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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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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苏郑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汤波律师在《律师世界》1994第7期上撰文《这起伤害案这样处理对吗?》,文中介绍:1993年8月19日,张某请本村李某等人为大工,赵某等人为小工,由李某作为承包人为其建房。当晚安装水泥预制板时,格极突然断裂,将房下站立的小工赵某砸伤,右腿粉碎性骨折。为此赵某起诉张某,要求赔偿。该案法院审理结果为:以张某为被告,以某预制厂及李某为第三人,三方分担赔偿费。汤波律师认为,应由张某与赵某为共同原告,某预制厂和李某为共同被告。笔者认为:某基层法院的处理及场波律师的认识均有不妥。本案涉及三个不同…  相似文献   

2.
原告张某系北京市某福利厂职工,被告陈某系北京市某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2001年6月13日,原告从某农贸市场被告所经营的摊位购得蔬菜。回家后发现购买的蔬菜份量不足,即找到被告理论,二人在争执过程中,言辞愈加激烈,被告随手拿起自己挑菜用的扁担打向原告的右腿,扁担刚好击中原告右腿假肢,原告随即倒地,其右腿假肢破损。原告张某诉至北京市某法院,要求被告陈某赔偿其损失。  相似文献   

3.
原告:李某,女,17岁,某场农工。被告:王某,男,33岁,某场农工。 1988年5月30日下午,原、被告同在一处放牧各自的奶牛,被告因中午喝了酒,对原告说:“你给我看一会!”原告默许。于是便席地而睡。一会儿被告的奶牛进入他人麦地,原告上前撵牛时被抵倒在地,牙齿出血,精神恍惚,后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头部外伤,神经综合症”,住院14天,共花医疗等费用456.75元。原告到法院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经过审理,对该案的责任承担有五种不同意见。即: 1.根据民法通则127条之规定,被告是该动物饲养人,应对该中造成之损害负全部责任。 2.原告接受被告之委托,是该奶牛的管理人对造成自身的伤害,应自己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4.
[案情]2003年8月24日,张某放学骑自行车回家,靠左边行驶,与迎面靠右边骑自行车的尤某相撞,造成左肩锁骨完全性骨折,法医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四甲级,花去医疗费8500元,尚需继续治疗费1500元。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尤某赔偿其医疗费等费用1万元。起诉前,张某已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某支公司领取了赔偿金5500元。被告辩称:原告靠左边骑车违反交通规则,即使其有责任也应先扣除张某己领取的保险理赔款之后再承担。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靠左边行车是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承担次要责任,但张某从保险公司获得的保险赔偿金不能扣除,…  相似文献   

5.
关系合同理念下公司僵局诉讼机制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案例提示案例一:原告张某和被告李某2001年11月订立合作协议共同收购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登记中张某和李某双方各占50%股权,张某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财务经理,李某担任总经理,公司注册登记资料中未设监事。但其中收购的费用实际均由张某承担(对此,张某有充分的证据)。公司经营1年后,被告李某以方便公司经营为由要求原告张某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转由其担任,在张某同意后,双方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不久以后,李某就免除了张某所担任的财务经理职务,并拒绝张某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某拒绝交出财务章,原被告双方处于僵持之中。2003年3月原告起诉到法院请求:1.解除合作协议;2.追索被告李某应承担的收购  相似文献   

6.
[案情简介]原告年某是某市养牛专业户,将牛卖给该市贩牛专业户范某,范某再将牛贩给外地贩牛专业户张某。经结算,范某欠年某六千余元。范共表示,我与张某有帐,这笔钱可由张某还。张某亦向年某表示,愿替范某还这笔钱,年某同意。不久,张某下落不明,年某要求范某偿还,范某不同意,年某遂向法院起诉。[判决结果]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关系合法有效,被告范某是该法律关系中的债务人,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原告年某同意张某代替被告范某还帐,可视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张某必须实际履行,方可免除殖某的责任…  相似文献   

7.
编辑同志:被告张某欠原告李某债务2万元(此债务系张某的个人债务),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院判决张某承担给付义务。然而被告张某既无固定经济收入,也没有任何财产,因此未能履行。于是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向法院反映张某之妻孙某有固定工资收入,要求法院逐月扣划此款用以偿还债务。请问:法院能否扣划孙某的工资收入,用来偿还其夫张某的个人债务?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王刚王刚同志:结合本案具体情况,根据婚姻法有关立法精神,我们认为,本案的关键是张某之妻孙某的工资收入应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如果张某夫妻…  相似文献   

8.
最近,我们遇到了这样一起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某经济技术咨询办公室受某市材料工程研究所之托以合同甲方的身份,将该所所有的“ZK-9多功能金属处理液”非专利技术成果转让给乙方即技术受让方共包装制品厂。后因该项技术不成熟,原告某包装制品厂向某市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被告某经济技术咨询办公室向原告负连带赔偿责任。法院的判决对不对,被告应否承担连带责任,处理过程中分歧较大,现将本案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与大家共同研究。一、实情1988年7月,某经济技术咨询办公室与某市材料工程研究所签订了一份委托前者宣传、转让后…  相似文献   

9.
1993年8月19日,张某请本村李某等人为大工,赵某等人为小工,由李某作为承包人负责为其建房。当晚安装水泥预制檐板时,檐板突然断裂,将房下站立的小工赵某砸伤,右腿粉碎性骨折。为此,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主张某赔偿损失。某基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受害人赵某为房主张某建房受伤控告张某,因而张某是被告。房主建房前未对其购买的预制檐板质量请技术人员检查而使用,因而对事故应承担责任。二、预制檐板质量差,在安装时发生断裂,砸伤他人,某预制厂应负赔偿责任,故列为第三人。三、事故发生在夜间,施工负责人李某在无…  相似文献   

10.
据新华社杭州1月8日电:杭州市的一名9岁女孩近日打赢一场名誉权官司。法院判决一成年人被告在判决书生效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小女孩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300元。这名叫毛兴恰的女孩是杭州市一所小学的三年级学生。被告是她的邻居,一名31岁的街道干部。毛诉称:1994年6月21日,被告在学校门口截住她,扯掉其雨伞,当众大声辱骂其“偷钱包”,还对围观者说她是“小偷”。次日,毛即发热生病,并开始厌学,每天胆战心惊,学习成绩下降。在一名律师的帮助下,毛兴始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消除影响,恢复其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精…  相似文献   

11.
原告王某和张某系同学,某日利用午休时间与其他数名同学在学校操场上踢足球。原告为守门员,被告射门,球打在原告左眼上,造成伤害,经医院诊断为十级伤残,原告以张某和所在学校为共同被告诉求人身损害赔偿。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张某的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学校对原告侵害也无过错,双方均不应承担责任,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一认定在社会上  相似文献   

12.
一、案件基本事实  原告张某系某投资公司职员,被告王某系某银行职员。1999年6月7日,张某起诉王某,称1997年6月8日,原告委托被告代理购买山东美华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并给付被告人民币现金10.6万元,但被告取款后未给原告购买股票。请求:被告返还股票代购款;赔偿迟延给付期间的利息损失;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庭审中张某提供了述两份书证: 1999年初,王某为张某补办一份书面材料,内容是1997年6月8日,经张某委托,代购美华股票3万股,股金10.6万元整;1999年4月30日,王某通过电报发给张某一份函,通知张某共同购买的美…  相似文献   

13.
案情简介2001年5月,原告吴某(甲方)与被告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签订了购买某商品楼131号房的协议书。协议规定甲方向乙方预购131号房,售价154900元,甲方必须先预交定金;如果甲方在售房期间退回预定房间,所预交定金不退。乙方必须确保甲方预定房间层号,必须确保建筑尺寸和装修规格,并且必须确保在2001年9月30日售房,否则每天向甲方交纳延误费50元。协议书签订后,吴某交纳了8万元预购定金,并办理了其他预购手续。被告出售的商品楼预定2001年9月15日竣工。施工中因承包工程队负责人意外死亡,导致工程延期,于2002年1月30日才竣工通过验收。2002年2月20日,被告开始办理售房手续。在办理售房手续时,被告按吴某填写的单位电话多次联系,均未通知到吴某。在通知不到吴某的情况下,被告于2002年3月4日将吴某预购的131号房以145409元的价格出售给第三人张某。张某于2002年3月10日搬进131号房居住。原告吴某得知自己的住房被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后,多次找到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履行购房协议,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请求,认为合同不能按期履行是施工队负责人意外死亡导致工程延期,不是其不履行合同,故不同意承担民事责任。况且房地产开发公司多次通知吴某,均联系不上其本人,才将131号房屋出售给张某。吴某存在较大过错,其后果应当由自己承担。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原、被告所签订的购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当按协议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告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承建施工队负责人意外死亡,导致工程延期,合同不能按期履行,不是自己不履行合同,要求原告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不成立。现原告吴某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被告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延期履行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被告与第三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无效。造成无效的过错在于被告,被告与第三人应当相互返还各自取得的对方的财产,并且被告应当赔偿第三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及第三人于2002年6月30日自愿达成了如下协议一、原、被告于2002年7月31日前办理131号房的售房手续,原告交清房款,被告交给原告131号房钥匙,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7000元,更换新的抽油烟机和电子打火煤气灶具。二、第三人于2002年7月31日前迁出131号房,将131号房交付原告;被告负责另行安排第三人购房。本案来源房地产买卖与租赁案例精析[法律直通车]  相似文献   

14.
曾进  王雄光 《中国审判》2009,(4):101-102
上门立案暖人心 刘某是崇文区夕照寺西里小区的居民,今年69岁。2007年7月15日,刘某在路边被一骑自行车的小学生李某撞倒。刘某遂将李某起诉至崇文法院索赔。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刘某遂向崇文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于刘某的伤病尚未痊愈,行动十分不便,  相似文献   

15.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保险公司)侵犯微软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大众保险公司未经原告微软公司许可,商业使用相关微软软件,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微软公司包括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17284元。  相似文献   

16.
关于殴打、辱骂与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殴打、辱骂他人是违法甚至是犯罪的行为。是法治社会不能容忍的不文明的行为。如何通过民事责任的方式制裁殴打、辱骂他人的行为,遏制这些行为的发生,是我国民法中的一项重要课题。应当看到,目前在社会生活中,殴打、辱骂他人现象相当严重,而现有的民事责任方式并没有对此种行为起到应有的遏制作用,甚至表现得相当软弱。下面试举一案进行分析:原告李某,女,为某公司文秘,一天在排队买火车票时见被告张某(男)加塞,出面阻止,张某恼羞成怒,当众辱骂原告,原告回骂被告一句,被告走上前打了李某一个耳光,造成原告脸部组织轻微挫伤…  相似文献   

17.
杨畅 《公民与法治》2005,(12):42-43
引言 2001年3月24日晚,李某在陆某开办的个体饭馆就餐时,被闯进饭馆寻衅滋事的人打伤。李某以饭馆老板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为由,将陆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陆某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辩称,原告所遭受的损害不是因为被告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为所造成的,被告不存在侵权行为:本案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范围,而应该是《合同法》调整的内容,被告在损害发生后及时报警,已经履行了合同的附随义务,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相似文献   

18.
医疗行为不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之我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94年患者丁某住院第四天死亡。该市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认为患者的死亡原因与头孢拉啶药物所致严重即刻性过敏反应有关,属医疗意外,鉴定结论为不属医疗事故。死者家属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遂以医院方未对死者及时抢救,延误了抢救时间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医院方承担经济赔偿四万余元。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某市医疗技术鉴定结论,医院方对患者死亡之事件的发生主观上并无过错,然而客观上因患者死亡给原告带来了一定损失,合计达三千余元。该笔损失可依据公平责任的承担原则,由原、被告双方分担民事责任。该法院遂依…  相似文献   

19.
1997年7月的一天,陈某(系某胶丸厂业主)为改造厂房,请张某为其在厂房二楼的墙壁开一1.5米×1.2米的窟窿,以安装窗户。言明付酬35元。张某为图省事,未采取安全措施,就在屋内二楼,向外敲打。突然一块砖掉下去,正好击中过路的吕某(女)头顶,经抢救无效死亡。吕某之夫以陈某系张某的雇主,雇工的侵权民事责任应由雇主承担为由,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陈某赔偿经济损失匕万余元。陈某辩称,张某系承揽人,根据法律规定,加工承揽过程中的风险责任应由承揽人承担,其不应承担本案的民事责任。本案焦点:即陈某与张某的关系是雇佣关系…  相似文献   

20.
王军 《江淮法治》2012,(12):53-53
李某因无证骑摩托车将闯红灯行人王某撞倒,导致王某受伤住院治疗,其中左眼伤情严重,虽经医生努力,但左眼还是被摘除。该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李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的摩托车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在双方谈到赔偿问题时,李某坚持要求按双方责任比例进行赔偿,王某认为李某未能投保交强险,导致自己丧失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因此.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赔偿部分应当由李某先行赔偿,超出部分再由双方按比例承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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