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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重庆市永川区44岁的曾芙蓉惊慌失措地来到派出所报案称:“不得了了,我家闹鬼了,吓死人啊!麻烦你们去看看。我怕……怕哪天会要了我们一家人的命啊……”曾芙蓉浑身战抖,脸色苍白,她说,两小时前.她家厨房里突然砸下几块砖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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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诗人李贺(790-816)世称:李长吉、鬼才、诗鬼、李昌谷、李奉礼,与李白、李商隐三人并称唐代“三李:。其祖籍陇西,生于福昌县昌谷(今河南洛阳宜阳县)。家居福昌之昌谷,后人因称李昌谷。李贺体貌细瘦,巨鼻,通眉,长指。唐宗室郑王李亮后裔。虽家道没落,但李贺志向远大,勤奋苦学,博览群书,顺利通过河南府试,获得了“乡贡进士”的资格。但这也只能算作“初考”,只是“小荷才露尖尖头”而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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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桌上,除了“胡”系列果蔬,我们还有“番”系列的,比如番茄、番薯(红薯)、番椒(海椒、辣椒)、番石榴、番木瓜:还有“洋”系列的,洋葱、洋姜、洋芋(土豆)、洋白菜(卷心菜)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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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台独”的“国际法形态”是台湾当局借助“条约”和具有“准条约”性质的“非官方协定”等规范形式,为其破坏一个中国原则的国际法效力,臆造“台湾国家形象”的各类活动的总称。“国际法形态”的发展历程可分为1949年至20世纪90年代前的前导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2008年的起始阶段和2008年至今的发展阶段。在前导阶段,台湾当局形成的“正式外交关系”和“实质关系”的并行模式为后续“国际法形态”的起步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生存策略”和“政治印象”;在起始阶段,台湾当局放弃一中原则,在相关规范中不再反对“双重承认”,转而谋求凸显台湾的“国家属性”;在发展阶段,面临新的国际和两岸形势,台湾当局推动“国际法形态”的重点转向树立“台湾国家形象”、深化“实质关系”、以“域内法”弥补“国际法”不足等方面。总结其变化趋势可知,围绕“存在证成”这一逻辑主轴,台湾当局先后采取“中国代表权”“两个中国”和“一中一台”三种博弈策略。可以预计,台湾当局未来可能采取“以实补名”“超越主权”“以小博大”等策略,继续推进“国际法形态”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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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局借“宪政改造”推进“法理台独”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0年民进党上台后,利用执政地位,通过“立法”、“修宪”以及修改行政法规等各种渠道,先后实现了“公投立法”、落实“公投”、“公投入宪”以及废除“国民大会”等其长期追求的目标,并且还明确宣称要在2006年展开全面“宪政改造”,2008年为台湾提供一部“合身、合用、合时”的“新宪法”,使台湾成为一个“正常、完整、伟大的国家”。陈水扁当局虽然迫于压力声称“宪改”不涉及“主权、国号、领土”议题,但未来几年以各种手段推进“法理台独”的步伐不会停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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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娟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4,(5)
20世纪上半叶刊布于中国期刊上的苏俄通讯,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闻文本。数量众多的苏俄通讯总结了苏俄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经验,提出了苏俄经验中国化的主张,如中国在经济上实行计划经济,在政治上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在教育上推行社会主义文化教育,在生活上推行共产主义生活方式。中国接受苏俄经验,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把苏俄经验与本国实际相结合,同时学习苏俄民众的埋头苦干精神。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