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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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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号《关于修改〈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的决定》已于2008年12月29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5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09年4月13日经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李盛霖二○○九年四月二十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8年第6号)作如下修改:一、第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包括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4号《关于修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2年2月21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部长李盛霖2012年3月14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10号)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对报告进入船舶交通管理(VTS)中心控制水域的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进行标注和跟踪,发现违规航行、停泊、作业的,或者认为可能影响其他船舶安全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发出警告,必要时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2号《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4年12月12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部长杨传堂2014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3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八条修改为:“从事港口理货,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是依法在国内登记注册的企业  相似文献   

5.
2014年第14号 《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4年8月22日经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部长 杨传堂 2014年9月5日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加强老旧运输船舶管理,优化水路运力结构,提高船舶技术水平,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5号《关于修改〈长江干线船舶港务费征收办法〉的决定》已于2012年2月21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并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部长李盛霖2012年5月3日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已经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部长孟建柱2012年9月12日为贯彻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进一步加强校车登记管理,保障校车安全,公安部决定对《机动车登记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在第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专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8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8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8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国务院决定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可以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可以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相似文献   

11.
《内蒙古政报》2008,(3):4-4
国务院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做如下修改: 一、第四条修改为:“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8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8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国务院决定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可以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香港特别行政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8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国务院决定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可以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可以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5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已经2008年1月9日国务院第2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5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已经2008年1月9日国务院第2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5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已经2010年11月29日国务院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5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已经2010年11月29日国务院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5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已经2010年11月29日国务院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14年12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52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部长尹蔚民2014年12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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