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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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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云三 《山东审判》2006,22(1):92-96
作为全球性的严重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已经引起同际社会的共同关注。鉴于未成年人身心正在成长发育阶段、可塑性强的特点,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置必须采取有别与成年人犯罪的措施,贯彻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2006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  相似文献   

2.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我国修订后《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借由司法途径来实现对未成年人的非犯罪化、非刑罚化的实质性保护处遇。但是,作为刑事司法下"起诉裁量主义"与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为目的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相结合的产物,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背后蕴藏了刑事司法效率与犯罪特殊预防、刑罚主义与保护主义、未成年人福利与正当程序、个别处遇与处遇均衡等理念的冲突与平衡。  相似文献   

3.
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就开始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所受到的教育有了明显的改观,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条件因素出现了许多变化。因为社会的复杂性与未成年人成长的特殊性和过程性,决定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也就形成了未成年人犯罪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差异性。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年龄呈现提前倾向,并在未成年人犯罪上有所体现。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进一步加深,我国现阶段未成年人犯罪初步表现为下列特点:1.低龄犯罪、传…  相似文献   

4.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现状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在一审判决宣告前,由有关机构或部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专门调查,并形成书面社会调查报告,为司法机关正确处理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重要依据的一项刑事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5.
李燕 《法制与社会》2010,(33):279-279
司法实践中,我们习惯从成年人的思维和角度出发,对未成年人犯罪现象进行分析和探讨,片面地认为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应当这样或者那样,而忽略了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的心理感受以及成长带来的各种烦恼。在这种片面认识的支配下,我们在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时,过多地归咎于社会、家庭、学校教育等外在因素所造成的影响,而几乎未能关注未成年人虽然心理尚未成熟,但他们的犯罪行为也是受心理支配的这一事实。这就导致我们在如何预防和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总是显得无能为力,显得事倍功半。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率的不断上升,也是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们在预防和解决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不足。  相似文献   

6.
李美林 《内蒙古检察》2007,(4):37-38,63
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和原因,挽救失足的未成年人不能单纯靠打击,必须致力于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和谐社会氛围,打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发展的社会生态。比起男性,女检察官以女性特有的温柔、体贴及母爱的天性,再加上心细如发、刚柔相济的女检察官气质,使其浑身洋溢着细腻和亲和力,容易让未成年人接受,所以女检察官成为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的最佳人选。  相似文献   

7.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有利于司法机关全面掌握未成年人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对司法机关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成因、正确适用法律,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同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然而,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实践过程中出现的调查主体不统一、调查程序启动过晚、相关机构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侵害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调查工作的普遍开展。因此,有必要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梳理,探讨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8.
黄志波 《法制与社会》2012,(25):253-254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面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增加的趋势,刑法改革亟待进行.今年三月份,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新的刑法更加重视以人为本,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更加尊重,尤其是对于未成年人的诉讼程序进行了深入的改革,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更加深入的保护,为了使他们回归社会,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法律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  相似文献   

9.
徐俊美  洪磊 《中国审判》2012,(8):100-101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由专职机构或者专职人员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家庭环境、学习情况、心智状况以及案发后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并出具书面的调查报告,为司法机关公正合理地惩罚、教育、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关系社会稳定、同家前途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山西省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立足检察职能,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抓手,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尝试并建立了一套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教育保障功能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制度。  相似文献   

11.
陈杨 《法制与社会》2010,(32):177-177
当前我国社会进入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较突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是较为突出的问题之一。进一步完善与加强未成年犯罪延伸帮教工作,对于解决未成年人教育、生活、心理等方面的问题,促进未成年人成长发展,遏制未成年人再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分析了近年来本院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就如何"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有效开展未成年犯罪延伸帮教工作,提出了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12.
当今社会发展的同时,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其中未成年犯罪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也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未成年人的成长阶段里面有80%的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而且近年来国内外校园未成年人犯罪比率的大幅度上升,由此可见学校教育因素方面存在的缺失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13.
本文针对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出问题所在,即:父母期望高,孩子压力犬;情感功能突出,亲情富余;重智轻德,忽视全面发展。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对策:保持适宜的教育期望、理智施爱;树立正确的人才观,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坚持民主平等,理解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  相似文献   

14.
构建未成年人法律体系与犯罪预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构建未成年人法律体系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由于左右犯罪数量与性质的犯罪人主要是惯犯和累犯,而这部分人大多有早年犯罪史,因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就成为预防犯罪的关键。这种预防不能仅针对未成年人和局限于犯罪范围内,而应通过立法治理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同时,应以法律方式对未成年人的早期危害倾向进行干预;还应通过法律处罚给予未成年人特殊的教育与保护。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增多,而且犯罪人也逐渐趋于低龄化,关心青少年的成长,尤其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规范未成年人犯罪刑罚的适用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分析,指出了目前我国刑事政策存在的不足,并为完善和丰富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6.
秋天 《中国律师》2013,(9):57-57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结合当前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水平亟待提高的状况,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决定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为主题举办大型系统活动(2013年7月-11  相似文献   

17.
随着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构建被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提上日程,这不仅为依法惩处未成年人犯罪、保护社会提供可能,更为未成年罪犯复归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成长提供重要保障。本文通过阐述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必要性、分析该制度实施面临的困境,为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一些建议和设想,为治理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新思路。  相似文献   

18.
李燕 《政法论丛》2021,(3):92-102
民法典人格尊严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格权的规定为未成年人医疗决定问题中尊重未成年人意愿、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奠定了法理基础.依民法典监护制度及婚姻家庭制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医疗享有代理决定权.依民法典自然人行为能力制度,限制行为能力的"成熟的"未成年人享有对"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特定类别医疗事...  相似文献   

19.
《中外法学》1980,(2):58-63
<正> 前言未成年人的成长、教育和保护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这项工作中,保护家庭里没有必要的条件保证未成年人德,智、体正常发展占有重要地位,国家将通过各种保护形式和机构来实现这一任务。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预防"方针,秉承"人文关怀"理念,结合自身优势,大胆推行工作机制创新,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构,强化未成年人刑检工作组织保障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自2005年开始,就成立了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公诉科科长为副组长,两名女检察人员为成员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小组(下文简称未检组)。在未检队伍的配置上,专门选择富有爱心、擅长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女检察官,全面承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出庭、教育、预防和回访帮教等职责。自2005年以来,玉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组已经办理未成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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