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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06 毫秒
1.
关于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民族地方法制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40多年来我国民族地方的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制建设还远远赶不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还有很多空白点。民族地方立法、执法工作还相当薄弱。为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为了全面而有效地行使自治权,为了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必须加强民族地方法制建设。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地方法制建设的核心、基础。该文重点论述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必要性、重大意义,及制定自治条例中存在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2.
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制建设对中国社会主义民族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与完善至关重要。各级民族地方在自治立法建设方面成就显著,但在法规的制定与实施领域仍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值得我们深思与探讨。主要从立法观念、制定主体、法规内容、制定程序及立法技术水平等因素全面分析制约民族自治法规发展的主要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增强立法队伍素养,把握法规权限范围,立足本地方实际,健全民族立法程序,提高立法技术水平等。  相似文献   

3.
杨序顺 《人大论坛》2009,(10):14-16
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省份,有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省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高度重视民族法制建设工作,把民族立法列入重要议程,把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纳入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立法指导,及时审议批准,全省民族立法取得显著成绩。30年来,审议通过有关民族工作的决议、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变通规定113件,现行有效的77件,其中,决议2件,地方性法规1件,自治条例14件,单行条例58件,变通规定2件。这些民族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相似文献   

4.
加强云南省民族立法工作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云南省的民族立法工作,是全省法制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这一工作,对于加快云南的经济建设步伐,加强民族团结,稳定边疆,增进与邻国的友好关系,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一、云南省民族立法工作的概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恢复和发展,云南省的民族立法工作有了很大的进展。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十年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为依据,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了民族立法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具体表现在:(1)所有自治地方的人大都依法制定了自治条例。至1991年10月,全省8个自治州、29个自治县都已制定出  相似文献   

5.
社会主义民族法制建设的现状与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赵静  贾晔 《桂海论丛》2001,17(4):83-86
在党的民族政策正确指导下 ,中国少数民族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从制度上保障了国内各民族实行彻底的民族平等和少数民族的区域自治权 ,极大地促进了民族进步和发展繁荣。然而 ,我国民族法制建设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 ,也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诸如民族立法的利益定位问题 ;民族自治地方行使民族自治权难度很大 ,有“法”难依的现象 ;民族立法形式与内容“大而全”、“小而全” ,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不够突出 ;民族立法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 ,民族法制建设后劲不足等等 ,文章就此提出了加强民族法制建设的四个方面对策思路。  相似文献   

6.
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和民族自治地方法治建设是民族地区全面发展的重要因素。论文通过数据分析厘清二者关联,得出自治立法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又推动民族自治地方法制建设的结论。由此并进一步发现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在法律总量、立法质量、民族特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存在不足,结合现状和研究结论对民族自治立法如何促进经济发展提出新认识,探索法律助力经济发展新模式,以实现保障中华民族共同繁荣、携手共进的崭新局面。  相似文献   

7.
李如珍 《云南人大》2007,(3):24-24,23
民族立法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强、综合性广、灵敏度高、成本较大的系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6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规定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权,在州委的领导下,依靠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先后制定了自治条例、单行条例10个,修订3个,指导三个民族自治县制定了自治条例(含修订)和单行条例6个,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州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然而,无论从贯彻实施的效果还是从立法的质量上看,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立法理念还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立法宗旨与各族人民的愿望和需求尚有差距,立法技术还不完全适应民族法制建设要求等问题。为此,必须与时俱进地对民族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从理论上加以思考,在实践中不断加以调整、充实和完善。  相似文献   

8.
曲靖地区十分重视民族法制建设,经过努力已初步形成了一个由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组成的具有民族散杂居特色的地方民族法规体系框架。一是重视立法。全区除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可依法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外,地区及其他各县市人大都没有立法权,重视和支持帮助寻甸县搞好立法就显得十分重要。该县从起草自治条例到完成与之相配套的11个管理办法,地区各有关部门都予以大力支持,逐条审阅并提出修改建议,尽量使这些规定可操作性强。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民族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落实,一直受到区内各级党…  相似文献   

9.
将民族环境习惯法与国家法进行衔接和融合,既是少数民族地方环境法制建设的需要,也是民族环境习惯法现代化的合理进路。具体而言,三江源地区环境习惯法可以成为国家环境立法的来源,并有助于环境法律的实施,同时能够弥补环境立法的空缺。  相似文献   

10.
从历史视角看,宋朝民族法制建设是上承唐朝,下启元明清的。宋朝民族立法主要采用概括性与专门性两种立法模式。概括性立法基本继承了唐律中的"化外人条";而专门性立法实现了实质性发展,主要体现在特别物资、书籍知识、田产保护、刑事法律特别设置和风俗改革等方面。这些,改变了唐朝简单继承少数民族法律或完全适用中央法律的民族法制模式,让中国古代民族法制开始转向以制定专门性、地域性和民族性为主的民族法制建设时期。  相似文献   

11.
民事主体制度是所有民事法律制度的逻辑起点,具有确定社会生活资源和利益归属的功能.当今各国民法理论和立法均将自然人和法人作为民事主体,而对非法人团体能否作为民事主体则众说纷纭.本文在反思我国非法人团体理论的基础上提出通过立法赋予非法人团体民事主体地位的设想.  相似文献   

12.
自2001年7月以来,中国大陆已经有十余起性骚扰民事诉讼案件。原告经历的艰难立案过程以及多数案件最终败诉,与中国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中反性骚扰立法的缺失有直接的关系。200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但是,保障原告顺利发动诉讼,改变“借名诉讼”和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无所依存的局面,需要中国的民事立法加以呼应。文章认为,我们应当借鉴国际社会、其他国家的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充分考虑中国历史、文化等社会背景,在民法、劳动法、民事诉讼法等法中增加反性骚扰的内容。目前反性骚扰的立法可以先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3.
为贫困者提供法律援助是一项公认的国家责任。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是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制度。但由于我国法律援助制度起步较晚,在立法、经费保障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不足,需要大力推进和完善,进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立法创制与复决具有巩固权利自由;权利牵制权力;以及臻于客观立法的法律品格。探究立法创制与复决的法律品格,有利于发现主体间型立法的科学品质,进而对于提升立法的质量,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改革开放以来,来华的非政府组织大量增多,对于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然而由于成立宗旨、背景以及价值取向与国内非政府组织的不同。从国家安全的角度考量,对在华外国非政府组织的管理还需区别对待。加之我国现行有关非政府组织的立法及管理机制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影响了在华外国非政府组织社会作用的发挥。本文认为,有必要对现行有关在华外国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机制进行创新,相关制度的重构主要包括在华外国非政府组织的准入制度、公益法人认证制度等。  相似文献   

16.
我国是个拥有九亿农民的大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是关系到改革开放以及要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的重要前提。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我国农村社会文明进步,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有利于引导农村合理消费。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探索建立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若干问题建议的批示中指出:"建立全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既是件十分必要的德政之举,又是件十分重大而相当繁杂的工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对此做了重要批示。而农村社会保障法制还十分不健全,因此,应加快制定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制规划和完备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7.
WTO规则对中国民用航空产业特别是我国民用飞机产业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和积极意义。从目前来看,中国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现行的民航法规和规章,要么在一些方面规定阙如,要么不符合WTO规则的要求,法治观念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在这种法制环境下,中国民机产业必须规避入世风险,其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的行政管理行为与民机产业法制之间的关系。对此,中国民机产业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才能使我国作为WTO成员按照WTO规则和国际惯例保障和促进民机产业的发展。同时,通过典型国家民机产业发展立法的经验借鉴,也能为我国民机产业发展立法提供有益的启示,从而加速我国民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8.
空间碎片现在已经成为外太空的主要污染源,各国航天事业需要共同攻破的课题。鉴于空间事故的屡次发生,对于空间碎片的探讨已提上日程。通过对中国参加的相关国际条约和中国国内空间的立法研究,发现国际条约中并没有具体的界定空间碎片的概念,更没有具体的条款来规范空间碎片,而国内关于空间的立法里亦没有提及到空间碎片。为了更好的发展我国航天事业,应该进一步完善我国国内空间立法,使航天事业的发展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相似文献   

19.
民族自治地方对外贸易和边境贸易,是我国社会主义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形式。民族自治地方开展对外贸易,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人缘优势和政策与法律上的优势。民族自治地方具有开辟对外贸易口岸、开展边境贸易的自治权和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贸易管理权。民族自治地方必须服从国家统一的贸易体制,改进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依法严格管理对外贸易秩序,按照WTO要求尽快完善外贸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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