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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认定事实是适用法律的前提,证据法为认定事实的基础法或根本法。自1999年始,在王利明教授、陈光中教授、江伟教授、张保生教授等一大批学人推动下,中国证据法学呈现了前所未有的活跃,  相似文献   

2.
郑飞 《中国法学》2024,(1):105-123
证据种类法定主义是大陆法系法定证据制度的逻辑起点。但由于历史与政治逻辑的时代变迁、程序运行环境的结构性变化和证据法基本原理的深化发展,证据种类法定主义在大陆法系被抛弃,逐渐从法定证据种类限制演变为取证合法性限制。中国的证据种类法定主义的立法表达是一种封闭性的法定证据种类制度,其制度动因在于便利与规范证据的分类审查判断。实践中,我国证据种类法定主义表现为将“取证合法性限制”和“真实可靠性限制”当成了“法定证据种类限制”,存在不能涵盖全部证据形式、不符合现代证据法基本原理、阻碍了法庭认识论功能的实现等问题。未来应在否定证据种类法定主义的基础上,强化法定证据种类规范功能的转向,保持证据分类审查判断的制度优势,从而重构一种半开放式列举的证据实质审查制度,以符合证据法的基本原理和事实认定的基本规律。  相似文献   

3.
自上世纪末以来,证据立法特别是刑事证据立法问题一直是理论界和司法界关注的热点之一.其间形成了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一些专家学者草拟了证据立法的建议稿,诸如由陈光中教授主编出版的<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制稿>、汤维建教授草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证据法>、江伟教授主持出版的<中国证据法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张保生教授主编出版的<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学者建议稿)>;二是围绕证据立法的模式、证据立法的内容、证据法与诉讼法的关系等问题展开的学术讨论.  相似文献   

4.
以限制证据证明力为核心的新法定证据主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陈瑞华 《法学研究》2012,(6):147-163
中国证据立法遵循了一种以限制证据的证明力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即“新法定证据主义”的理念。证据法不仅对单个证据的证明力大小强弱确立了一些限制性规 则,而且对认定案件事实确立了一些客观化的证明标准。这一证据理念的出现,与立法者对证据真实性的优先考虑、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限制有着密切的关系,也与刑事诉讼的纠问化、司法裁判的行政决策化存在因果关系。这一证据理念及其影响下的证据立法活动,固然有其现实的合理性,却带来了一系列弊端。要推动中国证据立法的健康发展,需要对“新法定证据主义”及其影响下的证据立法进行理论清理,并创造条件消除促成这一证据理念产生的制度土壤和文化环境。  相似文献   

5.
证据转化为定案根据的条件,是证据法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与英美法中的“可采性”和”相关性”相比,大陆法的“证明力”和”证据能力”与中国证据制度具有更大的兼容性,并在近期的证据立法中得到确立.证明力是一个证据所具有的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包括真实性和相关性两个基本侧面;证据能力是一个证据转化为定案根据的法律资格,包含取证主体、取证手段、表现形式和经受当庭质证的合法性内容.对证据能力的限制,固然是证据法所要规范的主要对象,但证据法在必要时也要对证明力做出一定的规范.  相似文献   

6.
证据规则(Rule of Evidence)是指约束取证、举证、质证和认证等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的规范与准则。证据法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依据证据认定事实过程之法律上的所有规则”①。古语云,“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鉴于证据法在诉讼法中的核心地位,实施证据规则乃是落实证据裁判原则,查明真相,保障人权的重要举措。一、证据规则的性质与体系事实是需要用证据来证明的,证据是裁判的基础。我国台湾学者认为,“何种资料,可为证据,如何收集及如何利用,此与认定之事实是否真实,及适用之法律能否正确,极关重要。为使证据认定之事实…  相似文献   

7.
证据的客观性特征质疑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张晋红  易萍 《法律科学》2001,(4):105-112
将证据定义为“客观事实”的结果 ,使证据必然具有客观性的特征。但在“证据材料”的形成和“证据材料”上升为“证据”的过程中 ,难免渗入有关人员的主观性 ,而认定证据权的依法行使 ,又使一定前提下的主观性为法律许可。悖论由此而生 :“客观性”的特征要求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但依法产生的证据却未必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证据的客观性特征既不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又有悖于证据形成的法律规范 ,故应当舍弃。  相似文献   

8.
符号学的三重证据法及其在证据法学中的应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孟华 《证据科学》2008,16(1):16-26
根据符号学理论,证据作为一个符号现象本质上是一种意义生产机制而非证据事实本身。符号学证据理论认为,人类文化记忆和证实的最基本方式包括“听”(口述证据)、“看”(图像证据和实物证据)以及介于这二者之间的第三状态“写”。符号学更关注不同的证据符号间的关联方式的研究,可称为证据间性研究.即一种证据符号的性质不仅取决于它与待证事实之间的真实关联性,而且取决于它与其他证据符号之间的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的最基本类型就是言、文、象综合运用,我们称之为三重证据法。本文利用符号学三重证据法探讨了一些证据法的基本问题。  相似文献   

9.
法治的发展需要立法、执法、司法实务和法学理论研究等多方面人士的关注和推进,证据法治的发展也不例外。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为推动证据法治发展,近期又推出一重要举措——张保生、常林主编的《中国证据法治发展报告》正式出版。2011年5月20日《中国证据法治发展报告(1978-2008)》和《中国证据法治发展报告(2009)》首发式在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证据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陈光中先生,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名誉主任樊崇义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  相似文献   

10.
褚福民 《证据科学》2011,19(5):637-640
法治的发展需要立法、执法、司法实务和法学理论研究等多方面人士的关注和推进,证据法治的发展也不例外。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为推动证据法治发展,近期又推出一重要举措——张保生、常林主编的《中国证据法治发展报告》正式出版。2011年5月20日《中国证据法治发展报告(1978—2008)》和《中国证据法治发展报告(200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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