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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李某与其丈夫王某均系某纱厂的正式职工。1993年10月,夫妻二人出资4300元,购买单位按优惠价出售的职工住房一套,具有80%的产权。由李某与厂方签订的售、购房合同书规定,购房人向单位交清4300元领取《房屋产权证》后,对该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和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和收益权;可以继承,可以在付清房款8年后进入房地产市场出售,单位有优先购买权。1993年12月,李某与王某离婚,经协商,该房屋归李某所有。1994年3月,李某领取了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所有权人为李某。之后,李某与他人(非纱厂人员)结婚并在该房居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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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30日,原告将其所有的房屋卖与被告,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房款为186000元,有关交易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全部款项且需一次性交付。2002年5月3日,原告收到被告给付的房款后,将房屋产权证交给被告,并从该房屋搬出,随后被告搬入该房屋居住。但双方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06年5月,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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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前年,我和赵某结婚。随后,赵某的父母出资30万元为我们购买住房一套,房产证登记的是我的名字。上个月,我和赵某因婚姻出现问题准备离婚。我认为,该房屋登记我的名字,产权应归我所有。但赵某的母亲说买房的钱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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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2年租赁了某单位的门面房,租期10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去年12月,该单位将门面房出售给张某。现在,张某要我限期腾房。由于我已在此经营了几年,如果马上换新的地方,对我的经营肯定会有一定的影响。请问,我能继续租赁该房屋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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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争房屋原产权人已过世近8年,8年后系争房屋原产权人的大儿子认为该房屋应按“九四方案”,自己应享有共有产权,而系争房屋原产权人的其他子女认为应按法定继承分割该房屋,双方均提起诉讼,法院合并审理后,判决系争房屋由原产权人的子女法定继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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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2021,(1):62-63
编辑同志:2020年9月,我购买了房屋一套,拿到产权证的那一刻满心欢喜,但我突然发现“使用期限”一栏中显示:2020年9月7日起至2090年9月6日止。我自己买的房子,怎么还有使用期限?到期了还是我的吗?难道我还要再交钱吗?请问: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房子还是我的吗?房子产权到期了,房子自动续期。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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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0日,刘海洋与某风景区的产权式酒店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一份,双方约定产权式酒店应于2005 年2月20前将房屋交付给刘海洋,逾期不交,则按已付房款50万元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2004年6月21日,双方又签订了一份《回租合同》,约定刘海洋将该房屋回租给产权式酒店使用,每年租金为购房款的6%。合同签订后,刘海洋将购房款 50万元支付给产权式酒店,支付时扣除了一年租金3万元,实际支付47万元, 2005年2月20日,产权式酒店并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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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顶名买房是指实际出资人利用他人具有优惠性质的购房资格并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的行为,在双方内部存在一个转让购房资格的权利转让合同,该合同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并非无效,故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实际出资人所有。【案情】1998年日照某单位集资建房时,罗某与杨某均系该单位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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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陈某为国家工作人员,其私自将镇政府所有的20间房屋变更过户到自己名下,办理了产权证书。并将房屋以抵押担保的形式在银行贷款50万元.用于自己做生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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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它包含有房地产产权管理、房地产测绘管理和房地产产籍管理等三个基本组成部分。一、房地产产权管理房屋的所有权是以房屋为客体的所有权,是房屋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所有的房屋行使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1、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种类房地产权属登记包括:总登记、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新建房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和注销登记。2、所有权取得的方式①原始取得主要是指新建房屋,申请人须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批件、修建许可证以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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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因离婚引起的房产纷争,历时5载,案经四审,终于尘埃落定,女方艰难取胜。 讼争房产原是1943年麦某母亲购买坐落于广州市的一间老屋,建筑面积41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她将三个儿子登记为产权所有人,每人各占1/3。之后,麦某母亲携三子一女在此定居。解放后,广州市政府几次核发房屋产权证,该房屋的产权人始终未变。 1971年,麦某与女工郑某恋爱,结婚新房安在该房屋。当时,麦某的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已结婚搬离。麦某因在外地工作,长期居住使用该房屋的是麦某母亲和其妻郑某。 1981年,该房屋经政府批准,改建、扩建为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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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发展和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由于近几年银行存款利率降低,群众手中的钱投向何处又成了一个社会关注的热点。一些精明之人看中了房地产交易,因而房屋买卖也陡然走俏。但是房屋买卖应如何进行,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对此仍是一片茫然,导致纠纷迭起。故在此对房屋买卖问题作一简要的分析。房屋买卖是房地产转让的主要方式,是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交付给他方,他方接受房屋并支付与房屋价值相当的价款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交出房屋,得到价款的一方称为房屋出卖人,得到房屋并支付价款的一方称为房屋买受人。房屋买卖的形式有现货出售和期货预售。房屋买卖必须履行一定的手续,即双方必须持有产权和身份等有关证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审核批准,签订书面合同,按规定缴纳契税及有关费用并由该机关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对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即房屋买卖合同,具有如下特征:1、出卖人将所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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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俗称“小产权房”。法律法规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因此“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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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30日,原告将其所有的房屋卖与被告,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房款为186000元,有关交易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全部款项且需一次性交付。2002年5月3日,原告收到被告给付的房款后,将房屋产权证交给被告,并从该房屋搬出,随后被告搬入该房屋居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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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汉文)》2002,(7)
编辑同志: 去年10月5日,我与刘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刘某提供一间临街的房屋给我用于经营小吃部,使用期限至2002年10月6日,每月我付租金500元。最近,刘某说他要把房屋卖给别人,要我做好腾房的思想准备。我想,房屋租赁期限还没到,刘某就卖房屋,不是影响我使用该房屋经营吗?请问,面对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石河子丁晓丽丁晓丽读者: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和法规,房屋的所有人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内出卖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另外,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出租人在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