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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 毫秒
1.
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法人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法人人格权也被社会各界慢慢的认同。法人人格权的民法保护是人格权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不同于自然人人格权和法人财产权的一项民事权利。所以本文中,从法人人格权的产生、发展,法律特征到各国的的民法保护,对法人人格权及其保护作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2.
试论人格权的新发展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人格权的法律概念始于近代,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立法都接受了这一概念。适应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科技等发展的需要,人格权制度也呈现出了一些新的发展趋势。这主要表现为人格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日渐凸显、具体人格权类型逐步增多、隐私权的内涵与外延迅速拓展、网络环境下人格权保护问题日益重要、一般人格权得以确立、精神损害赔偿日益发展、惩罚性赔偿应运而生、人格权商品化趋势增强、人格权日益受到国际条约保护等方面。人格权的新发展对我国民事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国民法典中人格权制度的完善应从以下方面来进行:应将人格权制度独立设编,规定一般人格权、隐私权、信用权诸制度,进一步完善生命健康权、确立解决人格权与其他民事权利冲突的规则,进一步完善网络环境下人格权的保护与人格权商品化制度。  相似文献   

3.
人格权法律特征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剑 《河北法学》2002,20(4):140-144
人格权是民事权利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其地位与物权、债权相并列 ,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处于核心地位。对人格权法律特征的探讨不仅是确定人格法律关系之前提而且是人格得到保护与实现之必要。从人格权的内涵和外延特征对人格权的法律特征进行论述 ,并对我国现有的人格权法律制度进行评说及展望。  相似文献   

4.
张莉 《清华法学》2013,7(2):61-72
在人格权立法之际,应当充分关注"特殊主体"及其人格权益的特殊保护。"特殊主体"概念是基于法律人格的抽象性和具体性理论,着眼于法律人格自然属性、社会属性以及法律属性的内在差异性和特殊性而提出的,具体包括:"传统弱势群体"、"特殊残障者"、"公共型人物"、"准人格者"。对特殊主体人格权益的特殊保护有助于彰显人格权法的人文情怀,有助于因应科技发展导致人格权主体扩展带来的挑战,有助于化解和协调人格权的冲突。建议在未来的人格权法的"一般规定"中规定特殊主体的类型及其特殊保护原则,在人格权法的"具体人格权"中规定特殊主体享有特定的权能,在人格权法的"其他人格利益"中规定特殊主体的特有人格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5.
易继明 《法学研究》2013,(1):123-140
《大清民律草案》吸收先进法律文化,采纳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之法律人格学说,在总则编设人格权一节,并通过总则和债权相结合的方式确立了人格权权利体系,奠定了中国人格权立法之基本走向。《民国民律草案》确认了《大清民律草案》规定的各项人格权,但总则编不再设立人格权一节,设权性规范的重点转入债编。民国民法循着《民国民律草案》的思路,人格权立法重心在债编,并增加了健康权。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形成了开放的人格权立法构架,设专节规定人身权,并通过判例、司法解释和附属性立法,形成了人格权立法与权利体系。历史地看,中国的人格权立法始终采取总则与债权相结合的方式,只是在设权性规范的立法重心上有所变化。民法通则人格权立法则实现了从民事主体与债之关系两者结合的二元结构向主体制度、权利制度和侵权责任制度三者结合的三元结构的转变。三元结构对应的是人格权规范的三个部分,即权利主体、权利内容和权利救济。从《大清民律草案》到民法通则,人格权立法在继受与传承中悄然变化,直至断裂;而在断裂中,生命体在社会中顽强地存在,并通过立法在理性与进步中实现自觉。而支撑这种自觉的,是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社会文化,并提供一条通过民事整合宪政的法治路径。  相似文献   

6.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索拉娅案”中,确认联邦最高法院承认一般人格权及金钱损害赔偿的做法合宪。本案作为“创造性法律发现”的经典教案,勾勒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德国一般人格权制度在司法裁判与学说共同协力下的发展进程,审视了法官发现“超越制定法之法律”的方法与界限。为保障法的安定性,必须按科学普遍承认的规则进行法律续造。在司法裁判承认一般人格权及其金钱损害赔偿的过程中,宪法所确立的价值判断与社会变迁是法官的重要立论基础。  相似文献   

7.
<正> 强化对公民人格权的法律保护,已成为现代侵权行为法世界性的立法趋势。我国《民法通则》的颁布,标志着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保护公民人格权法律制度的初步完善。但是毕竟公民人格权问题牵连甚宽,如名誉权、肖像权,都涉及到社会的经济、文化、心理、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与人的存在环境紧密相关的因素。从立法角度制定规则或许不算难事,而司法实践中则不免疑难迭起,争议案件时有发生。有鉴于此,本文拟就公民肖像权的若  相似文献   

8.
模仿秀作为日前愈演愈烈的娱乐形式,在娱乐大众的同时,也打了法律的擦边球.传统的人格权制度对模仿秀行为调整存在诸多的缺陷.若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须承认人格权商品化现象,并逐步确立人格权商品化制度,以期填补我国这方面的立法空白.  相似文献   

9.
温世扬 《法学》2013,(5):87-92
人格权属性问题存在分歧之根源在于人格权的特殊法律构造。人格权之产生,是因为内在于自身的利益(人格利益)或人的伦理价值可以成为受私法保护的权利客体,但并不意味着人格权可以或必然成为支配权的客体。"人格标识商品化权"虽然成立于一定的人格要素(人格标识)之上,但从其内容构造、制度功能等方面考察,已非人格权范畴所能涵盖,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  相似文献   

10.
人格权与民法典——人格权的概念和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国民法典》中的人格权制度出现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本文作者介绍了《法国民法典》中现有的人格权家族,并构建了理想的人格权框架。作者认为,人格权是一项民事权利而不是一项基本权利,是一项法律赋予人的权利,而不是法律规定的制度。  相似文献   

11.
齐晓琨 《现代法学》2007,29(1):184-192
德国《民法典》对损害一般人格权的非物质损害的赔偿并没有进行规定,它是德国法中一项典型的判例法制度。联邦宪法法院通过“索拉娅案”的判决,确认了以往的审判实践和学说所建立的“一般人格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通过对该判决书内容的研究,即可了解这一制度在德国发展的历史、当前的基本形态以及未来的趋势。  相似文献   

12.
论人格权商品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格权商品化是人格权在市场经济中的必然发展,是人文主义理念和市场经济发展相结合的产物,对人格权商品化的保护和限制实际上是人格权保护的当代重要形式,推动了人格权的发展。人格权商品化相关制度已经为很多国家的立法和法律实践所确立,但在我国尚欠系统规范。我国的人格权商品化立法在比较研究域外法律实践及模式基础上,选择、借鉴其中合理的立法经验。在未来的人格权法当中我们应就人格权商品化的保护及法律救济进行专门规定。  相似文献   

13.
王坤 《法律科学》2010,(6):38-46
作品和作者人格之间的关系是全部著作人格权理论的逻辑起点,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著作人格权制度缺少强有力的支撑理论,存在着严重的理论缺陷。在实践中,著作人格权制度既与民法人格权制度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冲突,破坏了人格权制度的统一性,也不利于保障作者的私益和社会文化发展利益。这就需要将署名权、完整权、发表权等权利从民法人格权制度框架中解放出来,从经验出发,通过考察这些权利的实际功能,将其界定为专属于作者的各种辅助性权能,重新建构作者专属辅助权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4.
赔礼道歉作为我国法定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之一,在侵权人拒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赔礼道歉义务时,对其强制执行是保证法律权威的必然要求。但是强制侵权人进行赔礼道歉违背了其良心自由、侵犯了侵权人的人格权,无法实现强制执行的效果。在现有法律制度下必须谨慎地适用赔礼道歉这一责任承担方式。  相似文献   

15.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之一,人格权是民事权利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与民事主体的人身须臾不可分离。对于人格权的保护在现代社会中法律的规制日益健全和完善,对于公民的(一般)人格权利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使公民的权利可以得到很好的保护,但是在很多方面对于人格权的保护还存在着薄弱的环节。人格权是一个人成为一个完整的社会整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目前,世界各个国家对于人格权的重视程度是有史以来最为关切的。但是各个国家对于人格权还存在着理论和立法上的分歧,对于人格权的保护也是参差不齐。本文对公民人格权利法律保障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16.
起源于大陆法系的著作人格权制度被认为是两大法系著作权法的主要区别之一.但作为诞生于司法并在司法中发展的权利制度,两大法系对著作人格权保护的差异在其保护依据的不同,即系依著作权法还是非依著作权法进行保护.作为具有人格因素的权利,著作人格权因其不可转让等特征而被认为阻碍了商业自由.但在著作人格权保护的利益平衡原则下,两大法系依不同的法律工具达致了大体一致的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17.
针对目前理论界关于我国是确立人格权制度还是人身权制度的争议及“人格权、人身权”法律史基础理论研究的缺乏,结合当今中国民法和侵权法的立法现实,确认中国采取“人身权立法模式”,反思人格权从人身权制度独立出来后的若干理论问题,并且从“人格权、人身权”的区别和联系关系中,探讨应当重构人身权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体系以及对人身关系调整对象的学术价值。  相似文献   

18.
<正>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出现在近代资本主义社会,是生产力高度发展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派人权理论相结合的产物。尤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人口集中,科技发达,窃听器、录音机、录像机、远距离照像机被广泛使用,新闻出版业蓬勃兴起,这些都给侵犯公民人格权进一步创造了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为了加强对人格权的保护,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逐渐抛弃了民事赔偿只限于财产损失的传统原则,从立法到审判实践都程度不同地实行精神损害赔偿。近十年来在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的司法实践中,也并不排斥非财产损失可以用财产赔偿的作法。社会生活的变迁促进了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的变迁。可以断言,在加强人格权的保护措施中,实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正在形成世界潮流。我国应否实行精神损害财产赔偿制度,目前对此尚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在我国实行这项制度是很有必要的。主要原因是:  相似文献   

19.
张莉 《政法论坛》2012,(4):43-52
民法学界对人类个体基因法律属性的认识有不同见解。根据人类个体基因的本质、特征以及在现实中的运用,应当将人类个体基因确定为具有人格权的属性,并通过民法人格权制度对之加以保护。人类个体基因人格权属性以及人格权的法律保护体系既不会将人类个体基因的人格物化,又能通过人格权的商品化理论保护人类个体基因所拥有的财产利益,并且,人类个体基因的人格权保护是世界各国立法的趋势所在。因此,将人类个体基因权利确定为人格权属性并纳入人格权保护体系是人格权法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20.
曾凡昌 《现代法学》2011,33(2):55-64
法律人格具有作为"主体资格"与"权利客体"这两个矛盾范畴方面同时使用的特征,这是人格权立法难点之所在。西方人格权发展的基本路径是:法律人格在初期具有浓厚的身份性,然后,立法对法律人格进行了伦理性确认和权利能力的抽象规定,继而以人格权的形式出现,并以日益扩张的工具性立法技术对其保护。西方社会深厚历史、社会渊源与哲学理论根基促使人格被纳入民法调整的视野和领域。这一人格权的历史发展线索对于我国当下的人格权立法无不具有启迪作用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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