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几个月以前,李文武的身份是临泉县谢集乡朱园村党支部书记。在这个位置上,李文武一干就是23年。令外界感到难以置信的是,身为“村官”的李文武,不仅放弃了维护一方平安、带领一方致富的职责,反而成为一个特大盗抢耕牛团伙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据临泉县警方介绍,该团伙涉嫌盗窃、抢劫案件178起,其中盗抢耕牛达130余头,价值30万余元,盗窃棉花价值4万余元。一个在当地“有头有脸”,甚至“各方面工作都不错”的村支书,缘何成为“贼王”呢? 相似文献
3.
<正> 关于共同盗窃案件中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问题,现行刑法及有关刑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只是1984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对于共同盗窃犯,应按照个人参与盗窃和分赃数额,及其在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依法分别处罚。对主犯依法从重处罚。对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共同故意盗窃总额依法处罚。”由于现行刑法第151条和第152条把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是“较大”还是“巨大”,作为适用不同法定刑的标准,并且“两高”又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和“巨大”的起点分别为200元和2000元,因此,“两高”的上述司法解释仅仅解决了对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共同故意盗窃总额”处罚的问题,并未具体明确地回答对一般共同盗窃犯应按何种数额标准适用法条及法定刑的问题。这样,各级法院在审理一般共同盗窃案件中,对于共同盗窃犯的量刑标准很不统一。 相似文献
4.
2000年3月8日,江阴西石桥镇粮管所职工发现几名学生正在所内盗窃胶木铜。警方侦查的结果,让人大吃一惊:参与盗窃的是同一个小学上学的10多名学生,年龄在11岁至14岁之间,他们的作案动机只是为了弄到一些钱来满足对游戏机的痴迷; 青岛市四方公安分局去年抓获的140多名未成年涉嫌人,无一例外都是游戏机迷; 武汉江汉区工读学校一位负责人称,在校的85名“问题少年”,几乎都是玩游戏机高手。 相似文献
5.
盗窃机动车犯罪的特点经我们对重庆市的调查了解,盗窃机动车辆犯罪活动大致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发案时间以深夜为主,发案部位主要集中于城区(亦有近郊)公路边和居民住宅区犯罪嫌疑人盗窃机动车辆的作案时间主要选择在深夜12时至次日凌晨3时,因为这段时间事主大多已熟睡,街道上人迹稀少,且此阶段治安管理亦相对薄弱。在作案地点的选择上,犯罪嫌疑人往往更倾向于治安管理比较松懈的地区,主要是远离治安联防执勤点的公路边和居民住宅区。1998年初,重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摧毁黄宇飞、尹建华、邹华伟等8人组成的盗车团伙(以下简称“黄宇飞盗车团伙”),一举破获该团伙1993年—1997年期间,先后盗窃价值500余万元的桑塔纳轿车、长安系列汽车47辆的系列案件。据该团伙成员交待:他们选择的作 相似文献
6.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1,(2)
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实施共同的犯罪行为,应对共同盗窃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一、对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依法处罚。 二、对其他共同盗窃犯罪中的主犯,应按照参与共同盗窃的总数额依法处罚。 三、对共同盗窃犯罪中的从犯,应按照参与共同盗窃的总数额,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具体量刑时,应根据犯罪分子在共同盗窃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相似文献
8.
9.
10.
11.
前两期我曾告诉过大家,“冬季侵财到峰颠”,冬天特别是一到春节前后,侵财案件就会达到一年的顶峰,不仅仅是街头的小偷小摸增多,入室盗窃也时有发生。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一个人在家如何防贼。小鬼当家现在正是学生们放寒假的时候,可是家长要照常上班,这样很多孩子都被反锁在家里一个人做作业。大家知道吗,假期正是犯罪分子入室抢劫、盗窃的高发时间段。特别是如今小区的住户来自四面八方,谁也不认识谁,有的住了七八年了,不知道对门邻居家是谁?由于缺少了邻里的守望,便给犯罪分子一个盗窃的机会。他们踩好点后,乘大人不在家的时候敲门,孩子一… 相似文献
12.
13.
对盗窃粮食构成犯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运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中作了具体规定,即:“个人盗窃粮食,一般可以一千斤至一千五百斤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个人盗窃粮食,一般可以一万斤至一万五千斤为‘数 相似文献
14.
2003年6月2日,福建省建瓯市公安局刑警在新疆库尔勒抓获了危害三分之一个中国的聋哑帮盗窃团伙的“大帮主”及其贴身保镖。与此同时,另一组专案民警在福建省大田县抓获了二帮主及情人、翻译、保镖。此后,由南平、建瓯两地公安机关组成的专案组又抓获骨干成员5人及数十名团伙成员。其中除翻译和保镖是正常人外,其他团伙成员都是聋哑人。这就是轰动全国的福建“哑巴帮”犯罪团伙,团伙成员遍布各地,多达200多人,以卖画为掩护进行盗窃,共敛聚不义之财200多万元。该“哑巴帮”以会议选举产生帮主和各组组长,实行“五层分工”制:第一层是帮主领导层,负责帮内全面工作;第二 相似文献
15.
16.
17.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处罚。”本文拟就盗窃转化抢劫犯罪中涉及的几个问题作些探讨。 关于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严重”问题 1988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作了扩充解释,即在司法实践中,有的被告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虽未达到‘数额极大’,但为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严重 相似文献
18.
19.
数额型共同犯罪中共犯刑事责任的分担是个立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都存在不一致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84年《关于当前办理集团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二个问题,对共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具体分担,提出“首要分子应对核集团经过预谋、有共同故意的全部罪行负责.集团的其他成员,应按其地位和作用,分别对其参与实施的具体罪行负责.”就数额型共同犯罪来说,各共同犯罪人均应对其参与总数额负责.1988年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补充规定”),分别在第4条第2款和第2条第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