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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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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方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很显然,乡镇人大主席团没有因代表大会会议结束而解散,而是仍然存在,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相似文献   

2.
据《人民代表报》 2 0 0 3年 9月 11日一版报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决定任免站 (所 )长。其做法是 :先由乡、镇站 (所 )长竞争上岗 ,党委研究 ,乡、镇长提请 ,人大主席团决定任免。笔者认为 ,由乡镇人大主席团任免站 (所 )长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地方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 ,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很显然 ,地方组织法没有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可以常设化…  相似文献   

3.
地方组织法第18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  相似文献   

4.
在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有些乡镇考虑到更换乡镇人大主席团牌子的问题:将"人大主席团"更换为"人民代表大会"。其依据是1995年2月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第十五、十六条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镇每届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由"乡、民族乡、镇的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认为对这些规定的理解应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一届三年中的每次例会都要选举产生一个主席团,负责主持本次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会议。其存续期限为一个年度(若按每年开一次会计),即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一个主席团,到第二次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的主席团后而自行消失;第三次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的主席团,到下一届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团时不复存在。这样,主席团并非管一届的常设机构,牌子的名称自然不能有"主席团"三字了。  相似文献   

5.
1995年《地方组织法》修改后,全国各地相继进行了乡、镇换届选举,乡、镇不再设立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副主席,而设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因此不少同志对大会闭会后,人大主席团是否存在和履行什么职责认识不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人大主席团是存在的。地方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该法第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  相似文献   

6.
笔者认为,办理代表建议是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乡人大奖励建议办理单位于法无据,但可以考核建议办理单位。组织法、代表法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处理并负责答复。由此可见,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乡镇人大考核奖励建议办理单位的做法没有法律依  相似文献   

7.
1995年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在设置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明确其职责等许多方面作了进一步的规范,给乡镇人大带来了勃勃生机。随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发展,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臻完善,对地方组织法的适用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几个问题,地方组织法只对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作了明确规定,而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则没有规定或者规定得不明确,执行中不好操作,对此,很有必要进行研究和探讨。一、关于举行预备会议问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是否举行预备会议,这是目前没有引起理论研究重视而在实践中又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地方组织法第13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这里对县级以上规定得非常具体明确。然而,县级以下是否举行预备会议?地方组织法没有规定。地方组织法第15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这里虽然规定了要选举主席团,但究竟是在预备会议还是在正式会议上选举主席团?规定得不具体。  相似文献   

8.
我国《地方组织法》第13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代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但并未对乡镇人代会是否举行预备会议进行规定。从基层人大工作的实践看,乡镇人代会举行预备会议有着现实需要和法律依据。《地方组织法》第1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  相似文献   

9.
喻中 《人大研究》2002,(10):22-23
一、乡镇人大主席及主席团的法律地位  依照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第十三、十四和十五条的规定 ,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专职的主席及副主席一至二人 ,他们在人大闭会期间的职责有两个方面 :“负责联系本级人大代表 ,组织代表开展活动 ,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 ,选举主席团 ,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并负责召集下一次人大会议。《地方组织法》的这种制度安排 ,是否可以理解为 :乡镇人大主席或主席团就是乡镇人大的常…  相似文献   

10.
地方组织法规定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组织代表开展活动 ,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因此 ,代表工作是乡镇人大主席、主席团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强化措施 ,健全制度 ,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 ,实现乡镇人大主席团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要指导建立代表活动小组 ,定制度、定计划 ,开展经常性活动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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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向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以下简称“代表议案”) ,这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如何充分尊重代表权利,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要求做好代表议案工作,乃是人大工作者需要不断探索的问题。为此,上海市宝山区人大研究室对该市区县人大对代表议案的处理程序情况开展了调查。调查表明,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处理代表议案的程序不尽相同。一、关于代表议案的法律规定《地方组织法》规定,代表10人以上(乡镇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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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章 《公民导刊》2012,(4):20-21
一些乡镇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时,安排听取人大工作报告。笔者认为,此举于法无据。其一,听取乡镇人大工作报告没有法律依据。《地方组织法》第九条规定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范围,包括听取和审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并没有赋予乡、民族  相似文献   

13.
乡人大奖励乡政府职能部门建议办理工作的做法,存在价值取向偏低、奖惩不对等等问题,难以起到奖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此做法有待商榷。笔者认为,乡人大奖励乡政府职能部门建议办理工作的做法,存在奖励倡导的价值取向偏低的问题。《地方组织法》第19条明确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有关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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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民主政治的不断进步,乡镇人大工作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但乡镇人大的工作需要与法律规定还有一些差距,需要在立法实践中加以规范和完善:1、应在宪法中确立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法律地位。宪法第96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而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我国的根本大法上却没有明确规定。地方组织法在第15条也只是规定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会议之后,主席团还存不存在?没有作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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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大会主席团、本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委会主任会议、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这里所说的“议案”,包括地方性法规案。从工作而言,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市政府各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和组织都可以申报立法项目或者提出立法建议。然而,在这几年的立法实践中,沈阳市的立法项目绝大部分是由政府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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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今年上半年开展的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在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修改后第一次单独进行的。从笔者所在的澄迈县选举结果看,副职领导全部差额选举产生,且代表10人联名推荐当选的比例较大,代表共联名推荐副乡镇长候选人27名,当选16名,占副职推荐数的59%,占副职当选数的30.2%。新修改的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十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候选人。"第二十二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至三人……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应选人数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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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主席的职能问题《地方组织法》第14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意见。“这就是说,人大主席在闭会期间只负有“联系、组织、反映“的职能,起着上传下达、组织协调的作用,主席  相似文献   

18.
当前,乡镇人大各项名额超额现象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 一、人大副主席超额。地方组织法第14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中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按这一规定,乡镇人大副主席最多只能设二人。但有些乡镇的人大副主席却超过了二人,个别乡镇甚至有四五个副主席。二、人大主席团成员起额。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  相似文献   

19.
武春 《人大研究》2024,(4):52-56
<正>人大代表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向大会提出议案是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多年的实践表明,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代表联名提议案以及人大主席团如何处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在有些地方还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需要加以改进和创新。  相似文献   

20.
河南《人大建设》第八期发表了一篇题为《乡人大向乡政府非法集资亮红牌》的文章 :2 0 0 1年 12月 2 7日 ,河南省邓州市小杨营乡第九届人大主席团第十五次会议 ,以投票的表决方式 ,9票赞成、2票反对否决了《乡政府关于公路重新集资的决定》。读罢报道 ,笔者一方面为小杨营乡人大主席团为减轻农民负担大胆行使监督权的精神叫好 ,但另一方面又对该乡人大主席团违法决定而遗憾。地方组织法第十五条、十六条、十九条明确规定了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职责 :一是负责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准备工作。二是负责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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