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自大陆法系国家引入信托制度以来,有关信托受益权的争议就从未停止。本文在分析关于信托受益权性质之争议原因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信托受益权性质的主要学说做了全面的探讨,并对如何定性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思考。 相似文献
2.
信托受益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狭义的受益权是指收益受益权与本金受益权,广义的受益权除此之外还包括监督管理权。信托受益权直接涉及受益人能否现实享有信托利益,也是委托人信托目的重要实现方式,但关于受益权的性质至今尚无定论。采用比较的方法来论述信托受益权的性质,并得出结论:狭义信托受益权是物权,但具备债权的一些外在特征,是一种新型的物权;广义信托受益权是一种兼具物权特征与债权特征的新型权利,简单的将其归入物权或债权并不可取。 相似文献
3.
4.
5.
6.
7.
日本新信托法的理论课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信托法和信托法的理论
关于新<信托法>(指2006年12月颁布:译者注)总体的意义已在其他多种场合作过说明,[1]本文仅就和信托的一般理论问题相关的几个论点进行一些讨论.所谓"信托的一般理论",是指诸如"为什么要认可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如何界定受益权的性质"等具有高度抽象性的论点. 相似文献
8.
浅论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保险法》中,虽有“受益权”的提法,却并未对其定义、内容给以明确规定。而受益权对保障受益人利益,实现保险合同目的都有重要作用。本文试用历史的方法、实证的方法论证受益权存在的合理性,概括受益权应当包含的内容,探讨我国立法在此方面的完善。 相似文献
9.
10.
源自英国法的信托受益权在本质上是一种对人权、债权,而非对世权、物权。从传统角度看,在中国学界普遍存在的双重所有权理论、分割所有权理论均是对信托制度的误读。信托受益权的物权化也是一个伪命题:无论从破产与执行豁免,所有权基本要素的分离,抑或财产取得权的角度均无法得出此结论。在英国法中,受益权不具备作为物权的普遍可诉性,不能直接对抗任意第三人;衡平法在历史上并未改变英国财产法体系或带来一套新的关于财产权取得和保有的规则;受益权也并不是通过对所有权要素的保留和分离而被创设,它只是一个加于所有权上的对人负担。 相似文献
11.
合理的企业年金既得收益权制度,对达到保障流动员工的养老金权益与降低企业人力资本投资风险之间的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分析了既得受益权对人力资本的影响,并对我国企业年金既得受益权制度的设计提出一些构想。 相似文献
12.
谢哲胜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9,(1):3-18
不动产信托就是委托人移转的财产权或信托财产的原本是不动产的信托,包括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两种类型。受益人是真正可以享受信托利益的人,即受益权的权利主体,完整的受益权是一种兼具对物和对人的权利。因此,受益人的权利,也包括对信托财产的权利和对受托人的权利,当委托人是受益人时,受益权可以自由移转和强制执行;当委托人并非受益人时,受益权的自由移转或强制执行,不得违反信托本旨。除非信托文件另有规定,受益人原则上不负有任何义务。为了贯彻委托人设立信托的意旨,受益人原则上应不负任何责任,例外情形才负补充偿还责任。 相似文献
13.
我国《保险法》对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规定不甚合理且前后有矛盾之处,给实际操作带来不便,因而有必要对其深入研究,以求更科学的规定,充分保障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一、保险受益权的撤销概述 人身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当然地具有保险利益并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及其处分权。被保险人有权指定任意第三人为享有保险受益权的受益人,①该受益权仅当保险事故发生后,才转化为现实的财产权,因而保险受益权属于期待权。同时,这种期待权源于被保险人的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处于 … 相似文献
14.
对信托财产法律性质的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托是基于信托财产而在当事人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正确理解信托财产的法律性质对正确认识信托这一全新的法律制度至关重要。而信托财产的本质问题就是信托关系人以信托财产为核心所形成的法律关系问题,包括信托财产的地位、受托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受益人受益权的性质等,其实质就是信托财产究竟是具有哪种权利的属性。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社会行政法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适应规范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行政职能,应当构建我国的社会行政法.社会行政法的核心概念是行政给付行为和公民受益权.对公民集体受益权的保护和对公共事务行政决策过程的规范,是社会行政法的核心. 相似文献
16.
本文通过对信赖利益概念的深层次分析,介绍了信赖利益的主要学说——损失说和利益说,对两种学说进行比较分析而得出对信赖利益新的界定. 相似文献
17.
土地问题是农民的中心问题,土地征收制度是关系农民生存与发展利益相关的问题。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土地征收要以公共利益为前提,但是现行法律在公共利益的界定上却处于真空状态。因此,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的界定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该文从法的第二性出发,认为公共利益的界定是法权意义上的界定,不应过多涉及价值判断和要求逻辑完美,而是要从法的规范功能进行界定。以此为依托,作者将经济学上的收益成本理论运用于法学上的公共利益界定。 相似文献
18.
美国最高法院通过Katz v.United States案确立了“隐私的合理期待”标准,以界定宪法第四修正案中刑事搜查的含义.该标准对我国技术侦查的界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适用前提上,应慎用技术侦查措施,将其作为最后的侦查手段;在适用案件上,应综合考虑案情复杂程度、涉案数额、可能判处刑罚等因素,界定技术侦查的启动条件;在适用对象上,应犯罪嫌疑人作为应当适用对象,将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与犯罪嫌疑人关系密切的人员以及其他可能涉案的人员作为可以适用对象,同时排除对被害人、证人的适用. 相似文献
19.
20.
基本权利的受益权功能与国家的给付义务——从基本权利分析框架的革新开始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9
传统的基本权利分类已经不足以作为对基本权利进行规范分析的框架。在各项基本权利的性质及其对应的国家义务的内容都表现出复合化特征的情况下,只有依据“基本权利的功能体系”才可能对基本权利的规范内涵作出条理清晰的分析。在革新基本权利的分析框架的基础上,本文具体论述了个人请求国家提供司法救济的和物质给付的“受益权功能”以及相应的国家的给付义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