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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案情简介辛某以帮助信用社吸收存款为名,两次从信用社代办员林某处骗取空白存单20份;采取先以小金额在信用社存款,再将骗取的空白存单填写成大金额的手段,共计伪造银行存单六张,伪造金额达7万元。然后,辛某以他人名义用伪造的存单先后到三个农村合作基金会作为贷款质押,共计贷款4万元,用于支付个人债务和挥霍。显然,辛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但对其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实践中却有不同的认识。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一、辛某的行为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2款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  相似文献   

2.
根据有关资料和已经发现的一些银行存单诈骗案分析,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存单挂失进行诈骗:一、窃取、伪造资料。不法分子一般利用与存款人熟悉或者与存款人同去银行办理存款的机会,趁机窃取存款客户相关个人资料档案。包括存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存单号码、密码等挂失必需的个人资料,然后花高价伪造存款人身份证,伺机作案。二、挂失、骗取存款。不法分子在完成上述的伪造之后,即选择适当时机,以存单遗失为理由,冒名到银行办理存单挂失手续。在冒名挂失一周后到存单到期日前的时间,将已经挂失的存单通过提现、转账等形式迅速分…  相似文献   

3.
《民主与法制》2010,(11):67-67
田某向黎某借款12万元,约定借款使用期限为8个月,并约定了利息。借款到期后,债务人田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黎某找到田某结算,经结算,田某共欠黎某本金加利息14万元。经多次催要,田某依然未履行还款义务。后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田某给付欠款14万元,并且以14万元为本金,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从结算日开始,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的利息。请问,黎某以14万元为本金计算复利的行为是否适当?  相似文献   

4.
《民主与法制》2011,(19):69-69
编辑同志: 贾某从熟人张某家中窃取了价值近万元的黄金首饰及银行存单。之后贾某还通过欺骗手段利用张某的身份证将存单中的10万余元现金全部取出挥霍。  相似文献   

5.
《民主与法制》2007,(3X):66-66
第23期《“阴阳存单”引发离奇案》法院经再审后认为.储蓄机构出具的存款单是证明储蓄机构收到存款的惟一有效凭据,也是储蓄机构向储户依法支付存款本息的惟一有效凭据。陈雪持有的3078998号定期存单.是孙松从银行开出,存单记载事项具体明确,存单上的印章真实,符合存单规范,属有效的储蓄凭证。孙松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其吸收陈雪存款及出具存单票据属履行职务行为,至于存单与银行存根联记载的内容不符,不是陈雪过错,银行也不能以此对抗陈雪要求其支付存款本息的义务。因此,撤销原判,并判决银行向陈雪支付80000元存款及利息:驳回陈雪其他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6.
《民主与法制》2013,(19):67-67
编辑同志:贾某从熟人张某家中窃取了价值近万元的黄金首饰及银行存单。之后贾某还通过欺骗手段利用张某的身份证将存单中的10万余元现金全部取出挥霍。后张某发现被盗并怀疑是贾某所为、报案的同时,张某在市区一家宾馆内找到了贾某,并向贾某索要被盗财物。  相似文献   

7.
《民主与法制》2008,(15):67-67
宋某要开一家服装销售公司,急需一笔资金,于是向好友田某借钱。由于借款数额很大,田某提出要宋某以房产抵押。双方协商后签订了合同,田某借给宋某20万元,一年后还清,同时宋某以自己所有的一间房屋作抵押。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一年以后,由于服装销售公司经营不善,宋某无力还款,于是田某要求拍卖抵押的房屋用于偿还20万元价款。请问,田某是否有权主张拍卖抵押的房屋?  相似文献   

8.
发展 《人大建设》2001,(9):46-46
1998年7月,我在某银行储蓄所存款5万元,定期3年,银行给我一份存单,存单上有银行工作人员的签章和银行公章。今年存款到期后,我到该储蓄所取钱。储蓄所以当时为我办理存款的人因犯贪污罪已被判刑、我的存款单是假的、存款已被该人违法支取挥霍为由,拒绝支付。请问:银行的这种说法是否有道理,我能不能要回存款?  相似文献   

9.
专家评说     
:行为人储某身为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获取空白存单,直接在空白存单上打印其所需之储户姓名、存款金额、日期等事项,并私自加盖银行公章以获得非法存单。这是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涉及到诸多刑事法律问题,同时也涉及到民事法律问题。为此,我们特别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点评此案,希望有助于提高大家对这类案件的认识。  相似文献   

10.
3月5日上午,舟山市某银行分理处的王主任如往常一样准时到了单位。在汇总处理近段时期的存取款业务时,她无意中发现从2月25日至3月1日短短4天时间内,有一位姓金的客户分4次将存在他们分理处帐户上59.5万元中的59万元巨款取出。正巧,王主任与这个姓金的客户相熟,所以王主任打了一个电话给这位客户,询问他取款的有关事宜。谁料,金客户满头雾水地称自己根本没取出过一分钱,而且存单还好好的保存在自己手中。王主任不相信,赶到客户家中。果然,存单上自纸黑字的注明了存款的数额——59.5万元。  相似文献   

11.
非法拆借、发放贷款将受刑事追究刘艳芳1996年3月,B市某银行营业部为吸收存款,以许诺给付18%的高息为条件,与S市某公司达成存款协议。该公司在营业部存款4080万元,营业部出具了定期一年的大额存单。收到此款后,为牟取利润,营业部主任胡某授意本单位职...  相似文献   

12.
《民主与法制》2008,(8):67-67
杨某因资金短缺,通过田某介绍并担保向王某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月利率为12‰。后王某因借据丢失,遂与杨某协商,自愿放弃部分利息,将月利率减为6‰,并由杨某重新出具一张借条给王某,同时王某出具了一份证明给田某,证明杨某原出具的借据作废。后经王某多次催要,杨某和田某均未履行还款及保证叉务,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立即偿还其借款3万元及利息,并要求田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请问,田某是否应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贵州 吴青焱  相似文献   

13.
90%的信用?     
<正> 到某银行去办事,发现其门口有这样的广告:存单抵押贷款。有急事,怎么办?存单又没有到期,为了避免利息损失,你可以选择存单抵押贷款。不过,最大贷款面额为存单的90%,利率在同档流动资金贷款率基础上上浮10%。看到这项银行新业务,我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是90%而不是1005呢?信用凭什么打折呢?我试着找出原因:一、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还在“化”中。还保留着许  相似文献   

14.
~、张某、金某夫妇从其它公司引存资金到银行存款,除银行的正常利息外又另补高息,之后以此存单质押从银行贷款,获取巨额资金,从事经营活动,由于经营不善,造成大量欠债不能归还,应当如何认定?(一)张某、金某夫妇二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一,张、金夫妇二人将其它公司资金引入银行后,是以何种理由、如何取得的这些存单,其对存单的获得有无欺骗行为和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有的话,二人行为可以构成针对其它公司的普通诈骗罪。其二,二人所另补之高息加上银行所付利息,是否超出了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二…  相似文献   

15.
《民主与法制》2011,(32):69-69
编辑同志: 刘某与田某在登记结婚前购买房屋一套,刘某单方面交了首付款40万元,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两人一起归还贷款。但因性格不合他们选择了离婚。离婚时,田某主张房子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刘某则称房屋是他婚前购买的,但因婚后两人一起按揭还贷,  相似文献   

16.
可疑的存单 2001年5月12日.临近下班,西安某银行营业室值班主任王女士在进行每天的例行业务核查.在审查作废存单时,她发现有四张大额存单每张都盖满十几个"附件"章子.  相似文献   

17.
律师信箱     
银行该不该负责任?编辑同志:我公司欠某饭店餐费近3000元,公司经理将一印鉴齐全、未填金额的空白支票交给小张去饭店结帐,但在该支票备注栏内注明"限额为3000元"。小张却擅自将支票填为50000元,通过银行将款划到与公司无任何经济往来的田某的帐户上。我公司已提起诉讼,要求田某返还50000元,并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请问:银行该不该承担责任?读者袁文有袁文有读者:你公司小张违背经理的意图,擅自将支票上收款人项填写为与该单位无任何经济往来的田某,所填金额与备注不符,但银行审查不严,将支票面额与备注相矛盾的支票收下并予以划拨,银  相似文献   

18.
货币市场     
货币市场货币市场又称短期资金市场或短期金融市场。指经营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货币资金融通市场。包括银行的短期存贷款市场、企业间短期借贷市场、商业票据承兑贴现市场、国库券和可转让存单(CD)市场、短期拆借市场等。因在这个市场上交易的信用工具,如票据、存单等,...  相似文献   

19.
案情简介 储某系中国建设银行某分理处的储蓄员。1997年10月至12月间,某私营企业主程某、刘某因资金短缺,请储某帮忙提供担保贷款的储蓄存单,储某担心将本分理处的空白存单用去后被领导发现而追究责任。便利用工作之便,先后以虚假的户名,分四次存入50元或100元的小额现金,仅在微机中开户但不打印存单,从中套取空白存单四份。然后将未打印的空白存单脱离储蓄业务管理电脑系统,直接用打印机打上虚假的储蓄金额和户名,制成总金额为 28.6万元的虚假存单(该数据不存入微机),并加盖本分理处储蓄专用章、收款员、复核…  相似文献   

20.
对此案的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储某的行为应定变造金融票证罪。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变造金融票据和金融凭证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77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金融凭证包括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及其他银行结算凭证。储某套取的空白存单及加盖的相关印章虽然是真实的,但储某“脱机打印”的姓名、时间、金额等内容都是虚假的,也就是说储某已经对储蓄的小金额的存单的主要内容非法加以了改变,因而储某的行为符合变造金融票证罪的法定要件。 第二种意见认为:储某的行为应定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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