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我国首部《旅游法》重拳治理“零负团费”、强制购物等旅游乱象的法律是否会引起旅游业的“阵痛”?中国旅游自此能否进入“纯玩时代”?十月团费“涨势”已定九月游客“抄底”出游《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相似文献   

2.
李淼 《法制与社会》2010,(8):86-87,105
信息经济的发展和体验经济的来临,改变了旅游者的消费偏好和消费习惯,缩短了旅游最终消费者和旅游供给商之间的距离,使得旅行社的中介地位逐渐被剥离。本文从旅游消费的变化以及我国旅行社的营销现状出发,分析了旅行社营销理念变革的现实需要。并基于关系营销理论,利用“六大市场模型”,从内部营销和外部营销两个角度,提出了旅行社的关系营销策略。  相似文献   

3.
郭超 《政府法制》2013,(31):22-23
《旅游法》10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北京多家旅行社表示,在《旅游法》配套的实施细则出台前,他们暂时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取消购物环节。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旅游经营者准许他人挂靠其名下从事旅游业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规定明确界定了目前盛行于旅行社业界的挂靠经营中的连带法律责任,对厘清旅行社挂靠经营中旅行社、挂靠方与旅游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北京律师吴女士在参加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简称海洋旅行社龃织的马尔代夫“自由行”旅游时,因潜水溺水身亡,其父母和丈夫将海洋旅行社告上法庭。2007年5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一中院以未全面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为由,终审判令海洋旅行社赔偿吴女士家属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4万多元。  相似文献   

6.
论旅游合同的性质与规范调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规范旅游合同立法的作用与意义 我国的旅游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也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在旅游业发展的过程中.因相关立法的滞后也带来了大量的问题和纠纷。例如,旅行社经营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协议,或虽与游客签订协议,却不按有关规定提供服务。 旅游合同立法是旅游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与整个旅游业的发展密不可分的。真正意义上的旅游立法和旅游合同的立法是在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并随着现代旅游业的兴起,才逐渐成熟并发展的。因为.旅游和旅游合同是一种新的商事关系和新型合同,传…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我国的旅游业蓬勃发展,随着旅游交易量的增加,旅游纠纷也大量增多。实践中纠纷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旅游者和旅行社之间缺乏一个在权利义务、赔偿机制方面都公正明确的合同。另一方面,我国学术界对旅游合同的研究和讨论也相对较少。为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主体,保障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文章着重阐述旅游者在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8.
“零负团费”是一种扰乱旅游市场、侵害旅游者利益的经营方式.我国通过一般法律、旅游专门法以及地方法规和规定等三个层面对它进行规制,其中《旅游法》是最重要的规制手段.然而,该法实施以来,治理效果并不显著.由于现行法存在漏洞、新旧法衔接断层等原因,“零负团费”以更加隐蔽的形式运行,强制旅游者购物等现象还大量存在.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旅游法》中规制“零负团费”的思路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完善:允许旅行社指定旅游购物场所但限制购物次数、细化包价旅游合同必要条款、旅行社先行赔付责任制度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衔接.  相似文献   

9.
《商务与法律》2005,(1):35-35
2004年12月30日,澳门特区正式颁布了关于规范旅行社、导游及旅游接送员之第42/2004号行政法规,对规范旅行社及导游职业的第48/98/M号法令进行了修改,该法规将于公布后满三十日生效。该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法规将在原法律规范导游(包括见习导游1的基础上,加入“接送员”项目。即由旅行社聘用、在口岸与口岸之间或口岸与酒店之间从事接待和陪同旅客工作的人员;法规规定接送员须具最低中三学历,须参加旅游学院所开办的特别课程,并通过有关考试才可获发工作许可证。(2)法规加强了对导游的管理。所有导游、  相似文献   

10.
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旅游业功不可没。然而由于旅行社经营的诚信缺失不仅破坏了旅行社业内的合作与发展,也造成了旅游消费者利益的损害,给旅行社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研讨旅行社的诚信问题意义重大。本文对旅行社业诚信体系构建的问题做出讨论,并对诚信体系构建提出构想,为营造一个良好的诚信旅游环境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1.
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旅游业功不可没。然而由于旅行社经营的诚信缺失不仅破坏了旅行社业之间的合作与发展,也造成了旅游消费者利益的损害,给旅行社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研讨旅行社的诚信问题意义重大。本文对旅行社业诚信体系构建的问题做出讨论,并对诚信体系构建提出构想,为营造一个良好的诚信旅游环境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2.
常淑静 《山东审判》2006,22(2):113-116
[主要案情]①2002年3月25日某市某区老龄委员会(以下简称“老龄委”)与被告某中铁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旅行社”)签订了由该省旅游投诉中心印制的、有26人参加的《某省散客旅游标准合同》,并以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和旅游行程安排表作为合同附件。合同中约定“甲方:某市某区  相似文献   

13.
张力 《法制与社会》2011,(20):78-79
近几年来,随着海峡两岸开放程度的提高,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蓬勃发展.旅游合同为双方当事人约定而成立的双务合同,其目的是为旅客获得旅行社的专业细致的旅行服务和期待的精神享受和休闲娱乐.然而随着赴台旅游交易量的增加,旅游合同纠纷也大量增多.本文试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的特点和纠纷类型入手,对合同争议解决机制进行了初步探究.  相似文献   

14.
王晓雄 《政府法制》2012,(14):20-20
长期以来,腐败一直是捷克面临的一项社会顽疾。而在捷克,一家旅行社借腐败旅游出了名。据法新社3月19日报道,这家旅行社于今年2月推出的“腐败之旅”涵盖了许多腐败景点,如奢华别墅、毫无用处的索道、一片为从来没有举行过的奥运会配备的体育场草地,甚至还包括一个水泥陵墓。  相似文献   

15.
《法庭内外》2009,(5):60-60
法官: 前不久,我母亲随旅行社去某名山旅游,当日上午行程安排的景点游玩结束后,导游说可以休息也可自由活动,同时介绍该景点不远处有瀑布。全团游客听后均未休息,爬山去看瀑布。导游交待了自由活动时间和集合时间后,即在山下等。但到山上后,因瀑布流下的水打湿山路,山路很滑,我母亲滑倒摔伤,共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事故发生后,我们要求旅行社赔偿,但旅行社认为事故发生在自由活动期间,旅行社没有责任。请问:随团旅游自由活动时出事故,旅行社承担责任吗?  相似文献   

16.
法律解读     
炮轰丽江捆绑式销售近期,在云南丽江市,与旅游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旅游协会下发了“红头”文件:各旅行社在旅游销售中,不得对“纳西文化走廊旅游线路中的4个景点,包括黑龙潭、世界遗产公园、束河茶马古镇和白沙壁画进行单项销售,必须集中报价,统一销售。凡不按规定操作的旅行社,将严肃处理,严重的做一次性退会处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的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商品包括服务见本法第2条)旅游协会的“红头”文件,不仅强制旅游者接受…  相似文献   

17.
随着经济发展,旅游成了人们在节假日主流的放松与消费方式之一。与此同时,景区的开发与商业模式愈加完善,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部分景区为盈利乱收费、随意涨价;提供旅游产品的部分旅行社和线上旅行网站也误导消费者,强制其消费。虽然我国已有比较健全的立法以规制旅游市场价格,但景区乱收费、收费贵,旅行社和线上旅行网站强制游客消费等问题仍层出不穷。文章就如何监管旅游市场价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8.
马志华 《法制与社会》2014,(14):112-113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闲暇时间和可支配收入的增多,旅游已经成为国内居民日常消费的重要选择之一。国内旅游者在旅游消费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消费心理不成熟、消费行为不理性、维权不当等问题,因此要完善旅游立法;旅游企业积极开发新的旅游产品;旅游者自身要自觉抵制低价旅游、不从众旅游、选择正规旅行社并与其签订旅游合同,遇到旅游纠纷要合理维权等,做成熟的消费者。  相似文献   

19.
旅行社管理条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旅行社和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机构(以下简称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20.
遭遇地震、海啸等被称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时,游客并不能获得“旅行社责任险”的赔偿,只有游客自购的个人旅游意外保险才会得到理赔。据悉,这次遭遇海啸侵害的大多数出境游客由于没有购买旅游保险,损失巨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