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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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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背景下进行公安法学教学改革是摆在公安院校法学教师眼前的首要问题。试点学生的培养目标应当定位在执法职业技能培养和法律综合素质培养的双重方向上。构建突出实训的公安法学教学模式成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背景下公安法学教学模式改革的重中之重。传统的公安法学实训教学方法包括案例教学法和实习教学法,实习教学法又包括专业实习教学法和实训基地实习教学法。拓展的公安法学实训教学方法包括情景体验教学法和观摩教学法。  相似文献   

2.
通过介绍招录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公安法学教学现状,招录体制改革对公安法学教育提出的要求,公安法学的改革进路以及招录体制改革对促进公安法学教育的意义等,希望能对招录体制改革下的公安法学教育做出一些有益的探讨,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论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的森林公安职业教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森林公安职业教育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新的教学模式。应设立特色课程,强化专业性教育;加强程序训练,强化规范性教育;利用高科技手段,强化实用性教育;丰富实战案例,强化开发性和综合性教育。着重培养学员良好的体能和心理素质,告知学员拟工作区的山形、地势、民情,教会学员正确使用地图、进行现场位置标识等。  相似文献   

4.
现行的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人才培养,是集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为一体的教育类型,是多层次多种类的教育。公安职业教育具有明显的地方性、行业性和技术技能性,以就业为导向是公安职业教育的核心。构建合理的公安职业教育体系、重建职业教学课程体系、创新“校局”办学模式、培养“双师”型教师、建设专业实训基地、构建合理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是目前公安职业教育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公安院校招录体制改革出现的新情况,使原有公安法学教育模式已不能适应改制生的教育需求,针对改制生的特点,公安法学教育应科学、合理设置法律课程,突出法律意识培养、实战能力培养,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  相似文献   

6.
智力技能训练法是指教师在教学中抓住重点,突出几个关键词,反复强化给学员留下难以磨灭的深刻印象的训练方法。试点班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中应该强化证明意识、程序意识、控权意识和警察意识的培养,可以适应试点班学员的特点,有效缓解课程知识点繁多与课时稀缺的矛盾。智力技能训练需要注意充分利用学员的课余时间、合理安排教学进程和内容以及提升学员的参与度。  相似文献   

7.
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其招录对象在公安院校学习期间身份仍应是学生。从公安人才的培养要求和招录培养对象特点来看,对其的教育管理工作理应加强不应减弱。公安院校招录培养对象教学模式的转变要求学生教育管理体制做相应调整,实行“一元管理”还是“多位一体”管理体制,公安院校应根据自身特点采取相应体制,同时创新方法、创新途径。公安院校学生管理干部是专职为主还是专兼结合取决于其实行的学生教育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8.
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对公安院校法学教育提出新要求。当前公安法学教育普遍存在实践性教学缺乏、理论教学又不深入的问题,难以满足此新要求,亟待改革。借鉴近年来西方国家所确立的新职业主义理念,公安法学教育改革所致力培养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应为新职业人才,其既有专业的公安执法技巧,又具备警务核心技能,能适应公安执法中不断涌现的新需求。为此,可从完善课程设计、改进教学方法等进路展开改革。  相似文献   

9.
当前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不仅在财政保障、教育政策、生源质量、教学组织、培养目标、素养训练上存在制度设计缺陷,而且公安院校、基层公安机关和高素质考生等参与主体未表现出足够的积极性。改革试点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是对公安学历教育在公安民警招录体制改革中的作用存在错误认识,对西方国家警察教育模式盲目崇拜。改革试点割裂了公安学历教育与公安民警招录体制之间的关系,将使公安院校离国民教育序列渐行渐远。为此.公安民警招录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发挥我国公安高等学历教育的优势,规定公安民警招录对象主要为公安院校毕业生;公安民警培养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成立省公安厅警察教育训练总队,做强在职民警培训工作。  相似文献   

10.
以教学对象的变化为思考起点,根据改制生的特点,改制背景下公安法学教学内容宜把握其中的变与不变,关注法律意识培养、基础知识传授等方面教学侧重点的变化。教学方法应以适合的教学内容为基准多元化发展,深入发掘每种教学方法的特色,不能简单以实训教学法应用的多少为衡量标准或仅是对教学方法的简单求新求全。  相似文献   

11.
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正如火如荼的全面展开,对持续了三十年的以普通高中生为培养起点的公安高等教育构成较大冲击。包括公安院校艺术教育在内的各学科教学如何适应改革变化后的新情况,是我们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现实问题。针对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学生的构成及教学培养模式出现的变化,在坚持公安院校开展公共艺术教育不动摇的前提下,应在"融合性"和"大众性"上进行创新和改革探索。  相似文献   

12.
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公安院校要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应从优化教学内容和创新教学方法两个环节完善课堂教学管理;从完善制度、配备人员和保障经费方面改进实践教学管理;从树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的教学观念和实现教师双重角色定位方面加强教师队伍管理。  相似文献   

13.
新设公安本科院校在推进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应统筹处理好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与本科院校办学模式、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与凸现行业办学特征、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公安专业教育与普通专业教育"四大关系",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道路。  相似文献   

14.
回顾历时两年多的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和思考现行培养模式,反思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和对策,以期更好地实现"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的最终目标。  相似文献   

15.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启动,需要在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专业师资及学生管理等多方面进行改革、调整,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司法行政工作应用型人才。为此,我们要建立一支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较高理论素养和教学科研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要实行从传统教学模式向"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转变;要坚持"警务化管理"与"三自管理"的有机结合,认真做好学生组织管理工作,为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16.
与国外警察院校的师资建设相比较,我国公安院校在师资建设上普遍忽视专业课教师的实践经验和业务能力。民警招录体制改革以后,教学重点更加偏重于专业教学和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所以,我国公安院校在师资建设上应当借鉴国外一些警察院校的成功经验,重点要采取两项措施,一是建立公安院校教师与公安实战部门业务骨干双向交流、轮流执教的机制;二是要实行考评科学的教官制。  相似文献   

17.
实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后,公安院校学生党建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本文通过深入研究学情变化,分析党建工作现状,找出影响党建工作的因素,并结合公安院校工作实际,提出改进意见和对策,为公安院校学生党建工作的完善和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的教育对象有着诸多新的特点,教育模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探索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的学生德育实践,对公安院校学生德育工作的改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学生德育实践要体现公安职业特色,符合公安院校学生成才特点,并贯穿于教学训练、日常生活及社会实践活动诸方面。  相似文献   

19.
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工作中,各级、各类公安院校承担着培养重任。如何根据退伍士兵的自身特点,做好退伍士兵的培养管理工作,并对比与普通生源学生的不同点提出针对退伍士兵进行公安院校日常管理和培养的方式、方法,将是公安院校需要重点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2008年,国家实施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全国各公安院校招录培养试点工作全面开启。全面总结、反思试点改革背景下公安院校在培养模式方面存在的不足,针对不足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对推进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培养基层公安机关急需的人才,确保我国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工作扎实推进,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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