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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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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险合同是最典型的诚实信用合同,它要求合同双方以最诚实信用为基础签约及履行。在保险合同双方均缺乏试信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以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为侧重进行裁决。此外,尽管我国立法尚未全面规定不可抗辩条款,法官在审案时,仍可依据有关保险法理论予以斟酌裁判。  相似文献   

2.
本文就人身保险实务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公平问题作出法律思考,认为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保险代理人的承诺应为保险人的承诺;交付保险费是合同生效条件和应履行的合同义务、而非合同成立的条件;保险人作出承诺应有时间限制。规范人身保险合同效力应从立法、司法、保险实务等多方面入手,并与国际接轨,这样才有利于新兴的人身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3.
现行保险法对人身保险合同的复效问题作了规范,但由于制度设计本身的粗疏,使得人们对该制度的认识与理解不统一,需要今后在立法中加以修改与完善。本文拟以探析复效制度的立法价值为切入点,在对立法内容及其问题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提出笔者对改进立法的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不适用于人身保险,该规定在理论与实践上都有较大的漏洞与问题。保险代位求偿权在人身保险中的适用应当以"损害补偿原则"为原则和依据,结合实际赔偿项目进行分析后,得出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赔偿遵循了完全的损害补偿原则,因此可以适用代位求偿权。其他的一些赔偿费用由于不完全符合损害赔偿原则,所以暂时不适用代位求偿权制度。  相似文献   

5.
6.
保险利益,按照通说,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关系。英国学者约翰T·斯蒂尔认为:“保险利益是产生于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之间的经济联系,并为法律所承认的,可以投保的一种法定权利。”我国《保险法》第ll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保险意识已深入人心,在繁荣发展的保险市场背后,由于保险法规不完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原因,保险合同纠纷不断出现。本案即是一起因投保人带病投保,保险人拒付保险金案件。关于带病投保导致的保险纠纷,各地人民法院都相继受理过,由于认识的差异,导致迥然不同的判决结果。本文一管之见,以求与同仁商榷。  相似文献   

8.
近几年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对保险业法律规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事实上,由于我国在这方面的起步较晚,因此也相对滞后,因而注意借鉴国外的一些有益的和成熟的理论及实践做法将大有裨益。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原理中一项重要的原则,不可或缺,从以往的判例和各种学说中可以看出,对保险利益内涵的界定是有分歧的,而我国现实立法中又存在着不尽完美之处,但可以相信,通过我们不间断的努力和探索,相关的立法必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9.
丁满臣  孙芳 《河北法学》2004,22(5):154-157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但现行多数人身保险合同中普遍存在重投保人的诚信义务 ,以格式文本的形式为投保人设置不利障碍 ,保险人自身却没有很好地履行最大诚信原则。  相似文献   

10.
人身保险合同订立中 ,作为要约的投保书通常未标明有效期限 ,为保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 ,应当强制保险人在法定时间或合理期限内答复 ,而无论承诺与否 ;否则 ,即构成默示承诺 ,合同因之成立 ,但合同并不立即生效。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与缴纳保险费或首期保险费和保险责任期间有密切关系。  相似文献   

11.
林春海 《法制与社会》2013,(21):262-263
我国保险法根据保险标的不同,把保险合同分为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决定损失补偿原则、代位求偿权、超额保险不当得利等制度的不同。本文通过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异同之法理分析,结合我国的现行保险立法,针对在实践中出现了中间性保险这一特性,厘清中间性保险的归属问题,从而进一步完善保险合同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2.
论新《保险法》下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保险合同生效日对投保人和保险人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日期,也是保险合同纠纷的焦点之一,引起了理论界和实践者们的关注。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后的《保险法》,规定了"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不再将"双方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此次新《保险法》对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条款进行了完善,而对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仍未明确,以此来看,并不能有效减少合同纠纷。本文试通过对保险合同成立及生效的要件分析,结合实践,提出了在保险公司营运中有效解决问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贺冠雄 《法制与社会》2011,(21):282-283
2009年新修正的《保险法》沿袭2002年《保险法》的规定,不区分人身保险的具体类型而一律排斥保险代位求偿权在人身保险中的适用。在对这一规定的立论基础提出质疑的基础上,提出人身保险有无保险代位规范之适用,应以利得禁止原则为出发点,区分损害保险与定额保险而异其适用的观点。最后,对人身保险的各具体类型有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之适用予以分析。  相似文献   

14.
人身保险是目前国内投保最多、最普遍的险种之一。笔者发现有些同志由于对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的性质和法律意义认识不清,工作中常常出现差错,产生一些纠纷。故从法律角度对几个经常发生纠纷的问题谈点看法。一、关于单位集体投保的“受益人”问题人身保险合同多是由企事业单位或机关团体,用职工福利基金支付保险费,代职工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从法律关系上看,这种由单位代替职工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的行为,符合《民法通则》第63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有些单位在代替职工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时,在指定受益人问  相似文献   

15.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因其标的的特殊性,为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应具有保险利益成为人身保险合同成立的关键,本文从人身保险利益的原则和范围着手,结合我国的立法对此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16.
新修订的《保险法》扩大了人身保险利益的范围.规定:“投保人对与其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有保险利益,可以为其投保。”同时规定:“投保人为与其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见新《保险法》第31、39条)。因为没有此规定前,企业为职工投保.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企业对其职工才具有保险利益.才可以为其职工投保。而根据新《保险法》的规定,企业可以直接为其职工投保,无须经职工同意,给企业为其职工投保带来了便利。  相似文献   

17.
保险利益是保险理论的基石之一,是人身保险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它贯穿于保险经营的始终;保险利益是保险经营的首要原则。本文指出坚持保险利益原则可以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道德风险的发生,逐步完善我国的保险法律法规,促进我国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8.
《政法学刊》2016,(3):35-42
基于投保人当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假定与人身保险合同兼具投资属性的认识论,我国《保险法》的立法者认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存在故意制造或扩大保险事故的道德风险,并据此规定了投保人保险利益规则,要求投保人于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时应对被保险人的寿命或身体具有保险利益,目的在于控制投保人的道德风险。然而,该规则不仅存在功能定位错误之缺陷,且滋生出了若干问题,一种旨在替代投保人保险利益规则的受益人保险利益规则也远未能解决投保人保险利益规则所面临的困境。  相似文献   

19.
无效合同制度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无效合同的概念入手,具体分析了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以及合同无效产生的法律后果,以期在司法实践中进行准确理解和把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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