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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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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诉讼调解结案率实证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实证研究发现,近年来无论一审、二审还是再审调解结案率都呈现曲折增长而非持续增长态势。无论一审、二审还是再审抑或婚姻家庭类案件、合同类案件还是权属侵权类案件,调解结案率一般都未超过60%。而且总体上看,一审调解结案率高于二审和再审,再审调解结案率高于二审,婚姻家庭类案件调解结案率高于合同类案件,合同类案件高于权属侵权类案件。当下中国法院调解结案率呈现如此面相,既是调解政策驱动、各法院领导重视程度不同所致,也有个案差异、案件性质不同等原因。这种"运动性"调解的负面效应在司法实践中越发凸显,未来中国应在深刻反思基础上理性对待和设计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2.
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机关在一审法院根据量刑建议作出判决后又以量刑错误为由提出二审抗诉,这种量刑类二审抗诉具有显著的发生概率小但负面后果大的“肥尾风险”特征。化解该类风险的关键在于确认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对量刑类二审抗诉具有约束力,同时明确例外情形。首先,认罪认罚从宽具有契约性,契约应当遵守原则要求量刑建议对量刑类二审抗诉具有约束力;其次,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类二审抗诉具有救济功能,这种制度功能决定量刑类二审抗诉应受量刑建议的约束;最后,量刑建议的约束力问题内含众多冲突利益,利益平衡的合理性价值要求赋予量刑建议对量刑类二审抗诉约束力。但是,根据任何人不能从不当行为获利的基本原则,在被追诉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得量刑建议、不履行认罪认罚契约义务时,量刑建议对量刑类二审抗诉不具有约束力。  相似文献   

3.
再审刑事裁判文书包括:按一审程序再审改判刑事判决书、按二审程序再审改判刑事判决书和再审后的上诉、抗诉案件二审改判刑事判决书,以及按一审程序再审维持原判刑事裁定书、按二审程序再审维持原判刑事裁定书和再审后的上诉、抗诉案件二审维持原判刑事裁定书6种样式。按一审程序再审改判刑事判决书按一审程序再审改判刑事判决书,是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判决,经提起再审程序后,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进行审理,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原判在认定事…  相似文献   

4.
量刑不当案件是指一审判决在法定刑幅度之外判处刑罚和在法定刑幅度内裁量刑罚轻重失当的案件。由于各种原因,第一审人民法院有时会作出量刑不当的判决。例如:量刑过轻(畸轻)过重(畸重);没有考虑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加重情节等。在二审程序中应依法对量刑不当案件进行处理。本文在谈处理量刑不当案件存在的问题中,拟着重分析量刑过轻(畸轻,同下)案件,以求教于同仁。  相似文献   

5.
减少申诉信访压力,是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必须通过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加以解决,而加强申请再审审查工作是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一个方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是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再审程序又可分为申请再审审查和再审审理两个阶段。一般而言,申请再审被驳回的当事人或者不服再审判决的当事人,因诉讼程序已经穷尽,最有可能发生申诉或信访。因此,要减少申诉信访,必须处理好申诉信访与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审查、再审审理的关系。申诉信访和法院其他审判工作是"一盘棋",提高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审查和再审案件质量,才是减少申诉信访的治本之策。目前申诉信访案件数量大,原因是多方面  相似文献   

6.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针对已生效裁判而设置的特殊救济程序,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但是,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只是在启动程序上是特殊的,一旦正式进入再审程序后,大多数案件都回到原审法院、原审程序,甚至回到一审、上诉、二审、发回重审的怪圈之中,再审案件的特殊性几无体现.特殊程序应当特别安排:根据再审事由确定再审法院,大多数再审案件应由上级法院审判;再审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再审当事人应当获得律师帮助;再审案件应当一审终局.  相似文献   

7.
对刑事速裁案件应否采用两审终审制,我国理论界存在激烈争议.立法和司法实践虽认可速裁程序适用两审终审制,但刑事速裁案件二审启动率低、上诉撤诉率高、量刑争议占二审启动事由比例高等现象表明,简单适用普通二审程序不符合速裁程序运行的客观需求.此外,上诉是否导致被告人认罪认罚效力被否定也是刑事速裁案件二审程序必须解决的问题.重构刑事速裁案件二审程序应当以均衡价值观为指导,明确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对法官裁判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强化一审法官的审查义务并建立在不采纳量刑建议时一审法官的强制说理机制,在确保一审法官向控辩双方充分释明的基础上对刑事速裁案件二审程序的启动条件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8.
2006年的统计结果显示,广东高院再审案件的调解、和解结案率达76.4%。深谙审判之道的人都知道,到高院的案子不是特大、敏感,就是疑难重案,更何况是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的再审案件,历时已久,矛盾  相似文献   

9.
沈言  夏菁 《人民司法》2020,(2):37-40
【裁判要旨】认罪认罚案件中,人民法院审查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是否适当,应当结合被告人主观恶性、犯罪的具体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量刑规范和细则进行,还要审查是否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采纳量刑建议的五种情形。认罪认罚案件中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并无明显不当,一审法院未采纳,检察机关对此提出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如认为原判决不存在应当改判和发回重审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相似文献   

10.
北京美丽园小区业委会诉鸿铭物业公司物业费纠纷案的胜诉,被认为是全国首例业主取得物业费纠纷胜诉的标志性案例。这起案件历经一审败诉、二审终审胜诉,再审胜诉,中间充满戏剧性和波折。美丽园的胜利对众多小区和业主来说是一种精神鼓舞,人们希望美丽园能成为小区业主维权的标本而不是孤独的个案。  相似文献   

11.
论量刑公正     
量刑领域的公正包括形式公正和实质公正两个层面。量刑形式公正的实现主要涉及具体量刑规则的制定问题,而量刑实质公正则要求量刑规则能够体现犯罪行为该当性和犯罪人人身危险性,具有实质合理性。量刑实质公正的实现有赖于立法公正与定罪公正的前提性支持,涉及到法定刑立法模式、个案正义的复杂性、法官个人因素等问题,仅靠量刑领域进行规范化改革无法完全做到。  相似文献   

12.
当前法律制度和学理解释对于案件审理的全部程序并没有进行完整细致的划分,只是按照审级的不同划分为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等。现有法律只对于一审程序、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作出了规定,对于案件审理全部程序的审理期限以及除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外其它部分审理程序的审理期限没有规定,故而造成了绝大多数案件的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能够在规定审限内审结,但其它部分审理程序冗长无序,给当事人造成诉讼周期漫长繁冗、时间成本过高的局面,最终因正义大幅迟到而造成非正义大幅蔓延的现象。本文将以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之间的诉讼程序为主要研究对象,提出审后程序这一概念,对于该段程序的特点、现状、问题和解决之策进行研究,以探索解决诉讼程序漫长繁冗之路。  相似文献   

13.
一、现实考量:全市法院"服判息诉、终结纠纷"的总体情况本次调研主要以2008年至2010年全市基层法院一审、再审及中院二审及民事再审审结的案件为研究对象。(一)一审案件上诉情况一是在结案数量逐年上升的情况下,上诉率总体上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二是上诉率水平较低。全市法院三年来的平均上诉率为5.76%,远远低于2010年全国法院12.6%的平均上诉率;三是各法院一审上诉整体情况存在不平衡现象。(二)案件申诉、申请再审情况1.一审裁判案件申诉、申请再审情况  相似文献   

14.
【裁判要旨】未成年人犯罪一审案件缺少社会调查报告并对案件量刑有影响的,应予改判。■案号一审:(2011)垫法刑初字第284号二审:(2011)渝三中刑终字第226号【案情】2011年6月19日,被告人王某、李某提议抢点钱来用,便同被告人赵某、朱某和党某翻墙进入某网吧,并强行向正在网吧上网的被害人陈某索要钱财。陈某不从,5名被告人便对陈某进行围殴,其中被告人李某用燃烧的烟头将陈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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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铭 《当代法学》2022,36(2):79-88
量刑协商是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无法回避的关键问题,认罪协商的过程围绕着量刑展开,而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是该过程的核心.这种量刑建议不同于传统刑事诉讼中的量刑建议,是检察官的一种法定职责,并具有准终局性,从而对法院裁判形成刚性约束力.实证研究显示,认罪认罚案件中量刑协商的空间较小,量刑建议的精准性不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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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6)青法经发字第3号请示收悉。关于上级人民法院对业经二审终审的经济纠纷案件,发现确有错误需要再审,但又发现原来的一审、二审遗漏了诉讼第三人,应指令哪一审法院按什么程序再审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17.
量刑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在提起公诉时按照被告人所犯罪名,危害社会的程度、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据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对其应当受到的刑事处罚提出的刑罚意见。提出量刑建议的程序,各地检察机关做法不一。有的是在起诉书中提出;有的是单独制作,随案移送;有的是在庭审中发表的公诉意见中提出。笔者认为,提出量刑建议应当遵循的原则是通过综合衡量、评估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刑法条文中规定的量刑幅度,从重从轻的情节和加重减轻的情节,提出正确的量刑意见。其程序因案而异。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和因实体部分判决错…  相似文献   

18.
目前,在民事审判实践中某些二审法院对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案件,根据民诉法第184条规定,有时以原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首先从二审和二审法院再审目的和实现途径看,二审法院再审时裁定发回重审达不到自我监督的目的。虽然二审与再审的目的都在于保证法院裁判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使有错误的裁判得到纠正,以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但二者实现这一目的的途径不同。二审程序是上级法院通过上诉程序对  相似文献   

19.
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投机型上诉”“留所服刑型上诉”等现象。为抑制被告人滥用量刑上诉,检察机关以抗诉加以应对,引发学界及实务部门的广泛争议。检察机关认为量刑上诉违反诉讼契约,损害诉讼效率,可以推出其非自愿认罪认罚从而导致一审裁判错误,进而提出抗诉。然而,以量刑上诉推出非自愿认罪认罚不符合认罪认罚的阶段性特征,不能推论一审裁判为“确有错误”。抗诉既不符合抗诉对象回溯性的特点,也不符合抗诉理由法定性的要求,容易诱发报复性抗诉从而不符合抗诉目的正当性的要求,抗诉理由与上诉理由混同不符合抗诉理由独立性的要求。尤其是,以抗诉应对量刑上诉系不合理限制上诉,有违二审终审制以及上诉不加刑制度,不利于改善现有机制控辩协商不足的缺点,可能会掩盖认罪认罚从宽中的问题。我国应当在保障上诉权的基础上采取措施简化二审程序,以化解滥用上诉权所带来的诉讼资源浪费问题,比如建立上诉说理制度、实行有限审查原则、缩短二审审理期限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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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建议权又称求刑权,是公诉权的内容之一,是指检察官在出庭支持公诉的过程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在刑种、刑期、罚金数额及执行方法等方面提出概括或具体的量刑意见。量刑建议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司法监督,是对诉权的保障,对审判过程的约束。二审程序中的量刑建议,主要体现在对一审判决量刑是否适当所进行的评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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