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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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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梁春华 《法制与社会》2013,(24):117-118
《刑法》第219条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在立法上尚欠完善,也未形成比较系统的理论与指导案例,司法实践争议问题较多,造成本罪客观行为的认定在司法上存在一定的困境。本文以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行为为研究对象,结合相关案例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疑惑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
商业秘密在刑法中与在民商法、经济法中有不同的定位,基于刑法谦抑性,应对刑法中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解释。刑法与民法是站在不同的立场,出于不同的目的看待损失的,在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认定的依据应以侵权获利额为原则,业秘密罪中常见的犯罪形态,在本罪的行为模式中,外的个人也有构成单位犯罪的可能。特殊情况下可参考许可使用费。单位犯罪是侵犯商个人的侵权行为与单位的行为具有对向性,单位之  相似文献   

3.
本文案例启示:涉及技术信息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要依赖专业的技术鉴定,在技术鉴定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的情况下,应当依据最为普遍、易于让人接受的鉴定方法来确定商业秘密是否被侵犯。对于计算机程序这一特定的技术信息而言,应当通过对比构成该程序的源代码相似度来认定是否存在抄袭,避免从功能性的角度进行鉴定,证据采信上必要时可以采取专家和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方式,避免轻率。  相似文献   

4.
1997年修订的刑法新增设侵犯商业秘密罪,该罪在适用过程中遇到了诸多问题和争议,甚至连什么是“商业秘密”这一最基本的概念都未能达成共识,更遑论其他方面:如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还是包括间接故意,过失能否构成犯罪?如果能够构成,那么使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不正当手段”在本罪中应如何界定?“造成重大损失”是本罪的既遂标志还是成立标志?可见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存在的问题不是细枝末节的问题,而是最基本、最关键的问题,直接关系到能否准确定罪量刑。本文对存在的争议进行了归纳评析,并阐释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以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在刑法理论上称之为结果犯。如何认定这里的重大损失,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具有重大意义。从目前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损失结果的认定还存在着疑难之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  相似文献   

6.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及诉讼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方式到底什么是商业秘密?对此众说纷纭。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二款和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三款都对商业秘密作出了具体规定。在我国,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简言之,我国的商业秘密就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里的技术信息是指技术诀窍、技术配方、工艺流程等;而经营信息是指经营决策、客户名单等。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就是指行为人没有经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同意,实施了侵犯权利人商业…  相似文献   

7.
侵犯商业秘密罪危害结果的认定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商业秘密是一种无形财产,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危害结果,是司法实践中十分复杂的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当确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害范围,然后,根据侵犯商业秘密罪不同的行为方式,具体认定损害结果。  相似文献   

8.
戴磊 《山东审判》2007,23(2):83-86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一个复杂的层次结构,递进层次中的侵权行为环环紧扣,前一环节影响决定着后一环节的侵权行为的构成;平行层次中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独立于  相似文献   

9.
是否存在"重大损失"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明确"重大损失"的具体内涵和计算方法。通过对30份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判决书的分析可以发现,司法实务部门对于"重大损失"的认定较为混乱。因此,立法机关应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尽快明确"重大损失"的具体内涵和计算方法,采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为主、以商业秘密的价值为辅的认定模式来认定"重大损失";同时还应防止将侵犯商业秘密罪泛化的倾向。  相似文献   

10.
侵犯商业秘密罪“重大损失”的认定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重大损失是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必要要件,《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未能明确重大损失的具体内涵及计算方法。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重大损失的方式较为混乱。出于统一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必须明确重大损失不等同于商业秘密自身价值等基本前提。在此基础上,尽快确立以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的获利、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费的先后顺序作为侵犯商业秘密罪重大损失的认定模式,当然,在特殊情形下,亦应考虑商业秘密的自身价值。  相似文献   

11.
商业秘密权利不同于专利权,没有经过行政审查、公告等程序,权利具有主观性、不确定性。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中,为确认受害人持有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应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检索报告"。同时,对有关知识产权"鉴定报告"的内容须进一步规范,排除对"不为公众所知悉"内容的鉴定。此外,在证据规则中,适用推定原则,赋予犯罪嫌疑人明确的举证责任,方可有效的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相似文献   

12.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的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重大损失”是司法实践中最疑难的问题之一。由于缺乏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司法判例中“重大损失”的认定模式多种多样,导致司法的随意和混乱。构建科学合理的“重大损失”认定模式,有必要对司法判例进行实证研究,梳理出相关规律。重构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认定模式时,必须要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类型化,即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确定不同的认定模式。具体而言,一方面,应当区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另一方面,应当区分侵犯商业秘密后不同的用途。  相似文献   

13.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司法实践中已陷入困境,突围之策在于正本清源,探寻商业秘密的法律内涵之语义、立法沿革和法律特征。本文指出剖析侵犯商业秘密罪所蕴藏的刑法理论,成为理论研究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4.
一、问题的提出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是受《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其他法律保护的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它是经营者财富,也是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国家允许科技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合理地流动,这是促进各类专业人材和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政策。但是,在专业人材流动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问题,如少数承担国家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或者在科研、国防、军工等关键岗位上工作的科技人员擅自离职,给国家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另外,专业技术人员在离职后侵犯原单位的知识产权,特别是将…  相似文献   

15.
侵犯商业秘密罪与非罪的标准主要体现在数额上,关键看是否造成重大损失。“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区分犯罪既遂与未遂的条件,即侵犯商业秘密罪也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共同犯罪,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16.
侵犯商业秘密罪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文玉 《政法学刊》2003,20(2):10-12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其构成应符合主观和客观要件。损失额的确认,首先须确定损失的范围,其次要采取正确的计算方法。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方法行为不应与本罪数罪并罚。犯罪行为类型、方式、手段不同,量刑时就应采用不同的刑种或刑罚幅度。  相似文献   

17.
侵犯商业秘密罪初探张宇润,杨勇“商业秘密” ̄①在我国法律上首次表述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②商业秘密是权利人投入一定的时间、精力、资金得来的,对其拥有人具有实际的或潜在的经...  相似文献   

18.
侵犯商业秘密罪初探汤友洪,胡朗民设立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必要性党的十四大已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市场经济必然存在竞争,商业秘密作为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精神财富,其作用日益显现,企业经营者要保持其优越性以在竞争中立于...  相似文献   

19.
侵犯商业秘密罪研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本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现行刑法第219条又将其中严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设定为刑事犯罪行为。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所谓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竞业法规、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给商...  相似文献   

20.
当今的时代,是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各国政府越来越注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商业秘密作为一种特殊而重要的知识产权,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它在国民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显重要。从全球看,许多国家已把商业秘密纳入刑法保护。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佛219条也增设了侵犯商业秘密罪。按照该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文即拟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有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l.犯罪客体根据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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