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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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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鹮 《法庭内外》2012,(11):14-15
已年近不惑之年的李先生因婚外情狠心离婚,却又想着前妻独自抚养儿子的不易,在离婚时便与前妻约定,将属于自己的房产份额全部赠与儿子作为补偿,自己净身出户,没料此举换来的却是儿子多年来对自己的冷漠。如今那套房产又面临拆迁,面对"无情无义"的儿子,李先生后悔了,在多次商讨拆迁补偿款的归属未果后,他一气之下将儿子告上了法庭,请求撤销其当初对儿子的房产赠与。2012年8月24日,经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李先生享受涉案房屋45平方米的拆迁补偿款及相应的拆迁安置面积,其余72.12平方米仍然赠与被告小伟享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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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江淮法治》2012,(14):56-56
编辑同志: 我与丈夫李某现在所居住的二居室是李某婚前所买,婚前,他同意将房屋赠与我一半,并签有赠与合同,但没有变更登记,现在我要求李某变更登记.李某反悔了。表示不再赠与我了。请问李某是否能反悔.该房屋还有我的一半吗?  相似文献   

4.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父母在子女结婚时或结婚后,出资为子女购房的越来越多。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对父母在子女婚前或婚后赠与的情况在司法解释中分别作出了规定。但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在赠与子女房屋的同时,为了将来的养老问题,有的父母在赠与时对赠与的房屋附有共同居住权或附赡养老人的义务。因此,形成了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对父母附条件赠与的房屋,在受赠与的子女离婚时,对该受赠的房屋是否分割,在实践中存有分歧。为使问题明确,举一例说明:  相似文献   

5.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到儿子名下孙瑞祥是北京市密云县人,现在已经年过六旬,曾是一家机械公司的高级技术员。23岁的时候,孙瑞祥经人介绍结识了妻子李慧珍,为了满足病重父亲"亲眼见到儿子结婚生子"的愿望,孙瑞祥在没有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下与李慧珍结为夫妻,而两人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孙瑞祥读过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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