形象利益商品化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型权利。但在我国现阶段,形象权仍然是一种应然的法益而非实然的法定权利,因而司法实践中通常采用包括人格权法、著作权法、商标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内的综合手段保护形象权。而传统的人格权法等对其保护显示出其无能为力的一面,无论放到人身权领域还是单放到版权领域解决,都难以得出令人满意的答案。本文将从形象权的定义、内容、性质及保护等方面对形象权的保护进行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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