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王欣新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0,(6)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建立为维护股东权益提供了新的渠道,但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在对董事、高管人员诉讼中的当事人地位的确定,以及可能出现的监事会(或监事)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虚假诉讼、包庇诉讼等问题如果不能得到解决,则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设置的目的就难以达到。笔者认为,监事会(或监事)应有权以公司内部机构监事会(或监事)的名义作为原告进行诉讼。在监事会(或监事)出于为使股东无法提起代表诉讼目的而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意图控制对董事、高管人员法律责任的追究程序甚至包庇违法的董事、高管人员,使诉讼成为虚假诉讼时,股东可以申请作为辅助性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相似文献
2.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5,(4)
利益法学引导之下,法规范和法律判断往往包含价值判断的要素,《公司法》第152条所设立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亦不生例外。对于股东代表诉讼案件的被告范围而言,第152条第三款的模糊立法仍待进一步解释。结合实践界案例考量,在被告构成上,研讨中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似应辨明第152条为代表诉讼而非派生诉讼之规制,从而将股东派生诉讼被告范围明确界定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诚信义务人及以列举的立法技术规定行政机关、以不公正价格认购股份者等拥有实际控制公司能力的人,并将公司此种派生诉讼语境下的被告乃至日本诉讼法学界所关注的可能被告股东大会排除在外。 相似文献
3.
盛麟婷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4):122-123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现广泛的存在于世界各国的公司立法中,并且各国一般都对起诉股东派生诉讼中原告的资格进行一定的限制。较之他国的相关立法,我国《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资格的规定过于笼统,未能很好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文章拟从分析境外股东代表诉讼原告资格、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原告资格的规定及我国现行规定的不足和完善三个方面入手,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完善提供些许看法,以更好的保障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相似文献
4.
张煌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6,1(4):91-94
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应是每个股东都享有的一项权利。但是如果对股东的原告资格不加任何限制,势必会导致权利被滥用。因此,为了避免不当诉讼,各国(地区)公司立法对原告股东的资格都作了适当的限制。本文重点探讨了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资格问题,并通过与一些国家(地区)的立法比较,对完善我国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5.
艾超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11(3):23-26
董事对公司民事责任的诉讼追究是董事民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公司法》对董事向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没有规定具体的董事民事责任诉讼实现方式。结合其他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规定与我国的实际情况,董事对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实现途径应当有三种形式,即公司直接提起诉讼、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以及监事会代表公司提起诉讼,这样对规范董事的经营行为和维护公司的利益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已不可避免,但不论是在学界或是实务部门中,对这一制度的准确内涵认识比较模糊.本文通过对一起合资公司股东侵害公司权益案一、二审判决的质疑及评析,并通过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比较,对此加以明晰;同时本文还探讨如何确定股东派生诉讼当事人地位,以解决司法实践中相关程序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楚京琴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1):55-57
关于公司在我国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问题,理论界观点各异。各观点均有其合理性,但因缺乏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全面分析及与民事诉讼理论的综合衔接,部分观点也有其局限性。结合我国法律规定和民事诉讼理论,并借鉴域外相关规定,应将公司界定为股东代表诉讼中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相似文献
8.
赵玉意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7,(1):108-111
股东代表诉讼兼有代位诉讼和代表诉讼的双重性质,股权中的共益权是股东诉权的基础。实践操作面临的诉讼主体、举证责任、诉讼费用的计算、诉讼结果的归属等问题有赖于程序法的界定,其间必须突破现有的传统理论,民事诉讼法不妨以此为契机做出调整,以推进整个经济法制的发展和繁荣。 相似文献
9.
李嵩誉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30(3):37-43
解决由于无居民海岛使用所产生的纠纷目前法律尚处于虚置状态,法律应当设立代表诉讼制度予以完善。代表诉讼属性是环境公益诉讼,诉讼主体是国家海洋局,诉讼客体是海岛生态损害。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茂林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3,(5):67-72
公司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 ,但股东的权益也可能因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受到侵害。在实践中 ,我国已允许股东因公司利益受到控制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当行为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诉讼 ,在公司法律制度上称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本文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