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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0 毫秒
1.
随着知识产权侵权的增多,司法实践中适用知识产权法定赔偿进行裁判的比例也在提高,但对于何种情形下才能适用法定赔偿,理论界与实务界一直没有形成统一定论。《著作权法》(草案)第72条第2款对法定赔偿适用条件进行了新的限定,但其可操作性不强。应当依据知识产权法定赔偿的适用原理,并以权利保护为中心,将其界分为一般适用情形、当事人约定适用情形、并列适用情形和不适用情形,并从实践运用时的司法困境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有的放矢地对四种情形分别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2.
法定赔偿在著作权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但在我国理论上给予总结论述者不多且并不深入,本文旨在从法理学角度来探讨该制度的基本价值和功能,以期有助于我国法治完善。一、法定赔偿制度之价值选择任何一种法律制度必须具备合理的法律价值。知识产权制度所要促进的法律价值是正义与效率,1著作权法中的法定赔偿制度也是如此。我国《著作权法》第1条  相似文献   

3.
《著作权法》规定“制作录音制品法定许可”,是为了防止音乐著作权人与唱片公司签订专有许可协议而垄断唱片市场,提高唱片价格。根据立法目的,利用此项“法定许可”的主要方式,是唱片公司自聘歌手重新录制录音制品;但在经过原录音制品中表演者和录制者许可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翻录录音制品。此项“法定许可”所允许的行为不仅是利用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还包括发行录音制品。我国《著作权法》为此项“法定许可”规定的“但书”使“法定许可”丧失了其存在价值,应当在《著作权法》修改时删除。  相似文献   

4.
惩罚性赔偿,英文是punitive damages,其含义是指在民事损害赔偿中,恶意加害人除了要赔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外,法律还强制恶意加害人增加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有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其受到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相似文献   

5.
本文通过引入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中的数字图书馆侵权纠纷的若干经典司法判例,详细论述了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和运行中所碰到的若干著作权法律适用问题。笔者在充分分析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运营中业界的困惑、不安甚至屏障的法律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补充、修改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建议,旨在从法律建制上使势在必行的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运营在根本上达到良性运行和发展。本文论述的逻辑层面及主要内容为:一、首先明确数字图书馆侵权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为相关各方的“利益冲突”,并引入了相关的经典司法判例;二、由于相同的法律规定仅适用于相同的法律事实,为此,笔者在著作权法律意义上,将数字图书馆界定为传统型图书馆的数字化与数字化的非传统型图书馆两大类,对目前比较混乱的“数字图书馆”这一称谓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法律上的梳理和界定,锁定了本文论述的客体对象,以便论述的明晰与准确;三、针对全球互联网络环境下,司法审判中突出的问题—─如何认定数字图书馆“向公众公开传播”作品的侵权行为的司法标准,结合司法判例进行了翔实的论证;四、通过对现行《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制度在数字图书馆版权问题上的适用法律空间的分析论证,笔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的具体立法建议;五、对网络界目前比较流行或推崇的著作权授权模式的可行性及合法性进行了论证,旨在探讨一种在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制度之外的“更经济、更效益”的数字图书馆版权许可模式。  相似文献   

6.
霍瑞娟 《中国司法》2007,(11):95-96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著作权法》是知识产权法的一个分支。知识产权法中穿插着许多国家强制性规则的内容,作为知识产权法组成部分的《著作权法》自然也有所体现。《著作权法》中的国家强制是国家基于公共目的在著作权领域施加的强制,主要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的强制。一、《著作权法》中行政强制的表现在立法方面,我国出台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药品行政保护条例》,…  相似文献   

7.
李全一 《中国公证》2009,(10):34-38
《公证法》第11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此即法定公证的规定。法律规定法定公证事项,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立法中是一种常态。但在我国,由于理论上倾向于对私法领域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放任,以及《公证法》出台严重滞后,  相似文献   

8.
国家赔偿制度是指因国家违法的行为而受到损害的国民向国家提出赔偿请求,从而是受到损害的权益在金钱上得以补偿的制度。2010年4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改了国家赔偿法,其中就国家赔偿的范围、精神损害赔偿作了较大的修改,本文就中法两国之间的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赔偿范围进行比较,以期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得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9.
杨光  杨强 《科技与法律》2002,1(3):121-124
一、从一起案例说起“阳光公司诉霸才公司”案是中国网络知识产权第一案,也是第一起有关电子数据库的制作者维护自己在采集、整理、传播信息中所付出投资的案例。①阳光公司的《SIC实时金融》的信息源(被二审法院认定为电子数据库)被霸才公司获取后,为商业目的向其客户有偿即时传输。阳光公司认为《SIC实时金融》的信息源是阳光公司进行加工整理的,具有独创性,符合编辑作品的构成要素,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使用和转播《SIC实时金融》的信息源,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同时,《SIC实时金融》具有专有技术法律成果特征,原告对此享有…  相似文献   

10.
关于侵犯专利权案件中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最早源于2000年《专利法》,其确立了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及参照专利许可费用三种基本的计算损害赔偿数额的方式。在2008年《专利法》的修订中,新增了法定损害赔偿制度,并确定了上述四种不同损害赔偿计算方  相似文献   

11.
In Harris v Digital Pulse Pty Ltd (2003) 56 NSWLR 298, the NewSouth Wales Court of Appeal held that exemplary (or punitive)damages are not available for breach of fiduciary duty or otherequitable obligation. The decision runs counter to authoritiesin Canada, New Zealand and some U.S. states. Punitive (exemplary)damages is a hotly debated topic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ithas attracted considerable interest among law and economicsscholars, particularly in the tort litigation context. Thisarticle analyzes the Digital Pulse case from a law and economicsperspective. Polinsky and Shavell (among others) argue thatthe function of punitive damages is to achieve optimal deterrencein cases where the probability that the plaintiff will discoverand successfully litigate the defendant’s wrongdoing isless than 1. Given the high costs of monitoring fiduciary behaviour,it might be tempting to conclude that exemplary damages shouldbe routinely awarded for breach of fiduciary obligation. Thearticle explains why this view is wrong. On the other hand,given the availability of gains-based remedies (the accountof profits and the like) for breach of fiduciary obligation,it might be tempting to conclude that exemplary damages arenever justified in fiduciary cases. The article explains whythis view is wrong too. The main conclusions are that: (1) exemplarydamages should be available for breach of fiduciary duty andthe like, but not as a matter of course; and (2) exemplary damageswere probably not warranted in Digital Pulse itself.  相似文献   

12.
13.
王国柱  李建华 《法学杂志》2012,33(10):150-154
著作权法定许可与默示许可具有制度构造上的相似性,但两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默示许可具有独立的制度价值。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法定许可与默示许可的"杂糅式"规定不合理,而《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的"分离式"规定相对可取。默示许可与法定许可相比更适应网络环境的制度需求,具有更广阔的适用前景。应在公益事业和体现互联网开放性与共享性的行为中扩大默示许可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4.
版权:一种历史视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将版权这一概念放在历史的视野里进行考察。通过探询英、法、德、中等国历史上的版权概念及其所彰示的理念,比较了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版权所反映的人们的看法。在此基础上,文章探讨了中国古代没有产生版权法的历史原因。  相似文献   

15.
一、问题的提出损害赔偿是著作权遭受侵害后权利人可以获得的一种最重要的民事救济方式。损害赔偿额的确定事关权利人的重大财产利益,而且在宏观上规范、引导社会行为,起着矫正、调整社会关系的“微调器”的作用。在侵害著作权的案件中,法官如何合理确定  相似文献   

16.
张曼 《知识产权》2013,(1):48-53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正当性基础可分从三个层面进行分析,首先维护著作权多元利益平衡;其次增进言论自由和文化繁荣;最后促进衍生作品创作.其中,著作权多元利益平衡和保护言论自由是著作权限制制度的基本共性.但是,鼓励衍生作品创作,解决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衍生作品创作的法律困境是法定许可相比其他限制制度所独有的价值和作用.因此,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正当性分析包括共性和个性的分析,两者共同构成著作权法定许可正当性的基础.  相似文献   

17.
从德国法看我国著作权赔偿制度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许超 《政治与法律》2004,4(5):74-78
本文对我国著作权损害赔偿的侵权人主观构成要件,如何计算赔偿数额,我国目前实行的赔偿方法等问题作了探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损害赔偿与其他作品的损害赔偿没有本质上的差别.目前我国著作权侵害赔偿首先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额,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才可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赔偿额.在这两种情况无法确定时,才能按法定五十万元限额确定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18.
知识产权法定赔偿方式的适用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王惠中 《河北法学》2002,20(3):60-63
我国最近修改的商标法和著作权法均对知识产权法定赔偿方式作了规定 ,这对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法定赔偿只能在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时才由人民法院依法适用 ,法官在具体适用时一般要考虑侵权行为方式、侵权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侵害的具体对象、侵权人主观过错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法定赔偿的适用一般由权利人提出申请 ,具体适用时由于侵害他人权利的数量、当事人一方人数的多少不同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也应有所差别。  相似文献   

19.
论著作权法视野下的作品观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陈杰 《知识产权》2012,(6):16-24
文学理论中,对作品的理解和解读,存在"模仿说"、"表现说"、"再现说"、"文本说"、"读者说"、"产品说"等诸多观点。而作者权体系的著作权法借由浪漫主义的"表现说"而建立,版权体系著作权法的作品观与"产品说"契合。这些被采纳的作品观是对文学理论中作品观的选择和取舍。明确著作权法视野下的作品观将对著作权的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产生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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