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64 毫秒
1.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这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法治经济并不是市场经济的全部。市场经济的另一个重要部分是市场自律,它和法律共同构成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则、制度的基础。这一点在我们的制度建设中常被我们所忽视,包括我们将法律的健全等同于市场制度的建立、对法律作用的过度夸大,结果是在不健全的市场和欠缺市场自律体系之下,市场法律的作用常大打折扣。这也构成当今社会转轨中有法不依的一个客观上的社会原因。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法律的作用是有前提和有限度的。正确地认识法律与市场、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是确立法律权威和实现法治的基础…  相似文献   

2.
法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需要正确选择一个对于我国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切入点,从而以点带面逐步成长和发展起来。判例制度以其独特机制推动了法律制度的成长、法治实践的进步以及法治意识的提升,并在法律制度、实践、意识所确立的法治架构中实现依法"治官"与依法"保民"的有机结合,由此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相似文献   

3.
我国创业板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论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创业板市场固有的缺陷与目前我国创业板市场上出现的明显投机现象,我国创业板市场有必要引入做市商制度.我国已有的做市商制度立法经验及<证券法>的修订为创业板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提供了法律支持,但现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仍对我国创业板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构成障碍.对此,可通过针对做市商正常运营做出适用例外的规定,建立做市商的市场准入制度,选择竞争型做市商制度等措施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法律是什么?简单地说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律在形式上的表现就是法律规范或者法律条文,但是在实质意义上法律是通过法律条文体现法治思想、构建法律制度的社会规则。法律规范是法治思想和法律制度的载体。我国的各种法律制度正在或者已经建立,  相似文献   

5.
对多种法律解释规则进行分类研究是法律解释的重要任务.目前法学界关于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区分,可以作为区隔法律解释规则的依据.与形式法治相适应,有合法性解释规则、文义解释规则和体系解释规则;与实质法治相适应,有合理性解释规则、目的解释规则等.法律解释规则是在思维领域中捍卫法治,因而要求法律人在解释法律的时候,首先要使用与形式法治相适应的解释规则,只有经过严格的论证才使用与实质法治相适应的除弊规则.  相似文献   

6.
法律规则缺失是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景象和现实难题,法律解释弥合说、法律续造补充说和法律论证理论都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一困境。从司法实践的结晶"创制型案例"出发,能够为解决"大前提"缺失提供实践性思路。作为法官实践智慧的载体,创制型案例是法官在"无法可司"与"不得拒绝裁判"的夹缝中裁判的案件,"规则创制"和"法律认可"共同构成其判定标准。以创制型案例中规则创制的外观形态和必要性为维度,可将创制型案例分为形式性、实质性、刚性、柔性四个类别。在法治实践中,创制型案例对填补法律漏洞、补充制定法、裁判争议和疑难案件、提升法官裁判说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而将创制型案例类别化,则对指导法官裁判和法治价值的维护起到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7.
在市场经济中 ,市场自律是市场规范体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在不健全的市场和欠缺市场自律体系之下 ,市场法律的作用常大打折扣。但是自律规则和体系也有它自身的缺陷 ,它需要法律规则的有效补充和监督。正确地认识法律与市场、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是确立法律权威和实现法治的基础和前提。  相似文献   

8.
对我国管理层收购法律障碍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黎四奇 《法学》2004,(10):95-101
管理层收购固然具有相对的制度比较优势 ,但在探讨该模式时 ,更应从中国的本土法律规则之资源出发 ,以明了我国管理层收购的法律障碍及所存在的法律风险。否则 ,就可能导致该制度既定功能与价值的缺位。鉴于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中 ,法律规则创新存在有极大的滞后性 ,因此为了确保管理层收购的公正性、价值性与透明性 ,就有必要将其纳入法治的轨道 ,对阻滞管理层收购的法律规则进行反思 ,并进行相应的矫正。  相似文献   

9.
一、引言 创业板市场,又称“二板市场”。创业板市场,是因为在其上市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等特征而得来;二板市场,则是相对于主权市场而言。 我国现存的800万家企业中90%是国有企业,有2万家高科技中小型企业。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市场环境下,这些中小企业无论是通过直接融资,还是通过间接融资,筹集创业阶段发展所需的大量资金十分困难。资金成为制约我国中小型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 二、创业板市场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及我国法律制度之创建 (一)、上市基本标准比较及借鉴 各国或地区对欲在创业板市…  相似文献   

10.
论律师法律服务之主体性理念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王申 《法学》2004,(3):55-60
律师职业与执业主体之间的关系只有通过以谋求为生计的经济目的相连接 ,才能使律师真正成为一种行业。在法治社会中 ,律师只能是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零售商。由于律师法律服务的市场性 ,它除了遵守法律的一般规则之外 ,还必须遵守市场交换的一般规则。在律师服务制度的构建与运作中 ,当事人承担着“高投入、高成本、高风险”。因此 ,为了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帮助的功能作用 ,就应当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服务当事人”的理念。  相似文献   

11.
经济法之人性价值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就经济法产生的逻辑及主要内容考察,经济法是“人性冲突与调适”的法律形式。就实践而言,经济法产生于市场失灵,而市场失灵的深刻原因在于市场领域内人性的冲突;就立法而言,经济法产生于民法失灵,而民法失灵的真正根源在于民法注重人性解放的同时,对人性的反映也有一定的片面性。因此,经济法应当从厚重的“纯经济色彩”的层层包裹中破壳而出,复归人性之路。  相似文献   

12.
试论政府干预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常传领  金纯 《现代法学》2004,26(6):120-124
作为市场经济制度的两种基本经济调节力量,自由市场与政府干预二者关系问题一直是经济学界和经济法学界争论的焦点。市场缺陷导致市场失灵,使政府干预有其合理性;政府干预并非完美无缺,也有其局限性。鉴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干预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以法为市场经济提供制度保障,保护市场免受任意的政府行为的干涉,需要规制政府干预,有效匡正政府失灵。经济法作为“干预政府之法”理所当然应做出相应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3.
以《十一五规划》为切入点,可以看出,中国经济法经济根基的基本现实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完善且正在探索建设好的市场经济;而现有经济法理论却一直以“市场失灵”为经济法的根基,这就导致了种种理论局限甚至消极影响。将“市场失灵”概念中国化,使之涵盖“市场不完善”的含义,从而使中国经济法的经济根基理论本土化,这不仅必要,而且可行。中国化的“市场失灵”概念既具有一般的方法论意义,也可能克服原有的理论局限。  相似文献   

14.
论商法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赵万一  赵吟 《现代法学》2012,34(4):60-73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民法是前置性法律,经济法是保障性法律,而商法则是市场运行法,特殊的功能成就其不可替代的独立地位。商法产生于市场经济并且直接服务于市场经济,两者具有深刻的依存关系,以效益为契合点,通过反映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技术性规范,保障市场主体营利自由,进而促进社会财富的增加,实践的品格使其具有高度灵活性。现代市场经济立法主要表现为商事立法,没有健全的商法制度,就没有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在经济危机频繁爆发的当今世界,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需要理性面对法律部门功能纯化、法律移植合理化和商事习惯法律化等问题。  相似文献   

15.
《反垄断法》作为经济法的核心、市场经济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关国等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具有悠久的历史,素有“经济宪法”、“市场经济大宪章”之称。我国的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导致适用于现代经济的法律体系构建也比较迟缓和不健全。结合法经济学的理论对我国《反垄断法》适用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着重以经济学的博弈均衡理论分析行政垄断问题,以此说明经济学分析方法不仅是完善反垄断法律体系的理论基础,而且也是重要的辅助性工具,可以为法律的适用和执行提供新的思路和指引。  相似文献   

16.
经济法学基本理论研究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经济法学界在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上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混乱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对中国经济法现象缺乏独立的思考,对中国国情和中国经济法的基本任务认识模糊,理论建构与时代发展严重脱节.中国经济法不是成熟市场经济的产物,而是伴随着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在建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部门法律.中国经济法的主要任务或功能不是调整"市场失灵",而是为了推动竞争性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是为了强化国家干预经济的职能,而是要用法律手段规范和制约政府行为;不是以公共利益否定私人利益或以私人利益否定公共利益,而是要与民法、行政法等部门法一起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和市场法治秩序,最终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正当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相似文献   

17.
陈少英 《法学论坛》2005,20(1):75-80
在环境保护领域 ,市场失灵使政府干预成为必要 ;而政府干预也会失灵又需要干预政府。税法作为经济法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于一身 ;税法其实又是一个综合的领域 ,具有不同法律部门的功能。故税法既能干预市场 ,又能干预政府 ;既能解决市场失灵 ,又能解决政府失败  相似文献   

18.
市场失灵与中国经济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河顺 《行政与法》2005,3(12):98-99
市场失灵假设是研究经济法产生、调整对象、体系等问题的一个重要的前提。中国的市场失灵问题必须结合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这个过渡期的大的现实背景来理解,以西方经济学的市场失灵假设为基础来构建中国经济法并不完全适合。中国经济法必须立足于转轨时期的现实国情,才能走出一条务实之路。  相似文献   

19.
刘达 《行政与法》2010,(2):26-29
市场经济的核心在于维护一个公平有效的竞争机制。而反垄断法因其在保护、促进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方面起着基础和统领作用.被誉为“经济宪法”。徒法不足以自行,光有一部精良先进的法律条文是不够的,还得通过法的实施.方能实现法的效果。在法律实施机构之间划分执法权.是法律实施体制中其他制度运行的前提,对于法律的有效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从执法权划分角度探讨反垄断法实施体制中执法主体的设置,以及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在反垄断监管领域内的关系,通过比较国外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并对我国实施不久的《反垄断法》进行评述.综合分析中国现有反垄断执法主体执法权分配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完善我国现有反垄断执法主体体制的建议一  相似文献   

20.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最显赫的法制成就之一乃是民法在中国的确立并走向发达。作为因应市场经济的一部法律,民法最伟大的贡献其实并不仅仅在于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崛起,而在于解放了市民社会中的个体人性——是民法让每一个人站立起来了,是民法让每一个人真正成为独立、平等、自由、自主的人。然而,人性在市场经济平台下运行的结果却往往使得市场经济自身陷于困境并由此导致民法的尴尬。从哲学的维度追溯民法的人性本真并对民法的运动规律进行探索,对于认识民法的本质、民法的贡献、民法的不足以及未来民法精神的弘扬,无疑具有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