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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莉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6,9(6):73-81
家族本位与个人本位之争,是亲属法学中的重要问题,也是民国时期亲属立法的争议焦点。家族本位之亲属法与个人本位之亲属法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承认亲属之间地位平等这一观点,《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在性质上应属于个人本位之亲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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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各个流派或代表人物尽管主张各异,但他们的共同之处是都体现了以个人本位为立足点,强调个人价值与自由。中国根源于宗法家族主义的群体本位法律思想将"国家"、"集体"这一整体概念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个体的存在和价值是由社会群体派生的。主张对西方个人本位的法律思想采取扬弃的态度以利于中国的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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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与播种——个人本位法律观在中国的命运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中国古代形成了以"仁"和"礼"为内容的法律价值观,其共同特征是忽视和压抑个人价值。清末修律中出现的人格、个人本位思想十分可贵,但只是昙花一现。中华民国时期拒绝了传统的家族本位和西方的个人本位,确立了国家社会本位的法律价值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三十年是"阶级本位"占统治地位,后三十年逐渐确立了"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将成为指导当今法律文化建设的科学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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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以群体本位为其文化特征,重视群体利益而忽视个人利益和价值。而个人本位则是同时期的古希腊价值观念的思想基础,体现了其价值的根本特征。近代以来随着中西交流的增加,两种不同的价值观念体系在相互比较、借鉴、交流中逐渐出现了融合的趋势。本文试以群体本位和个人本位为出发点,来探寻先秦与古希腊法律文化的不同,分析比较出两者的优缺点,及在当代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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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上半叶法本位研究之得失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2 0世纪上半叶 ,我国法学家提出了义务本位、权利本位、社会本位、义务先在、权利义务并重乃至权利权力中心等多种观念。这个时期的法本位研究是富有开创性的 ,取得了一些值得重视的认识成果 ,但同时也显现了基础性分析框架不合理、对所涉及的法现象本身缺乏深入的理解等缺失。这些成功和失误都对 2 0世纪末期的法本位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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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法本位"讨论曾引起中国法学界的关注。但是,讨论未能充分展开,人们对讨论的问题指向与具体观点也缺乏充分了解。因此,有必要对讨论中出现的两种主要的、看来相对立的派别所持的观点作一辨析。一、"法本位"的问题指向国内许多学者,将"法本位"讨论说成是"权利义务关系"讨论,以为这一讨论是要解决"权利义务谁先谁后"、"权利义务谁是目的、谁是手段"、"权利义务是否具有一致性"之类的问题。其实,"权利本位论"和"义务重心论"所讨论的并不足同一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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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法国、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典规定的亲子制度采用了亲本位。通过修订,现代法国、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典规定的亲子制度采用了子本位。我国在制定民法典亲属编时应该坚持后一种立法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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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阶级本位·政策法”时代到“国、民本位·混合法”时代——中国法律文化六十年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的法制发展史,这六十年的法律实践活动大致可以分为第一个三十年(1949-1979)与第二个三十年(1979-2009)两个阶段。由于第一个阶段的法制建设较为重视党和国家的政策,相对轻视法律的职能,可以称之为阶级本位.政策法时代。而第二个阶段的法治发展既注重维护社会主义国家的整体利益,又切实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既重视成文法的制定,又注重发展独具特色的判例制度,因此可以称之为国、民本位.混合法时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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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父权作为奴隶制时代社会的特殊文化制度,在中西方的文化、政治、经济等各种社会制度的产生和演变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同的作用。那么,罗马法中的家父权与中国古代的家长制度可以作为中西方家父权文化的代表。通过对于二者的研究可以看出,罗马法上的家父权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经济格局的变化,逐步减弱直至退出历史舞台。然而中国古代的家长制度则随着君主集中制度的加强逐步凸显,随着封建体系的彻底灭亡才发生变化。本文在分析两种制度中有关家父权的具体规定以及两种制度中家父权的变迁时,着重于分析二者产生不同历史结局的原因,以及对中西方文化进程所产生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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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本位的理论逻辑——与童之伟教授商榷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童之伟教授《权利本位说再评议》一文对于深化法本位问题和权利本位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但他指责权利本位说没有给予权力问题以应有的关注 ,只关照到私法领域 ,而不能适用于公法领域 ,其理论框架是过时的和不切实际的等 ,是偏颇的和有失公允的。他认为权利本位只存在于权利与权力关系领域 ,在权利与权利、权力与权力关系中不存在法本位的问题 ,具有独断论的色彩。实际上 ,权利本位说已经充分关注到了权利与权力的关系问题 ,并且坚持在这一领域应当坚持权利本位 ,反对权力本位 ;不能认为权利本位仅存在于权利与权力关系中 ,而应当从三个方面全面把握权利本位的基本内涵和理论逻辑 ,即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中坚持权利本位 ,在权力与权力 (职权与职责 )关系中坚持职责本位 ,在权利与权力关系中坚持权利本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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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国际法向当代国际法的变迁,体现了其价值本位从主权本位向社会本位的演变。传统国际法的主权本位建立在绝对主权观念上,给国际法体系带来了内在弊端,阻碍了其进一步发展。国际法的社会本位与国际社会利益的大量涌现密不可分,在当代国际法的诸多领域得到了反映。主权平等原则仍然是当代国际法的基础,与国际法的社会本位并行不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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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向“集体本位”是中国传统文化也是中国传统法的价值观。它经历了家族本位、国家本位、国家与家族本位、国家与社会本位、阶级本位等发展阶段。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法律文化建设的深入进行,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逐渐形成了以爱国主义和以人为本为标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主义法律价值观———“国家·个人本位”的酝酿和形成创造了前提。双向的“国家·个人本位”法律价值观标志着现代中国法律文化建设的价值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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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粗略地探讨了中国古代法家法律思想与西方古代法治思想之差别。主要从制定法本身的性质、制定主体和法的遵守、法的目的、是否主张权力制衡等四个方面对二者进行了比较,最后得出结论:中国古代法家的法律思想不能称之为法治思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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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本位与本位回归——论我国仲裁法的效率之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仲裁立法中存在公正本位与效率本位的两种价值取向,我国1995年仲裁法受制于时代特征的影响,在价值定位上倾向于公正本位。随着市场经济纵深发展以及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衔接融合,我国仲裁立法应当回归效率本位,并以效率为基准全新审视仲裁法的立法缺陷,以为完善之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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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位观体现了法的基本目的、作用和任务,属于法价值观范畴.不同类型的法本位观念既是不同时期社会经济理论的映射,也是不同历史时期法律政治结构的再现.研究法本位观的历史演变,对于完善法治体制建设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学理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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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现代性转型不仅要求其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方面从传统的规范—价值体系向现代法治型的规范—价值体系转变,而且要求其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也同如此。而如何做到这一点,我们认为必须对行政法的基本理念的范畴进行重新建构,把法的生态性理念引入行政法的基本理念的范畴,并把这一理念落实到行政法的法律条文之中使我国的行政法不仅充分体现,“以人为本”,而且足够的体现对生态自然的关怀和呵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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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和社会法是两个存在争议的法律部门,而这两个部门间也存在竞合的地方,对其二者社会本位的探讨就是一例。不同的法律部门是否适用同样的法律本位,经济法与社会法哪个才是真正的社会本位,这些将是本文探讨的内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