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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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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有的大多数国际投资条约倾向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投资者设置了相对统一的国际投资保护机制以及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如ISDS。而对东道国的权利,投资协议中设置了公共利益、环境和安全等例外条款,但仲裁实践中,东道国的利益很难得到仲裁庭的支持,导致了东道国公共利益的损害。同时,随着国际投资争端的剧增,现有的ISDS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也出现了诸多的问题。在TTIP的谈判中,欧盟提出了改革设想,从原有的倾向于保护投资者转向关注东道国的利益,包括建立新的投资法庭及上诉法庭替代ISDS,修改现有投资保护标准等。这种改革设想将对外国投资的国际法律规制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对我国外资法拟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118条纠纷解决条款规定过于简单,许多重要内容欠缺或含混不清,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为了完善该条款,一方面考察国际社会中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间投资争端解决的历史发展,另一方面考察中国BITs中争端解决条款的规定。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完善建议:将争端限定于投资者与东道国间的争端;规定各种救济途径及相互关系;规定提起国际仲裁的争议范围、例外事项、用尽当地救济的前提和国际仲裁时所适用的法律等。  相似文献   

3.
NAFTA在吸收和改造国际投资争端解决规则的基础上创立了自己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为了适用本区域内的投资争端解决,它进行了许多制度创新。该机制在如何保持投资者的利益与东道国的义务平衡方面仍存在争议。  相似文献   

4.
基于福建自贸区的任务以及台商投资争端的特殊性,对福建自贸区完善台商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进行研究。从台商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现状出发,分析其在立法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借鉴上海经验和国际经验的同时,结合福建自贸区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5.
白中红 《外交评论》2011,28(3):88-99
《能源宪章条约》是目前能源领域里唯一的多边条约,其争端解决机制是条约的核心和基石,它通过缔约国与投资者程序和缔约国之间程序两种形式表现出来,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解决的争端类型包括能源投资争端、能源贸易争端、能源过境争端以及环境争端和竞争争端。该套机制为中国解决国际能源合作中出现的各种争端提供了借鉴和参考,但其中的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争端解决程序由于过度保护投资者利益,还不符合中国的现实情况。因此,中国在考虑加入ECT时,可以将自己列入ECT附件ID中。  相似文献   

6.
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准司法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性质始终存在政治 /外交性和司法 /法律性的争论 ;现行WTO争端解决机制具有一般司法制度的三个核心要件 ,但同时仍保有大量政治 /外交性因素 ;因此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种具备初步司法制度雏形 ,但仍带有大量政治 /外交色彩的准司法性机制。  相似文献   

7.
用尽当地救济原则与国际投资争议解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经济全球化和投资争议大量产生的背景下,有必要重新审视和研究用尽当地救济原则这一解决国际投资争端的重要国际法原则。本文从横向角度,分全球、区域和双边三层次分别对比考察该原则在当今国际投资法制中的地位和各国对此的态度,最后提出我国应对该原则采取灵活务实态度,区分投资争议的种类和性质以确定是否要求先用尽当地救济。  相似文献   

8.
卡尔沃条款(Calvo clause)是拉丁美洲地区国际法中一个特有的法律准则。自卡尔沃条款出现之日始,对于其法律效力就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直至今日,仍无定论。在解决东道国与外国公司、公民之间的投资争议上,大多数拉美国家一直坚持卡尔沃条款。他们主张:外国投资者只能享有本国企业的同等地位,东道国对外国投资具有绝对的、排他性管辖权,当地国的司法、行政救济方式是终极的,不允许寻求外交保护或诉诸任何国际解决方式。这种绝对的当地国管辖观点的理论基础就是卡尔沃主义。  相似文献   

9.
WTO争端解决机制自建立以来,已经成功地解决了许多国际贸易争端。我国加入WTO后,贸易争端将会大幅度上升。仅仅利用国内的救济手段进行救济已经不能很好的满足贸易者的要求。为此,WTO提供了一些解决国际争端的机制,以此促进贸易的发展。我们必须认真探索有关机制,找到适合我国的应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策略。  相似文献   

10.
外交保护是国家保护海外公民最重要的手段之一。用尽当地救济是外交保护的前提条件。长期以来,它一直被认为是国际习惯。随着国际争端解决方式的多样化以及保护人权呼声的高涨,一些学者开始质疑该规则的国际习惯地位。但是这种质疑不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在法律地位的基础上,国际社会对用尽当地救济的规则性质始终莫衷一是。事实上,应当对侵害行为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判定用尽当地救济是程序法性质的,还是实体法性质的。  相似文献   

11.
国际投资中的国家责任问题主要涉及国际投资的法律保护问题 ,如对外国投资和投资者的待遇标准、国有化或征收及其补偿问题。另外 ,还涉及特许权协议、拒绝司法、外交保护等问题。就外资待遇而言 ,发展中国家应根据其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双边投资保护条约中慎重承诺。笔者通过对国有化问题的分析 ,认为国家在这个问题上所承担的国家责任不是传统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而是一种“合法行为引起的国家责任”。关于特许协议 ,笔者认为它是国内契约。此外 ,在国际投资中 ,还涉及因污染转嫁而产生的国家责任。  相似文献   

12.
传统国际法上,外交保护的法律性质是国家的权利。但是随着国际法人本化思潮的日益发展,国内外许多学者认为外交保护的性质已经转变为国家的义务。然而,无论是各国国内法的趋同,还是人权保护的需要,都不必然导致外交保护法律性质的转变。在国际法上,外交保护的法律性质仍然是国家的权利。  相似文献   

13.
本文通过对外交保护与领事保护的对比,分析了外交保护和领事保护在国际法上的不同作用,旨在探讨如何发展国际法,使国际法更好地调整新形势下的全球关系,尤其是在保护本国国民在海外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突破传统国际法在外交保护方面的局限,高效利用领事保护的优势,配以国内立法的自主快捷,是本国国民在海外安全保障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4.
外交保护是国际法中的老问题,就公司、股东外交保护问题来说,我们必须通过积极参与国际法规则的制定,努力实现两大目标:其一,对于外国在我国国内的投资,要依法对其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出现纠纷,要立足国内法律体系给予救济,防止其母国滥用外交保护;其二,我国的企业正在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当我国的海外公司企业遭受损害之后,也要积极利用外交保护规则来保护我国海外国民的权益。  相似文献   

15.
海外中国公民安全问题与国籍国的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万霞 《外交评论》2006,1(6):99-105
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问题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而对其中所牵涉到的管辖权以及中国作为国籍国的保护等问题也是众说纷纭。本文以此为导引,围绕外国人的管辖、外国人的待遇、外交和领事保护等基本问题,从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不同的角度展开了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外国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必须按照国际法和国内法,并依靠国际社会的广泛合作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16.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2006年所制定的《外交保护条款草案》,既属于对外交保护领域习惯国际法规则的编纂,又在很多方面属于对国际法的创新和发展。整份草案,突出了对人权的保护,强调了国家在特定情势下对本国国民行使外交保护的义务。  相似文献   

17.
双边投资条约已代替模糊的国际习惯法形式而成为当今国际投资法的最主要的法律形式,从中国视角对国际投资法由形式至内容的这场变革作出确切评估是非常必要的。双边投资条约是两大阵营在国际投资体制陷入僵局之后,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不约而同所选择的打破僵局的灵活方式,这一新的法律形式对国际投资保护法及国际投资自由化法律的发展各有不同。双边投资条约至今仍是以特别法形式存在的双边条约,从中并未产生确定的国际习惯法。  相似文献   

18.
国民待遇原则作为一项相对待遇标准,其法律价值和意义不仅在于防止歧视性,还意味着适用于本国投资者的所有法律体系都将同样适用于外国投资者.本文通过对国际投资法实践中国民待遇原则适用的例外规定的具体分析,认为国民待遇适用的投资政策性和一致性,势必要求东道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慎重选择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明确例外规则的重要性,从而制订出适合本国国情的投资政策.  相似文献   

19.
所谓投资机会均等,是指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主体享有相同的投资权利和待遇。投资机会均等直接涉及到对外国投资的待遇标准。在双边投资条约中,采用的标准主要有国民待遇及最惠国待遇两种。欲使投资者享有均等的投资机会,必须加强并不断完善涉外投资立法,给投资者以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而我国投资机会均等的法律规定明显不足,应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外交特权与豁免是现代国际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在实践中,侵犯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事件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不仅损害相关国家之间的国家关系,而且损害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侵犯外交特权与豁免的行为是国际罪行,是国际刑法规范的对象,适用普遍管辖原则。该行为在国际法上引起国家责任,因此,从国际法角度追究相关国家和个人的法律责任是受害国的重要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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