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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罪是我国税收犯罪中最常见的犯罪,此类犯罪严重破坏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为了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我国刑法对偷税罪犯罪构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要认真分析偷税罪的犯罪构成,把握偷税罪的主客观要件,并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案件作出正确的认定和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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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森庚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8,(6):110-113
自从1997年我国刑法典颁布实施,关于偷税罪立法的许多问题在学界就一直存在激烈的争议.虽然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偷税罪的司法解释弥补了立法上许多缺陷,但还有许多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在理论上依然争议激烈.因此,有必要对偷税罪的立法改进继续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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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1999,(3)
偷税罪是一种严重破坏和扰乱国家正常税收管理秩序的行为,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201条对偷税罪作了既符合实际,又体现偷税罪主要内涵的表述。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偷税犯罪首先应正确区分偷税罪与偷税行为的区别;其次要正确把握偷税罪主体;第三要解决好偷税罪的共同犯罪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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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偷税罪数额的认定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红竹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2):22-24
偷税罪数额,是指偷税犯罪涉案金钱或物品的数量。偷税犯罪中数额的认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其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司法机关的办案质量。犯罪数额是新型经济犯罪定罪量刑的主要根据之一,准确地认定经济犯罪数额,对于准确地认定新型经济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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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的偷税罪采用了比例加数额的双重定罪标准。对此标准学界的质疑声此起彼伏,取消论甚嚣尘上。不可否认,法定的双重定罪标准有一定的缺陷,然而这并不足以成为采用双重定罪标准的障碍。偷税罪双重定罪标准比单纯数额标准更能体现刑法的公正性。双重定罪标准能反映偷税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和偷税行为的客观危害程度,在体现公正的同时兼顾了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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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偷税罪犯罪构成要件为核心进行调查取证是偷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基本思路。刑法有关偷税罪在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的规定存在诸多立法缺陷与理论争议。侦查实践中,应当正确理解与把握既有法律并以之指导调查取证工作。相关立法与理论困惑尚待刑法自我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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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玲玲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4(1):93-96
偷税罪作为一种最普遍、最典型的税收犯罪,一直是我国刑事立法规制的重心之一。如何进行偷税罪的立法完善是学者们经久不衰的谈论话题,其中偷税罪“数额加比例”的成罪标准更是争论的焦点。取消偷税罪双重标准中的比例标准,从而降低偷税罪认定过程中的操作难度,对打击偷税犯罪可以产生积极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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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修订后的刑法无论在罪名设立还是罪状叙述上均有明显的进步,但笔者认为在偷税罪和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罪上仍有值得商榷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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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兴文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1,(3):62-65
我国刑法第 2 0 1条对偷税罪的规定采用了“比例十数额型”的量化立法模式。这种立法模式存在严重缺陷。要填补这一立法空白 ,改善偷税罪量化立法模式的严重缺陷 ,唯一的办法就是完全抛弃这种“比例十数额型”的量化立法模式 ,并统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的定罪量刑标准。只有这样 ,才足以避免这一量化立法模式存在的严重缺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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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英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7,(4):55-56
一、偷税罪的立法缺陷我国刑法对偷税罪的立法规定,基本上适应了我国惩治偷税犯罪的需要,但仍存在着一些严重的缺陷和不足。(一)采取列举式的立法方式,只规定几种偷税犯罪手段,会形成对偷税行为无法认定的“真空地带”我国刑法对偷税罪的行为手段采用了完全式列举方式,这种完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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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占洲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9,(4):8-10,69
公安机关对<刑法修正案(七)>施行以前未经审判的逃避缴纳税款行为是否立案侦查,对在侦查工作的不同阶段发现案件符合免责条款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理,均应依<刑法修正案(七)>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不同处理.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逃税案件,公安机关等待税务机关移送则成为较为妥当的做法,但在税务机关没有履行移送的法定义务时,公安机关如认为案件符合立案条件,便不应放纵犯罪而应主动介入查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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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华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1):89-92
刑法对偷税罪成立标准的规定存在着重大的立法漏洞,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存在着直接修改立法的瑕疵,在立法修改前,应对立法漏洞造成的错误在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设法弥补,将能纳入目前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偷税行为按照犯罪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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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占罪的概念我国刑法对侵占罪未作任何规定,这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近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当时据以立法的实践根据,现在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非法侵占案件日益增多,特别是非法侵占公司或企业财物的数额往往较大或巨大,其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犯罪程度。侵占罪作为单独的罪名,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的要求变得日益迫切。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厂简称《决定》),侵占罪作为独立的罪名正式以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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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明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1994,(4)
对预防犯罪的定义学术界争议颇多。笔者认为,所谓预防犯罪,是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可能的力量,用以消除产生犯罪的主客观因素,阻止犯罪行为发生的一种工作过程。犯罪预防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对“人”的预防,就是对犯罪主体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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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灿璞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1990,(6)
一、什么是经济犯罪早在1872年在英国伦敦举行的预防与遏制犯罪的国际会议上,英国学者希尔(E、C、Hiu)在他的《犯罪的资本家》学术报告中,首先提出经济犯罪这一概念,但未引起与会者的重视。直到1939年美国的犯罪学家苏者兰(H.E,Sutherland)提出“白领犯罪”之后,经济犯罪才作为犯罪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但时至今日,在犯罪学界、刑法学界乃至各国司法实践中,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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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鸣利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13,(1):80-84
一个时期以来,国家的经济建设迅速发展,传统的道德堤坝伤痕累累,社会的诚信体系备受质疑。为了唤醒人们的良知与重筑道德的堤坝,也为了我们自强自省,应重新审视诚信的议题,以此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最终构筑起新时代的社会诚信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