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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瑞士的一抹阳光
6月的宝岛台湾."外交部".一份来自瑞士联邦检察署的文件,这份文件是瑞士司法部门请求台湾司法协助,告知陈致中(陈水扁与吴淑珍之子)夫妇在瑞士银行的账户因有洗钱嫌疑已遭冻结,要求台湾方面提供相关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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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陈水扁卸任後,特侦组立即分案侦办机要费案,并将陈水扁列为被告。陈水扁也是台湾司法史上第一位卸任领导人被检方列马侦字案被告的案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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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台湾政治操纵司法的人,都会认为特侦组在开创台湾司法的历史,把涉嫌贪污的陈水扁扣上手铐,是谱写“中国人政权历史的新一页”。而陈水扁作为政党轮替上台的第一位“总统”,也将是台湾史上最大的贪渎犯,他的最后贡献恐怕就在于留待“有用之身”,作为台湾的民主化、法制化的标本,以警示后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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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正式启动立法程序,首次开始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旨在以真正的法理抗击“法理台独”的歪理。法理台独什么是“法理台独”?陈水扁对它曾经做过形象的比喻:“我那只日本柴狗跟我跑步,它是不跑直线的,但是当我抵达目的地前,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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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台独分子的“法理台独”愈演愈烈。前不久陈水扁的“废统”闹剧又引起两岸形势紧张。台湾问题有国内和国际两大因素,台湾问题的解决也要从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出发。无论是从国际法还是国内法层面分析,法律手段都是解决台湾问题以和平统一祖国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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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随着我国台湾地区陈水扁家族贪腐弊案的侦查终结起诉,该案愈来愈成为全球华人关注的焦点,同时负责侦办此案的台湾检察机关也受到了空前关注。但由于各种原因,我们对台湾检察制度的了解还不充分,为此笔者根据扁家弊案的相关报道,试对台湾检察制度的某些特点进行肤浅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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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会议"释字392号是台湾地区现行羁押制度的基础.陈水扁在"扁家弊案"中先被羁押又被释放再被羁押,并被数次延押的处遇状况被台湾各方所关注,其核心是台湾地区现行"刑事诉讼法"中羁押要件和羁押期限规定的合理性问题.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中一般性羁押要件和预防性羁押要件应根据人权保障的需要作出一定的调整;羁押期限的规定应更符合集中审理原则.此外,羁押执行过程中应注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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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洪钧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1,(4):29-36
1999年 7月 9日 ,李登辉抛出“两国论” ,严重影响两岸关系逐步缓和的格局。“台湾法律地位”也再次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一、关于“台湾的法律地位”2 0 0 0年 5月民进党执政以来 ,陈水扁政权实际上仍坚持着“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这一自李登辉时期业已形成的立场 ,仅仅是因大陆和国际压力 ,较为收敛而已。其应付大陆统一谈判呼吁的四张牌是“对等、民主、和平、人权” ,后三张牌都是为谋取其“对等”地位服务的。唱“黑脸”的吕秀莲则又一次跳出来鼓吹“台湾地位未定论”。不能简单的将之看成早已驳倒批臭的陈词老调 ,吕秀莲的这一手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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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陈水扁亲家赵玉柱,简水锦及驸马赵建铭卷入股市内线交易的"台开案",一时间陈水扁是否下台成关注焦点,本文分析了陈水扁应对的策略以及未来局势走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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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侦组制度的前身是2000年7月1日成立的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特侦组。2006年2月3日"法院组织法"修订后,特侦组正式成为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的常设机构,专门负责侦办"政府"高官的贪渎犯罪、重大选举违规案以及特殊重大贪渎、经济犯罪、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设置特侦组的目的,一是因应犯罪形势新发展,组建高层次的专业化侦查机构,以打击组织化、企业化、复杂化的结构性重大犯罪;二是打破辖区和审级的限制,同时以"最高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法律地位确保特侦组办案的独立性;三是发挥团队办案的优势提升侦查品质,克服检察官独任办案、单打独斗的传统办案方式的弊端,同时在新、老检察官之间实现经验传承。但是,对于目前"蓝"、"绿"阵营分明,政治角力激烈的台湾社会来说,特侦组要独立并公正地实现对上述案件的追诉、查办,似乎并不容易,因而其在台湾地区未来的走向也并不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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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性产业”始于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直至陈水扁时期才真正取消“公娼”。然而近年来,岛内关于性工作者“除罪化”的呼声一直没有停止过。一些支持“公娼”的民间团体,提出废除“社维法”中关于“罚娼不罚嫖”的条款,要求对“娼”、“嫖”平等对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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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女子的举报电话 2001年7月10日,泉州市公安局值班民警接到一神秘女子的电话,该女子说,泉州市区有一个搞“六合彩”赌博活动的组织,幕后主持者是台湾黑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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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中旬,陈水扁的夫人吴淑珍因"国务机要费"案被检察官陈瑞仁以贪污罪起诉,共犯的陈水扁因在任"台湾地区领导人"的身份而幸免,未被同时起诉.但自马英九就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后,陈水扁随即被限制出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