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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三权分立”是资产阶级创立的关于国家权力的组织原则的理论。它在反对封建专制、确立资阶阶级国家制度的斗争中,以及后来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实践中,发挥过极其重要的作用。二百多年来,“三权分立”被资本主义世界的各国所采用,它所表现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而各派政治学家与法学家对这个学说的理解又各不相同,毁誉不一。究竟“三权分立”学说产生的背景是什么?其真实含义与主要精神是什么?该如何评价其得失?本文拟作一些初步研究,借以探索其中是否有某些有利因素可供借鉴利用。  相似文献   

2.
李兵 《法人》2004,(9):46-47
解决“市场煤”与“计划电”矛盾,一是要加快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市场化的进程;二是减少对火电的依赖程度最近一段时间,“电荒”频频在一些地方发生,已使全国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蒙受损失。一些企业在生产旺季只能轮流开工,远没有达到生产能力,同时也给人民生活带来诸多的不便。发生“电荒”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如何通过电力体制改革以消除经济发展中的电力“瓶颈”,《法人》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南方电网公司副总经理赵建国。  相似文献   

3.
刘绍义 《政府法制》2014,(26):35-35
现代汉语中,一般把“美丽的文词”称为“辞”,谁曾想到,在远古时代,“辞”字原来是犯人的口供. 《说文解字》曰:“辞,讼也。”笔者查了一下《殷墟甲骨文字典》,里面并没有收录“辞”字。细想一下,在那遥远的上古时代,奴隶主可以随意买卖甚至杀戮奴隶,没有法律没有法制,哪里有什么口供,统治者的权力就是法律就是口供。这样看来,甲骨文中没有“辞”字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金文的“辞”字,已经是一个会意字。它的左上边是一只手(爪),左下边是用绳子拴着的一双手,右边是个“司”字,表示一个人牵着一个被绳子拴着的人去找专管狱讼的有司录口供。  相似文献   

4.
<正> 这个文本的题目会让敏感的读者产生某种警惕——因为它可以被解读为“比较法的现代性出现了歧途”抑或“比较法的歧途归咎于其现代性”,而这似乎表明作者打算对比较法的现代性予以谴责。在读者中立即有一些人开始骚动不安——后现代主义和狼来了! 对于那些较不熟悉“现代性”(modernity)、“后现代”(postmodern)这些术语的读者而言(尤其是那些研究像法律这种最具现代性品质的事物的人士,这种陌生是相当正常的),则会产生一些疑问——你们所讲的“现代性”到底是指什么?比较法与它有什么关联?读者们更多的追问还会产生——“现代(化)”不就意味着文明、发达和进步,你们为什么还要谴责它?(略带责备口吻的)你们又企图标新立异些什么?  相似文献   

5.
论检察监督     
不少崇尚权力制约权力者与广大公民一样企盼强化对国家权力的监督,但他们中一些人士却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持有异议甚至反感。有的提出了“取消”论,而其主要理由之一是我国现行检察制度的出身(理论来源于列宁和前苏联),有的专门谈论法律监督的论文只字不提“检察”二字。一方面回避现行法律(包括近年来修订颁布的新法)对检察监督的明确规定,一方面又乐意像呼唤大而全的什么《反腐败法》一样呼唤《监督法》出台。检察监督究竟是怎么回事?司法改革中如何对待它?冷门热谈。愿就教于法界高人。  相似文献   

6.
市场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市场经济的发展正在给我国社会各方面带来生机和活力,特别是在经济生活方面,它的积极作用是巨大的,人们的看法也基本一致。但谈到市场经济的消极作用或负效应时,就比较集中于对人的道德的影响,似乎道德的“滑坡”、“沦丧”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代价,是必然产物,市场经济与道德进步是对立的。究竟市场经济与道德是一种什么关系?市场经济对道德建设是利大还是弊大?在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今天,很有必要作一番认真的研究和思考,本文仅就如何认识市场经济与道德进步的辩证关系作一些肤浅的分析,求教于同行们。  相似文献   

7.
获得名牌是搞企业、搞产品人士的一种企盼。在市场经济充分发展、中国市场向外开放的情况下,产品有一个知名的品牌,会在激烈竞争中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尤其在国外名牌产品打入中国、挤压中国名牌产品的情况下,更激发了人们创名牌的积极性。 照理说,创名牌的关键不在“名牌”两字,而是一个“创”字,也就是  相似文献   

8.
张倩 《检察风云》2010,(17):54-56
“我的老师伍柳村教授。他非常有学问并目认真负责,讲课论理深刻而逻辑脉络清晰,也是他使我对刑法学产生浓厚兴趣。” 记者(下文简称“记”):您是1954年出生的,名字里又有个“宪”字,这其中有什么联系吗?  相似文献   

9.
“路尽其用,车畅其流”,是对章丘市交通局工作的真实评价.近几年,无论是有组织的明察暗访,还是群众的民主评议,这个局都与“三乱”无缘,业户对它的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那么作为章丘境内1600多公里公路、l.2万余辆营运机动车的主管部门,如何执法管理,如何收缴规费,如何完成任务,如何谋求发展?他们说主要抓了两个字:服务.  相似文献   

10.
李博士到B厅报到的那天,发现厅长认错了一个字。何字?“惬”字。B厅是个文化单位,因此这个字的使用频率很高。厅长把这个字念成了框里面的“夹”。李搞语言出身,“惬”字当然是认得的。 一次,他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对同事小赵说,哎,我提笔忘字,这个字,你看——他取过一张白纸,写上“惬”字——到底读啥呀?小赵颇有意味地看看李,然后拖出辞海,翻了翻说,还是读“QIE”吧。 李很想纠正厅长这个小小的错误,但如何纠正,用什么方式他心里没谱,人家是一厅之长呀,可不能轻易伤了领导的自尊心。他很想有个机会,如读文件、讲演…  相似文献   

11.
司法会计活动是一种诉讼调查措施,“司法”二字界定了司法会计的社会属性,即它是一种法律诉讼活动;“会计”二字界定了司法会计的活动内容,使其能与讯问、搜查等其他诉讼活动相区别。司法会计在查办职务犯罪中应发挥哪些作用和应采取哪些对策是本文阐述的重点。  相似文献   

12.
治理商业贿赂,首先要正确认定商业贿赂犯罪,这不仅是准确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之需要,也是保障人权之要求。受贿犯罪自然是商业贿赂犯罪的核心。受贿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难以认定的情况,如“什么是公务”、“利益正当与否如何判断”、“受贿故意与谋利目的分离如何处理”,等等。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应从应然和实然两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13.
近来,看到一些刑事判决书对罪名是这样确定的,“×××已构成强奸(未遂)罪”,我们认为这种写法欠妥。 显然,上例括号中“未遂”二字是对强奸行为处于何种阶段的注释和限制,这就不仅使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强奸罪这一罪名在字面上有了变化,而且缩小了它的外延,扩大了它的内涵,使“强奸(未遂)罪”有了具体、明确  相似文献   

14.
满秀才  熊剑 《法制与社会》2013,(32):147-148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加,时国家大事也较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做好“党的建设”工作,保持党的纯洁性是对国家新任领导人执政能力的考验,本文主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三项要求来进行详述,望对建设一个高效、纯洁、作风淳朴的执政党有积极地作用。  相似文献   

15.
论法律渊源--以法学方法和法律方法为视角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李龙  刘诚 《法律科学》2005,23(2):3-8
从法律方法的角度看法律适用是一个关于“法律是什么”的认识理性 ,而法律适用中法律渊源内部冲突的解决是一个“如何实现法律”的技艺理性。从两者的关系上看 ,认识“法律是什么”是“如何实现法律”的起点 ,“法律是什么”也仰赖于“法律如何实现”  相似文献   

16.
刘持平 《证据科学》2008,16(4):487-494
实践证明,指纹与遗传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应该从指纹群体数据中读懂那些蕴涵着的遗传统计学意义,以深入了解什么是正常遗传,什么是遗传变异。本文试从指纹遗传中的数字特征入手,进一步研究指纹与遗传规律之间深刻而又科学的联系。通过对指纹的8个方面的数字特性的阐述,使那些看起来杂乱无章、平淡无奇的“海量”数据,呈现出有序可循的数学特点与规律。它将使我们的认识深化到基因如何指导、控制指纹的发育与遗传,指纹如何“重现”胚胎发育的环境,指纹如何反映遗传中的重大缺陷,指纹遗传中有无定律和定理等等根源性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民事判决书和调解书中,常用“归”和“属”这两个词。这两个词的意义虽然接近,但并不尽同。“归”是指“分给”,“属”是指“隶属”、“属于”,含“系”或“是”的意思。法律文书中,用“归”字,表示对财产的分割,分割前产权属谁是不确定的;用“属”字,表示对所有权的确认,是指该项财产本来就属于谁的。然而司法文书中往往出现该用“属”字的地方用了“归”字,而该用“归”字的地方却用了“属”字。  相似文献   

18.
“良”字是王力先生等语音学家所关注的一个字,因为它被作为讲析“来”母读音的代表例字。但是从古到今如许慎、郭璞、徐锴、段玉裁、郝懿行、朱骏声等,对它理解得不透。《尔雅·释诂》:“元、良,首也。”郭璞注:“‘良’未闻。”郭氏是严肃地遵循“疑  相似文献   

19.
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除在诉讼活动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外,还反映出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文化水平。从语言文字这个层面上说,法律文书应该做到文字通顺,用语准确。和任何文章一样,组成法律文书的基本单位也是字和词,字和词的质量不高,必然会影响整篇文书的质量。所以制作法律文书时应咬文嚼字,仔细推敲。下面试举两例。一、对“事主”的使用请看例句:“被告人某某,以暴力手段抢劫事主某某人民币若干元。”这句话里的“事主”就属于使用不当,这里本该用的是“被害人”。为了说明这个问题,让我们先查看辞书对“事主”是如何解…  相似文献   

20.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做”与“作”二字已经被很多人混用了。当年很认真的语文教师、书报编辑、校对人员,对“做”与“作”的正确用法及其区别,为了识辨和改正,不知费了多少力气!例如正确的用法“做诗”、“做文章”、“做工”、“做官”、“做人”、“做事”、“做主”,其中的“做”是不能写成“作”的。而另有些词,如“作案”、“作弊”、“作恶”、“作假”、”作价”、“作客”、“作陪”、“作文”(做专用名词时),其中的“作”也是不能写成“做”的。如果两个字通用,有一个词儿“做作”便应当消逝。什么是“做作”呢?意思是指矫揉造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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