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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母亲节,人们往往会用各种不同的方式表达对母亲的敬意,5月13日母亲节这天,山东省女子监狱邀请了150余名服邢人员的母亲及亲属到到狱内看望她们服邢的亲人,并隆重召开了“母爱深似海,亲情催新生”帮教大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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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国(中文版)》2006,55(2):11-11
北京市女子监狱监狱长李瑞华表示,监狱正在积极筹备的春节期间服刑人员与配偶同居会见,目的在于促进服刑人员的改造,同居会见是一种贴近罪犯生活、实际和需求,体现对女性关怀、合情合理的会见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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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女人多的地方难免是非多、麻烦多,1000多个形形色色的女人在一起,要想将她们管好.更不是件容易的事,可是李瑞华做到了。340名监狱警察、近千名女性罪犯,带着这样一个庞大的”班子”.她屡获殊荣。为此,我们专门走访了北京市女子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李瑞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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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我们南京大学法学院部分师生在南京市雨花区检察院驻南京女子监狱检察室张检察官的陪同下,来到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参观调查,耳闻目睹了该监狱各方面的情况。据张检察官介绍,南京女子监狱是江苏省监狱系统的新型文明监狱。监狱现有服刑人员1000余名,监管人员200余名。在服刑人员中,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短刑犯约占19%,大部分是5年以上甚至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死缓的重刑犯。其中判处死缓、无期徒刑、1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共占22.3%。服刑人员以江苏籍为主,在江苏犯罪的外省籍罪犯约占1/4。所涉的罪名以盗窃、故意杀人、拐卖妇女儿童、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为多。服刑人员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的占绝大多数,高学历的比例极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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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陈染用了很妙的比喻来解释生活:“凡墙皆是门”。对于南京女子监狱的1200名女回来说,对这句话应该有非常直观的体会。监狱的大墙上有一道自由之门,进来者失去自由,出去者获得自由。 也许,以女性的细腻,她们会以特别的视角来体验高墙和大门的存在。没有进来时,她们可能是慈爱的母亲、娇宠的女儿、体贴的妻子,甚至是半甜半苦的情人,在每一种角色中,她们品尝着属于女性才有的幸福和痛苦。她们是阴柔之花,在男性社会的目光里,应该以袅娜的姿势盛开,被人观赏,受到保护。她们自己也认同了这样的性别意识。 可是,她们的性格和欲望,有常人的共同一面。她们跨越了人们的想象,犯下了男人们曾犯过的所有罪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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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行刑社会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行刑社会化是指在执行刑罚过程中,通过放宽罪犯自由、拓宽罪犯与社会联系、促使罪犯掌握生活技能与相关社会知识、塑造罪犯符合社会正常生活信念和人格,最终促成罪犯回归社会。行刑社会化的标志是放宽对罪犯的自由度。但是,罪犯的自由,无论如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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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3日,中央电视台12频道《忏悔录》栏目组编导,摄影与云南省第三女子监狱的工作人员一同乘车行驶在云南省连绵的山路上,他们此行是为了一个杀害了自己的丈夫而入狱的女犯寻找失散的孩子,到底能不能联系到这个女犯的家人?能不能找到这个女犯的孩子?她的亲人能不能原谅她?此时这一切都是未知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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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扑面庆节日姹紫嫣红现“风采”“我不能随波浮沉,为了我至爱的亲人,再苦再难也要坚强,只为那些期待眼神。心若在,梦就在,天地之间还有真爱,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3月4日,在北京市女子监狱临时搭建的舞台上,当听到这动听的歌声,当看到舞者柔美的舞姿,也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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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小松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7,16(2)
罪犯自伤自残是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易造成严重的后果,必须予以打击和防范.罪犯自伤自残有其个人的主客观原因,主观原因包括存在逃避劳动改造的侥幸心理、悲观厌世的绝望心理、减轻刑罚的侥幸心理;客观原因包括家庭和亲人的冷落、家庭变故、同伴的欺侮、警察的管理教育水平不高.罪犯自伤自残行为凸显了监狱的安防漏洞,主要是互监组监督、值星员值岗、警察警戒、监狱建筑、自伤自残工具方面存在着问题.在对策方面,应加强教育,强化罪犯"内化控制",加强监狱的安全防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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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记者,职业道德和良知告诉寒冰,手中的这支笔就应用来为社会上一些受害致残妇女儿童及平民百姓等呼吁伸冤鸣不平,除引起法律力量干涉外,还要想方设法解决受害者许多生活中实际问题。为惨遭毁容烧瞎双眼的邢月欧伸了冤1992年6月下旬,寒冰接到农村妇女邢月欧一封《我被丈夫林先安一伙绑架轮奸后用硫酸毁容》的告状书,由于罪犯家庭势力的影响,案发5个多月罪犯却依然逍遥法外。邢月欧的亲人倾家荡产为她治病,钱已花完,伤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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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鹏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0,25(2):21-26
构建现代意义上的罪犯劳动制度,首先要正确认识现代意义上的罪犯劳动,确立现代行刑观念和行刑社会化的思想,保护罪犯合法权益.现代罪犯劳动组织应坚持强制与自愿结合原则、人格训练社会化原则、技能培训社会化原则、组织管理社会化原则、监狱社会互动原则;对罪犯劳动的组织和管理方式应以罪犯为中心,有利于对罪犯的矫正,有利于罪犯顺利回归并适应社会生活.我国应借鉴西方国家成熟的做法,在现有监狱法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从根本上解决罪犯劳动报酬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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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敏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9,18(3):77-82
近些年来,监狱在罪犯大病救助上所面临的困境愈发严峻。既要承担监管安全的风险,还要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更要应付对监管秩序的冲击。之所以如此,在社会公民的人权意识、生命意识、生活质量意识不断增强的大背景下,这与我们对罪犯外医的性质认识不清、对医疗条件的保障严重不足、罪犯保外就医难度不断加大、罪犯医疗仍未纳入医保体系等等存有极大关系。为此,有必要提高罪犯外医的性质认识、切实强化罪犯医疗的保障条件、切实畅通大病救助渠道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