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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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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接触这个题目的时候,首先应该注意的是对于“遗嘱”和“继承”的观念,古代人和现代人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甚至存在着重要的分歧。否则,我们就不能理解为什么遗嘱继承会最初发生在一个古老的家族世袭制国家——罗马。  相似文献   

2.
程颖 《法学研究》1982,(4):54-56
我国继承制度包括两种继承方式,即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叫法定继承;依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内容进行继承的,叫遗嘱继承。  相似文献   

3.
(一) 遗嘱继承是继承方式的一种。早在公元前451年,十二铜表法就有“关于铜钱和对自己财产的保护,均依照遗嘱办理”的记载。但当时只限于在家旅代表权转移等很小的范围内使用。在我国古代,虽然一些史说资料中不泛遗诏、遗言、遗表之类的记载,但这些都是一些统治者用在政治、军事、人才举荐方面,很少涉及对财产的处分上。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独立的继承法——《大清民律(草案)》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直到民国以后,国民党政府按德、法、日的民法典体系,才把遗嘱继承列于法典之中。  相似文献   

4.
[案例一] 陈某有一子一女,女儿于五一年出嫁。五二年土改时,父子二人分得住房四间。五四年儿子外出工作,陈某由儿子寄钱供养,其女也尽了一定的赡养义务。七五年陈某请来干部和亲邻,立下遗嘱,由女儿、儿子各继承住房两间。陈某病逝后,他子欲将四间住房出卖,但陈某之女认为两间房子是其父给她的,其弟只能出卖两间。双方争执不下,陈某之子乃起诉于法院。问:陈某之予是否有权出卖四间房屋?  相似文献   

5.
继承是指公民依法承受死者个人所遗留的合法财产的一种法律制度。在继承关系中,遗留财产的人(死者)称作被继承人,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依法承受他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是财产所有权的延伸和继续。继承权的实现就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当继承人作出接受或者不放并继承的表示,继承人就取得了继承权,从而取代了被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取得了死者遗产的所有权。继承权与一定的身份相联系,它以姻亲关系、血缘关系和扶养关系为产生的基础。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  相似文献   

6.
英国遗嘱继承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引言英国有时也称“英格兰”(England)、“不列颠”(Britain),正式官方名称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and Northern Ireland),简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英国位于欧洲西端,由不列颠群岛中的英格兰、苏格兰、北爱尔兰的东北部及周围众多的小岛所组成,总面积244102平方公里,人口约5600万。英国是一个比较发  相似文献   

7.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并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立遗嘱人死亡后,按照遗嘱内容继承遗产则为遗嘱继承。具有涉外因素的遗嘱继承即为涉外遗嘱继承。关于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我国尚无明文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九条只对涉外法定继承作了规定,即:“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一规定并没有涉及遗嘱继承。而继承法的规定比较笼统,没有明确区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  相似文献   

8.
邱唐 《方圆》2023,(18):74-75
<正>遗嘱继承的法律观念与法律文化,在中国其来有自,但中国古代的意定继承也有其独有的特征,最为鲜明的就是遗产分配往往局限在家族亲属之间,绝少看到有如今日之遗赠概念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人对于私有财产的自由处分意识不断增强,婚育观念也发生一定变化,因而,民法典对于继承部分的修改显然着力甚多,尤其是遗嘱继承中的诸多新规颇受热议,譬如录像遗嘱、打印遗嘱等新形式,“见证人”“宽恕”制度等新制,以及“遗嘱最新第一”的效力原则等,无不对今后遗嘱继承法律实务产生颇为深远的影响。那么,我们中华传统法治文明中的遗嘱继承又呈现出怎样的样态呢?  相似文献   

9.
现状:遗嘱继承数量与区域的经济文化高低成正比例。问题:无效遗嘱因形式要件违法占较大比例;共同遗嘱利少弊多;遗嘱代笔认定,成为司法实践的新问题。趋势:随着经济文化建设的发展,遗嘱继承将日益增多,其中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将成为主要形式。  相似文献   

10.
来信编辑同志: 我是个年过七旬的退休职工,有一子三女。我在苏州市区有私房六间。为了防止我身后遗产发生纠纷,特写了遗嘱,指定私房产权由儿子继承,三个女儿仅有居住权而无产权,理由有两条: (1)私房是我祖传的。按照历来传统,统由儿子代代相传。 (2)我的晚年生活依靠退休金维持。三个女儿认为我有退休金,经常向我要生活费。在经济上不管我,特别在我患病时,她们都不注意,只有儿子经常关心我。三个女儿早已出嫁,都有工作,生活能够独立。我写这份遗嘱经过我胞弟及妻弟签署同意。这份遗嘱是否符合法律手续?还需补办何种手续?请予解答。  相似文献   

11.
遗嘱能否取消已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这是涉及我国继承立法对遗嘱继承权能否限制的问题,也是遗嘱继承中的一个重要原则问题。我国法学界对此问题有着两种相反的观点,即一种认为,可以取消;另一种则认为不能取消。在实践中,适用法律也不尽统一。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实有加以探讨的必要。依个人管见,遗嘱不能取消已尽扶养义务继承人的继承权。理由是: 首先,从遗嘱人生前与已尽扶养义务继承人的关系来看。遗嘱人生前与已尽扶养义务继承人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两种:  相似文献   

12.
谈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统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继承的全部问题是遗产所有权的变更问题。继承关系从发生到消灭的过程,就是遗产所有权由被继承人转移到继承人的过程。遗产转移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在本文中包括遗赠)是基本的两种。去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此有明确规定。然而,至今仍有不少人只对法定继承表示理解,对遗嘱继承则或多或少持有偏见,有的甚至把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对立起来。这种情况显然不利于我国继承  相似文献   

13.
财产继承制度,是调整一定的财产关系、保护财产所有权、维护家庭职能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许多国家的民法典对财产继承问题都有细密的规定,有的国家还制定有专门的继承法。  相似文献   

14.
一、遗嘱继承的原则大陆继承法采取遗嘱自由与适当限制相结合的原则,即相对遗嘱自由原则,赋予公民对于个人合法财产的自主处分权.“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充分保护了公民立遗嘱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同时,为了继续实现互济互助、养老育幼的家庭经济职能,大陆继承法还根据实际情况,对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作了限制.  相似文献   

15.
<正> 我国实行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并行的继承制度,然而,司法实践中常发生两种继承的矛盾和冲突。因此,弄清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关系,对于正确理解和执行我国继承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继承法律制度由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共同组成,其中遗嘱继承是自然人处分自己死后个人财产的主要手段,优先于法定继承。适逢大陆民法典制定之际,比较港澳及大陆三法域遗嘱继承制度,大陆应在遗嘱有效条件、遗嘱形式、特留份等方面完善大陆遗嘱继承制度。  相似文献   

17.
遗产的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进行预先的处分,并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处理遗产,就叫做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在世界各国的民法中都有所规定,但其内容、性质和宗旨是各不相同的。我国现行政策法律也承认  相似文献   

18.
李宏 《法律科学》2010,(5):51-57
"家族协同说"是古代社会的遗产继承理论,近代思想家依据自然法提出了遗嘱继承"意志说",现当代法学家从关注社会利益的视角出发,提出了遗嘱继承"社会利益说"。西方遗嘱继承理念的变迁,表现为从"家族协同说"、"意志说"再到"社会利益说"这样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并呈现出多样化特质,但总的发展趋势与规律是走向个人、家庭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留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嘱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遗产继承中的应留份制度.它是国家对遗嘱人行使遗嘱处分权的必要限制,有利于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利益.但是,由于继承法对应留份的规定比较原则,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对如何确定遗嘱继承中的应留份出现一些争议.笔者就这一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20.
《法学》1986,(11)
江某早年丧妻,生有子女三人,均已成婚。江原先与次子生活在一起,一九七六年后在幼女家安身。一九八○年江立了遗嘱,言明他个人在银行的三万元存款,死后愿将其中的一万五千元归幼女所有。一九八四年春幼女得急病死亡,一九八五年冬江某也一病身亡。于是发生这份遗嘱是否有效,以及江某的外孙辈能否代位继承的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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