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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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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留份是指法律规定的遗嘱人不得以遗嘱的方式处分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作为对遗嘱自由的限制,特留份制度在许多国家的继承法中都有规定,是遗嘱继承的一项重要制度。有效研究各国特留份制度立法,可为我国未来相关制度的构建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2.
我国法学界普遍认为现行《继承法》中规定的必留份制度已难以规范滥用遗嘱行为,皆推崇以国外成熟的特留份制度作为我国遗嘱继承的主要方式。但是,在评价特留份制度与我国《继承法》的衔接适用问题上,必须结合我国的国情、民情等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特留份制度在我国立法上的取舍,不能盲目遵从国际的流行趋势。  相似文献   

3.
不受限制的遗嘱自由会导致自由的滥用 ,使每个人都成为该滥用行为的潜在的受害者。所以从社会本位角度考虑 ,我国应当采用特留份制度代替现在的必留份制度来限制遗嘱人的遗嘱自由。  相似文献   

4.
遗嘱执行人制度是继承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但目前我国《继承法》中只有一条规定,内容极不完善。而我国台湾地区的遗嘱执行人制度相对比较完善,值得参考与借鉴。我们应当抓住《继承法》修订的历史机遇,从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主体资格、主体范围与产生方式、职责与责任、资格的辞任和撤销以及报酬等方面入手,全面完善我国的遗嘱执行人制度,并为《民法典》的制定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5.
特留份制度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特留份制度是现代大部分国家所采用的遗嘱自由限制制度 ,本文通过对特留份制度及必留份制度的比较分析 ,建议引入特留份制度以完善现行法制。  相似文献   

6.
限制遗嘱自由问题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特留份制度是现代大部分国家所采用的限制遗嘱自由的主要措施,我国《继承法》虽然有必要的遗产继承份额制度,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因此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对我国遗嘱自由制度作相应的完善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7.
特留份制度是各国限制遗嘱自由的主要措施,本文通过对必要的遗产份额制度与特留份制度的比较分析,认为在我国建立特留份制度是必要的,并对构建我国的特留份制度提出了自己的立法设想。  相似文献   

8.
特留份制度源于罗马法对遗嘱自由的限制,对维护家族伦理关系和社会利益有积极作用,亦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地区继承立法的大势所趋。澳门特留份制度立法比较完善、颇具特色,对我国内地立法构建特留份制度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
遗嘱自由的展开与限制——从罗马法到现代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早期自然法思想是整个罗马法包括遗嘱继承法的哲学基础。对遗嘱人自由意愿的保护及特留份制度的创设是自然法基本理念在遗嘱继承领域的法律体现。随着罗马法的复兴 ,这种优秀的法律制度得以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文章通过对罗马法遗嘱继承史及大陆法系国家遗嘱继承制度的比较研究 ,提出在我国尽快构建“特留份”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0.
我国特留份制度构建范式的新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特留份”制度的产生源于对遗嘱自由的限制,而且从立法上规定被继承人应当为配偶 和其他近亲属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已成为当今各国继承立法的大势所趋。目前我国特留份制度 仍存在许多缺陷与不足,迫切需要加以完善。我国应借鉴两大法系有关特留份制度的先进立法经 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构建我国继承法中特留份制度的新范式。  相似文献   

11.
特留份是遗嘱继承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对遗嘱自由予以必要且合理限制的制度。我国继承法体系中尚未明确规定该项制度。是否需要确立特留份制度成为继承法修订中备受关注的话:题。特留份制度的价值和功能主要体现在彰显正义和保证社会公益上,这些价值与功能可以被必留份的价值与功能所涵盖。我国目前不具备施行特留份制度的基础。我国继承法中的必留份制度是一项与特留份制度相关且有相似之处的制度。该制度已经实施多年,是一项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保留必留份制度并予以完善,是我国修订继承法的妥适选择。  相似文献   

12.
文章以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转型为背景 ,通过 180 4年《法国民法典》与 190 0年《德国民法典》的比较 ,揭示了190 0年《德国民法典》在物权、债权、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等领域确立的崭新的民法原则 ,并阐述了《德国民法典》创立的一般条款体系。试图通过这些 ,从一个角度说明 190 0年《德国民法典》在民法发展史上的地位和重要性。  相似文献   

13.
立足此次《继承法》修改的背景下,集中论述"特留份"制度相关内容以及我国确定特留份制度的必要性,最后在借鉴大陆法系经验的基础上,应该从处理好其与"必留份"制度的关系、规定继承人范围、规定继承份额与计算方法、引入扣减权等方面着手建立我国建立特留份制度。  相似文献   

14.
一、引言 遗嘱自由,指“民法上之‘人’得依自己的意思,自由处分其遗产,决定其死后归属”。它是民事活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重要表现之一,其意义在于保护当事人自由处分其私有财产的权利。但“遗嘱之自由被滥用,竟有近亲反不得继承之现象”,“社会将不得不为其付出代价”,如沪州遗赠纠纷案,杭州百万遗赠案的出现,反映出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少数道德缺失、家庭观念淡薄的被继承人正利用我国《继承法》没有规定特留份而只规定了“必要的遗产份额”的漏洞,滥用其遗嘱自由,无视近亲之间的慈爱  相似文献   

15.
特留份制度的设立,从表层上看,是对遗嘱自由制度的一种限制,但从深层次来说,它却是自然法衡平、公正理念在继承法中的体现。而这种制度的产生有其特殊的历史缘由,当然这种对遗嘱绝对自由的限制体现为一种进步的思想,但是,在将这一制度引入我国继承法时,应当慎加考虑。  相似文献   

16.
长期以来,由于法律规定不适用和离婚举证困难等原因,“同妻”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但随着《民法典》时代的开启,这一状况将得到改观。性取向与“重大疾病”一样,对婚姻家庭生活影响巨大,配偶应享有知情权。隐瞒性取向结婚的行为构成欺诈,并会严重损害配偶的权益,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价值取向相背离,不具有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性基础。由于《民法典》对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并不是完全封闭的,相关司法解释也没有禁止当事人以所列之外的理由主张撤销婚姻,故配偶可根据《民法典》总则编第148条之规定要求撤销婚姻,并就造成的损害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相似文献   

17.
《物权法》的颁布进一步推动了我国《民法典》的立法进程,整合《婚姻法》与《收养法》,并回归《民法典》是立法的明显趋势。在制定《民法典》的大背景下,需要进一步完善现行《收养法》,即放宽收养条件,完善收养程序,增设收养撤销制度,细化权利救济措施,加大对违反《收养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8.
陈建云 《工会论坛》2002,8(5):85-86
我国新《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可以对其财产进行约定。对于夫妻财产约定性质、约定的公示力、约定的变更与撤销等程序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9.
我国《物权法》第180条第1款规定了可设定抵押的财产范围,紧承第2款规定“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此处的“一并抵押”是共同抵押而非财团抵押.当前,民法典编篡议题讨论正酣,未来《民法典》中该如何设计财团抵押权制度,对该问题的思考实具重大理论及实践价值.我国未来《民法典》财团抵押权立法模式不宜采用单行法模式,而应采一般法模式;在具体内容设计上,应对财团抵押名称、财团类型、财团构成、财团抵押权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抵押人处分权限制等方面详细规定;另外,财团抵押权的制度设计还需充分考虑同不动产登记、公司担保、破产别除权等部门法律制度之间的衔接与配合.  相似文献   

20.
文章以“私法自治”为价值理念对现行《继承法》的体系和内容进行梳理、评析,论述了我国社会生活中遗产继承的私权行为.同时,对正在修改的《继承法》如何坚守私法自治的理念提出了设想,文章建议,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不设立共同继承制度、建立后继承制度、扩大遗产的范围;就《继承法》中“私法自治”的实现要加以必要的限制;在《继承法》修改中创设“特留份”制度,继续坚守和完善公序良俗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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