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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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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自然权利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迄今为止,理论界仍然主要以自然权利理论作为论证人权的源泉与属性的主导理论。但是,自然权利理论仅仅是植根于西方社会的一种本土性理论,与西方的社会结构以及西方的文化传统有着极为紧密的联系。从逻辑上分析,自然权利理论的论证过程存在断裂,自然权利理论的基础和前提都是无法证实的猜测或者假定。在当前世界各国共同推重人权的情况下,有必要将权利的基础和性质从自然权利的流沙之上移到坚实的人类社会土地之上。  相似文献   

2.
朱海波 《时代法学》2008,6(3):34-39
西欧中世纪,社会契约论从人类社会关系论发展到政治权威基础论,将现代社会和现代国家理解为唯意志论的产物,即享有自然权利的理性人的立宪合意,因而成为解释社会与政治权威起源的著名理论假说。但是,社会契约论必须以自然法、自然权利论为基础,只有基于权利天赋同时不可让渡之逻辑,统治权才能在根本上属于人民,人民才有权缔结宪法契约并监督公共权力的运作。  相似文献   

3.
王艳梅 《行政与法》2002,(12):79-80
票据法领域里的权利外观理论是在世纪初、由德国学者最先系统展开的,是为补充票据理论20的契约说或发行说,在交付契约或交付行为欠缺的情况下推导出署名者负票据上债务的理论。本文论述了在票据法领域,适用权利外观理论的前提为采契约说和发行说的票据理论;权利外观理论的适用要件为外观事实、本人与因和相对人信赖;权利外观理论适用的效果为本人对善意的取得者必须承担外观规定的责任,即票据上的债务。  相似文献   

4.
熊赖虎 《现代法学》2011,33(5):3-12
人的时间性决定了权利的时间性。权利是呈现于现在、根源于过去并指涉于将来的。作为权利体系的两大部类,财产权与自由平等权的时间性存在着差异。财产权立基于对过去事实或状态的继承,并以连贯的方式指涉于将来。自由平等权则立基于对过去社会秩序的反叛,并永恒地指涉于将来。近代以来,财产权的永恒性特征逐渐被突破,而其通过时间获得定义的特征更加明显。财产权的这种变化源于其功能的变化与改造。自由平等权不可逆地将来指向,为人类一切权利的衍生指明了方向并确立了原则。权利的时间性说明,权利是人与人之间的法律承认,而不是人的刻意创设。  相似文献   

5.
权利的客体是权利设立的基础,权利的标的是权利行使的对象,权利的内容是权利主体自由意志的行使方式。权利的客体要结合权利的层次作不同的分析,第一层次的权利客体包括物质客体和观念客体。第二层次的权利是第一层次的权利动起来的结果,第二层次的权利客体原则上是第一层次的权利,但是通过第二层次权利创设出来的新权利种类有例外。第三层次的权利是第二层次的权利动起来的结果,其客体原则上是第二层次的权利,其后依此类推。权利客体和权利标的的区分对于第一层次的权利分类没有意义,但是对第二层次及以后的权利分类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6.
论公民养老权的权利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理论法学对养老问题的关注是从权利的角度出发,考察养老权的生成与制度化,探讨养老权的权利属性。养老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它与公民的生存权密切相关。养老权属于宪法性权利,是公民享有的社会权利之一。  相似文献   

7.
宋旭明 《河北法学》2012,(5):170-177
伴随着罗马法后期诉讼制度的转变和随后的基督教的兴起,权利概念最终在欧洲中世纪末期形成,并在个人主义思潮的推动下开始了对罗马法概念体系的权利化改造。罗马法上的分配之债和救济之债,遵循着不同的理路和逻辑,脱离了罗马法上的无体物和诉因的地位,被改造成现代法上独立于物权和诉权的债权概念。这一权利化改造的历史,对于我们深刻理解今日时兴之债权乃至权利概念的思想背景和技术内涵、债权与物权以及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区分关系,从而正确把握现代法的精神,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论权利冲突     
在中国法治进程中,权利冲突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普遍的法律现象并广泛地存在于司法审判和日常生活中。这是一个值得我们重视的法律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什么是权利冲突,其实质是什么,权利冲突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笔者在本文中对权利冲突的这些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权利以伦理为基础,从而获得了正当性。市场经济的运行推动了中国从传统等级伦理观转向契约伦理观的诉求。权利的伦理基础发生了变迁,权利也必然要发生变化和发展。无论是从道德角度,还是从法律角度探求契约伦理与权利的正当性关系,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论文化权利的宪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的文化权利与公民所享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一样,都是公民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人翁所必须享有的法律利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保护公民权利是社会主义事业一贯的宗旨。从宪法角度来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最主要的是应当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应当在宪法文本中明确文化权利的基本权利宪法地位,明确国家和政府在保障文化权利方面应当承担的职责或义务,加强对文化权利的平等性的保护以及应当制定文化基本法律,来保障文化权利的实现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11.
论支配权概念——以德国民法学为背景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支配权是权利人无需他人意思的协作,即可在客体上单方面实现自己意思的权利。支配权概念的产生与对物权性概念的不同理解密不可分,自其产生之后就发展为一种独立的权利类型。支配可以分为事实支配与法律支配。前者以直接占有为标志;而要构成法律支配,则必须或者构成间接占有,或者具有对客体的处分权。支配权的范围包括对物、精神产品、财产权利和自身人格的支配权。支配权与绝对权、形成权、抗辩权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相似文献   

12.
所有权人对物享有的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在内的全部权能,实际上都是所有权人自由支配力的反映。"所有"的含义是法律上排除他人,将某项财产据为己有,由己独占的归属权。因此,自由支配性和归属性是所有权概念的内涵。由自由支配性所产生的支配力是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意志体现,由归属性所反映的归属力是法律保护所有权的必然结果。两者和谐统一,共同揭示出所有权的本质属性。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的物权观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绝对论否定了人人平等的基本法律观念,增加并激化了社会矛盾,忽视了物权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目的;物权限制论陷入"有诸多限制的自由的、绝对的物权"逻辑矛盾之中,忽略了物权观念历史变迁的事实。物权相对性具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物的利用效率、规制物权滥用的功能。物权相对性更为科学合理,也更符合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14.
尽管我国民法典以独立成编的方式规定了人格权,但是,由于对人格权的概念存在巨大争议,所以,从民法典人格权编的具体内容和规范来反观人格权的实证概念对于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更具有意义。从我国民法典的内容看,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实际上包括了两个部分:一是对人格权的保护,二是对人格尊严的保护。隐私权与信息的二元保护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问题。因此,不能认为人格权编中保护的都是人格权。必须把人格权的概念与人格利益区分开来,从而决定其保护程度与救济措施的差别。另外,从表面上看,虽然看起来都是相同的权利(人格权),但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人格权与自然人的人格权建立在完全不同或者说完全不相关的基础之上--自然人的人格权是以人的自由和尊严为核心的,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所谓人格权完全是技术处理的结果。当然,这种处理方式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处理。荣誉权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不具有人格权的特征;虽然民法典对其予以了明确规定,但是,荣誉权确实不应该是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表现,我们在实践中应当将其作为一种特殊权利对待。总之,人格权可以定义为:自然人享有的人之所以为人的主体性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是个人自由、尊严在民法上的具体体现。法人仅仅享有与自由和尊严无关的名称权、荣誉权和名誉权,但法人的名称权、荣誉权和名誉权在实质上不是人格权。  相似文献   

15.
论物权法规定的物权客体中统一物的概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上的物概念一直呈现扩大化的趋势,在突破了物必有体说之后,出现了统一物的概念缺位的新课题,必须寻找到新的共性,否则物概念将面临解体的危险。物概念在20世纪之前主要受到物理学发展的影响,在20世纪以来则更多受到社会观念、商业活动和科学技术等多方面的综合影响。我国物权法上的物权客体分为物和权利两大类,物是具有自然属性的物权客体,其范围具有开放性,应当进行类型化;权利是仅具有法律属性的物权客体,具有法律拟制性,其范围具有限定性。  相似文献   

16.
《政法学刊》2017,(6):27-33
针对知识产权的大规模国际扩张,与既有研究侧重于分析法律规则演变不同,有必要对重要社会成员的权利观念嬗变进行理论考察。通过考察可以发现存在三个主要变化:在权力前提上,实现了从独立保护到有限主权;在权利性质上,实现了从垄断特权到至上私权;在授权方式上,实现了从保守限权到激进授权。微软等公司遭受反垄断调查,有利于在我国形成一种平衡的知识产权权利观念。  相似文献   

17.
论环境权的概念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环境权是自然人享有适宜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的法律权利。其主体限于自然人;其客体是环境生态功能;其内容是指向环境生态功能这一特定客体的利益群;其权能包括对良好生态功能的保有权、享受权等实体性权能和环境参与权、环境知情权、环境请求权等程序性权能,其中,环境参与权是核心权能。  相似文献   

18.
王利民 《法学论坛》2005,20(2):72-77
物权立法需要人人献计献策,以确保未来法典的优秀品格,用益物权体系是设计的重点.本着这种想法,本文检讨我国现行法的有关规定和学者意见,评论<物权法征求意见稿>的若干条文,认为应当建立以基地权、农地权、邻地权以及空间权为框架的用益物权体系.  相似文献   

19.
私权理念与城市私房拆迁的立法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城市房屋拆迁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然现象,立法应当对这一社会现象有一个回应。树立私权理念是正确解决城市建设与房屋所有权保护之间利益冲突的重要基础。在城市私房拆迁中应当界定社会公共利益且将其作为私房拆迁的直接目的。债权相对性的基本规则在城市私房拆迁中应予遵守。行政管理活动应当为衡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利益及其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提供服务。房屋所有权人对建设项目立项知情权和非社会公益拆迁的异议权是有利于城市建设活动规范进行的制度保障之一。  相似文献   

20.
《物权法》所有权概念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光宗 《时代法学》2007,5(3):62-65
所有权不仅是物权法,而且是整个民法中最为重要的概念之一。《物权法》第39条对所有权进行了描述性地定义,既继承了民法通则对所有权定义的传统,又揭示了所有权概念的部分内涵,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它没有囊括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更没有揭示出所有权作为“排他性支配权”的本质内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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