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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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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彤海 《中国律师》2004,(10):37-41
关于中国民法典的结构,有两种不同的争议观点,一是主张罗马式,亦即法式,主要持论者为徐国栋先生,他在不同场合大声疾呼:要敢对德国民法典说不。要回归罗马法;二是主张潘德克顿式,亦即德式。此式以梁慧星先生为其翘楚。主张罗马法式是将亲属法、继承法放到物权债权之前,理由为彰显人的权利、人的尊严;主张德式的认为德式对我国民事立法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基础,并且有严谨的逻辑体系。目前在法学界主张采用德式已成共识。但是两种编纂体例争论各有师承,但都是以形式证形式(民法典的形式),仿佛谁也说服不了谁。我经常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德国民法…  相似文献   

2.
质疑“帝王条款”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自民法通则规定诚实信用原则以来 ,“帝王条款”之说日益盛行 ,因梁慧星、徐国栋两先生鼎力拥戴 ,信者从者如云 ,几无不服诚信原则的帝王之尊。然查诚实信用原则 ,原为一小吏 ,栖身于德国民法典的债之履行 ,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台湾地区民法典虽提升其为民法基本原则 ,但亦未冠之以现代民法最高指导原则 ①之名 ,何以有今日之身价 ?梁慧星先生答曰 :“诚实信用原则的实质在于授予法院自由裁量权。”②这就有问题了。首先 ,诚实信用原则能否授予法院或法官以自由裁量权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法官之作用不一 ,人所共知 ,但一般认为 ,自…  相似文献   

3.
梁慧星的“中国梦”,是《中国民法典》的颁布和施行. 作为一位著名的民法学专家,随着“编纂民法典”的内容被写进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中,梁慧星的梦想正在一步步靠近现实. 2015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了三次与民法典编纂有关的座谈会.这意味着此前几度被“搁浅”的民法典编纂工作有望再度起航. 作为我国民事法律领域的领航者之一,梁慧星参与了多部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起草,《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重要法律中都凝聚着他的心血.作为这些重要法律的起草者和出台的推动者,梁慧星虽然拥有了很多法学家一生都无法拥有的成就,但是,没有任何成就可以替代“民法典”的分量.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物权立法过程中,学术界对许多问题存在争议,让与担保就是其中争议较为激烈的一个问题,其焦点在于我国物权法要不要规定这项制度。对此,形成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是肯定说,即主张在我国物权法中规定让与担保。〔1〕在梁慧星教授主持起草的物权法草案专家建议稿中,让与担  相似文献   

5.
主体制度是民法的核心制度,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先决条件.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传统的民事主体二元结构面对急速变化的社会现实已经难以支撑和维持.事实上,非法人团体已经大量出现,直接或者间接的成为了民事主体.本文从民事主体制度的理论和我国立法现状出发,结合王利明教授和梁慧星教授分别制定的民法典草案,探讨了非法人团体在民事主体制度中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6.
鉴于民法典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大影响,其编纂工作一直受到社会的极大关注。近期,由我国著名法学家梁慧星研究员牵头领导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课题组和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领导的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课题组都已完成了《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编草案建议稿》(以下分别简称社科院稿和人大稿)。本文就以两个草案建议稿中关于专家责任的规定为中心,将注册会计师的专家责任作一概述,重在反映法学界和立法者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新观点,以期引起会计(审计)学界的思考。  相似文献   

7.
中国民法典走向何方——梁慧星先生访谈实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梁慧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杂志主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民法典草案的起草人之一。 问:尊敬的梁老师,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您一直活跃在中国民事法律制定的舞台上,从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出台,到《物权法》(建议稿),乃至《民法典(草案)》的制定,您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也正因为此,使得您对我国民法典的制定把握得比其他人更为准确。今天,我们想耽搁您宝贵的时间,请教一些有关《中国民法典》制定的问题,不知是否可以?  相似文献   

8.
姚辉 《法学家》2007,(1):54-59
一、研究概况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民商法学界出版学术著作达七十余种,包括王利明著<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梁慧星主编<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债权总则编>及<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亲属编>;徐国栋著<人性论与市民法>;申卫星著<期待权基本理论研究>;孙宪忠著<争议与思考——物权立法笔记>;崔建远著<论争中的渔业权>;韩世远著<履行障碍法的体系>;杨立新著<侵权行为法>及<人格权法>;张新宝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理解与适用>;甘培忠著<公司控制权的正当行使>;蔡元庆著<董事的经营责任研究>;姚德年著<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制度研究>等等.创作之丰硕,可谓"一任满庭芬芳".限于篇幅,恕不一一罗列.  相似文献   

9.
《北方法学》2022,(6):39-43
劳动法典的逻辑起点是回答法典“是什么”与“为什么”的第一步,是规范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连接点,劳动现实经由这一“法律之门”进入法规范的逻辑结构,实现法典对劳动现实的抽象与重述。“劳动关系说”主张以劳动关系作为逻辑起点,但是劳动关系内涵谱系宽泛,并不单纯地表征特定法律关系,并且在法规范中需要复杂的构造和认定,不应作为法典的逻辑起点,而应作为法规范的构建结果。“劳动行为说”主张以“劳动行为”作为逻辑起点,采取“一般性概括+列举排除”的界定方式,通过塑造“劳动者”概念间接完成劳动法典立法宗旨的构建,与民法典形成双层效力结构,完成自身体系构建与外部体系衔接。  相似文献   

10.
日本现代担保法制概述梁慧星(一)人的担保民法关于人的担保方法,主要是保证和连带债务人两种。这两种方法规定在日本民法典债权总则第三节"多数债权人的债权"中。在消费者金融的场合,常见采用连带债务人担保方式。例如在采分期付款方式购买的场合,事业者使多数希望...  相似文献   

11.
未来民法典的内容和结构模式在根本上取决于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不仅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基本私关系,而且也包括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基本私关系。确定民法典的内容时,应当从民法的基本私法属性出发,并遵循逻辑周延的要求,对民法调整对象进行划分归类,从而做到“基而全”。在民法典的结构模式问题上,“现实模式”优于“理想模式”,但相关问题有待澄清;人格权法应当位于分则各编之首,社员权法应当单独成编并位于亲属法之前。  相似文献   

12.
中国法律的近代化过程是和法律移植密切相关的,而民法近代化主要是通过法律移植方式完成的。在对民法近代化过程的考察中,人们认识到了法律移植在中国民法近代化中的必要性;从中国固有传统法律文化来看,西方法律的移植在中国也存在可行性。  相似文献   

13.
从知识社会学考察,中国民事诉讼法学成长表现为四种知识的生产,即普法法学、注释法学、理论法学、实践法学,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学的关系结构构成了民事诉讼法学知识生产的社会环境。每种知识的生产既是对特定关系结构的表达,受特定关系结构的制约,又参与了关系结构的创造。民事诉讼法学知识生产是在历史的变迁中进行的,又是通过民事诉讼法学家群体来实现的。  相似文献   

14.
吕鑫 《政法论坛》2020,(2):143-154
琼斯教授在《慈善法史1532-1827》一书中试图通过分析慈善法之"滥觞",进而为慈善法的核心内容问题寻求合理的解答。为此他回溯至历史上最早的慈善法,即英国《慈善用益法》,并以该法的立法构造及其司法续造为线索,细致地勾勒出慈善法自滥觞以来近三百年的演进历程。向读者们清晰展现了立法者在制定法中强调以监督为核心的理论逻辑和实践困境,以及大法官在判例法中转而强调以赋权为核心的实践背景和规范构造。本书通过对从监督到赋权的立法演进所做的经验总结,不仅向读者们传递了慈善法应更强调赋权而非监督之观点,且也为我国慈善立法及其完善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法典:序编还是总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民法典首编的立法例分序编、总则模式。序编模式源于法学阶梯式对逻辑工具在具体规范和制度上的不彻底运用 ,有松散混杂之弊。序编又可分为形式序编和实质序编。总则模式则是概念法学将概念抽象和逻辑演绎发挥到极致的产物。但二者在民法体系的建构上 ,都是运用数学原理和逻辑工具对民事实体规范进行“提取公因式”的必然产物或终极结果。在我国制定民法典时 ,有理由设立包含一般性条款和技术性规定的“小总则”编 ,传统总则中的法律行为、权利客体和诉讼时效等内容 ,在财产法中单独设总则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16.
人格权制度在中国民法典中的地位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中国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 ,关于人格权是否应单独成编存在很大的争议。事实上 ,人格权制度独立成编是丰富与完善民法典体系的需要 ,符合民法典体系结构的内在逻辑 ,而且是我国民事立法宝贵经验的总结 ;也是人格权自身发展的需要。人格权制度不能为主体制度所涵盖 ,也不能为侵权行为法所替代。人格权编的独立 ,符合人格权的发展趋势 ,也体现了现代民法的发展 ,而且也符合民法的科学性和体系性要求。因此 ,在未来的中国民法典中 ,人格权应独立成编  相似文献   

17.
民法典为民事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更加充实和完善的实体法根据。基于民事审判方式在民事审判程序运行中的特殊地位,民事审判方式也应为民法典的实施作出相应调整。我国传统的民事审判方式是在较长时期实体法缺失或很不完善的法制环境下的产物,由此也就形成了虽追求纠纷解决结果,但却不在意深究请求权基础和法律推理逻辑的"散点式审判方式"。民法典作为体系化的、自洽的实体权利义务根据,为法律审判的"三段论"推理提供了最基本的前提条件。民法典实施的强大社会"气场"也必将有利地驱动民事审判方式再次进行调整,转向以明确原告实体请求权有无为中心的"聚焦式审判方式"。这种转向使得整个民事审判过程将始终围绕着实体请求权基础、请求权要件事实展开审判活动,从而实现了程序法与实体法的有效贯通和对接。使得以实体请求权及要件事实为中心的聚焦式审判能够更精确、细致地进行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并催生更具技术操作规范的"要件审判法",从而能够更有效率地解决纠纷,让人们真切地感知到个案解决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  相似文献   

18.
以天理与人情为内容的情理观影响、规范着中国传统社会民事法律规则,确立了传统民事法律的最高要求与最低底线,其以儒家礼治思想为基础,以公允、诚信、习俗原则为表现形态,贯穿于古代社会民事立法、司法、执法制度的各个方面。天理、国法、人情的和谐既是古代封建官员追求的目标,也是民众民事行为的准则,并由此构建了中国古代独具特色的人情社会。在构建中国民法典的过程中,我们应当科学地对待传统的情理观,取其世俗化、民族化以及权利义务对等性等合理因素,为制定融传统性与现代性为一体的中国民法典所用。  相似文献   

19.
赵信会 《证据科学》2009,17(6):689-699
作为对法定证据制度之辩证否定的自由心证制度,其根本要求是法律对证明力不做具体规定.而交由裁判者自主裁量。在证据能力方面两大法系采取了各不相同的做法,其中英美法系采取的是证明力的自由评价与证据能力的法定主义.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对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均采取自由评价制度。两大法系在证据能力方面的不同态度。使自由心证表现为两种不同的类型。受诉讼价值目标、审判组织结构等方面的影响.我国自由心证的技术建构应当选择大陆法系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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