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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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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犯罪主体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之一。刑法理论界学者对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是不是一般主体,也即妇女能否成为本罪的主体问题各持己见,对丈夫能否成为本罪的主体问题也持不同观点。本文试从刑法条文是否对本罪主体身份进行限制,是否把妇女排除在本罪的主体之外,妇女实施强制猥亵、侮辱行为是否侵害法益,以及合法的婚姻关系能否成为阻却丈夫构成本罪主体的刑事法定事由等方面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2.
司法实践中,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认定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理清这些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该罪在认定上应要求行为人的特定内心倾向;其次,男性不应为该罪的对象。  相似文献   

3.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中"强制"是对"猥亵"和"侮辱"两者的限制。"猥亵"与"侮辱"两者是并列关系,猥亵行为与侮辱行为在性质、内涵和外延上都是同一的,不必对两者进行区分。本罪不是倾向犯,主观方面为故意,不要求具有出于刺激或者满足性欲的内心倾向。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成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像竞合犯。  相似文献   

4.
吴小婷 《法制与社会》2011,(30):180-181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否是倾向犯在理论界有很大争议。提倡利用性欲倾向来区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非罪存在很大的不舍理性,并且利用内心的性欲倾向判断罪名也存在相关问题,因此来说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不是倾向犯.  相似文献   

5.
1997年9月3日凌晨3时许,司机王XX驾驶东风大货车为他人装运小麦,当车行至某公路处,因高速行车。精力不集中,将骑自行车同向行驶的鱼贩曾Xx连人带车撞倒,汽车冲入公路右侧浅水沟。王XX见曾昏迷不醒,动弹不得,以为被撞死,遂将曾拖至公路北侧60M处田间挖坑掩埋,然后将曾的遗留物抛入公路两例草丛和水沟中湮灭,王待天亮后租车将肇事车拖出后逃离现场。被害人曾XX经法医鉴定,在眉弓外皮下出血,左颧部表皮擦伤,左腋下表皮剥脱,左小腿肚肌部有撕裂创口,气管、支气管均有大量泥沙,胃里有水、并有泥沙,符合生前入水窒息而亡(溺…  相似文献   

6.
2007年8月6日早饭前,曾多次遭同班战士范某打骂的某部战士董某,再次遭范某踹、打后,产生枪击报复范某的念头。当日9时30分许,董某持811式自动步枪执勤时,将子弹袋内装有5发实弹的弹匣中的3发空包弹取出。11时许,董某从子弹袋中取出实弹匣装于枪上,并调松了枪背带,使枪口朝向左下方。12时许,范某与战士马某一起向哨位方向走来,董某便将子弹上膛,将枪机保险至于“单发”位置,当范、马行至距哨位约2米处时,董即转身连续朝范某射击,在范、马转向跑离闪避的同时,董边射击边调整方向,将子弹全部打完后逃逸。范某右前臂、右骼骨枪弹贯通伤,构成轻伤:马某左胸部枪弹贯通伤,经抢救脱离危险,构成重伤。  相似文献   

7.
被告人汪庆龙(男,35岁,农民),1987年12月6日,汪在辽宁省海城市荒岭摩托车交易市场,与卖主赵某达成以4750元买卖日水产铃木125型摩托车协议后,故意付给卖主4650元钱。赵某点钱后说少100元,被告人否认。为此,卖主将钱全部退还给被告人清点。被告人接钱后当卖主的面假意点钱,乘其不备,从中抽出2100元。点后谎称确实少付100元,顺手掏出事呢准备好的100元钱补上,将钱交给卖主。卖主  相似文献   

8.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1997年刑法修订时新增设的一个罪名。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新刑法生效实施以来,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界,在适用该条文时,都产生了一些分歧。本文就有关分歧和立法完善谈点看法。一、关于本罪的犯罪对象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妇女。现在的问题是,如何理解这里的“妇女”的范围?有学者认为,这里的妇女“包括成年妇女和14周岁…  相似文献   

9.
张某,男,27岁,某公安分局乘警队民警。1989年6月14日,张某值乘石家庄开往上海的174次旅客列车,在车上认识了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橡胶登山鞋厂的业务员吴某,吴将装有现款(人民币48000元)的旅游包交与张保管。5月15日4时许,列车运行至兖州站至薛城站区间时,张从该包中拿出人民币10000元,装入自己的乘务包内。列车到达上海站后,张将旅游包交还给吴,吴当即开包发现现款短少,向张迫要。张矢口否认,并编造假象,作了报失经过笔录,并给吴写了所谓“丢失证明”。5月16日张返回石家庄,以其妻的名义将非法占有的赃款分别存入两个储蓄所。并烧掉存折,以密写的方法将存折帐号记录下来。  相似文献   

10.
1999年元月27日,23岁的绥德县打工仔周某先后5次向乾县某造纸厂打恐吓电话。以曾在造纸厂干活期间腿被炭浆腐烂未痊愈为由,要该厂负责人范某拿2000元于元月29日九时放在312国道成阳一西安交界处平安加油站东的一个土堆上,否则,要范小心纸厂及家人安全,并不许范报警。范某感到事态严重,便及时报警。于元月29日十时许,范按公安机关的安排将底面各是一张面额百元中间夹有裁剪整齐的报纸一沓钱,放在312国道平安加油站北边的土堆上离去。周还未来得及取钱,就被守候围捕的公安干警当场抓获,经当场讯问,周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  相似文献   

11.
沈某托我投寄一批广告信,我多次催要邮资,他不予理睬,在没有征求他意见的情况下,命令职工将信件烧毁。请问:这批广告信,是否属于我国《刑法》第119条所指的“邮件”?烧毁信件,是否构成第119  相似文献   

12.
邓左  冯刚 《中国检察官》2005,(5):107-108
犤基本案情犦2004年3月19日6时许,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雷某下班后步行回家,在一街道转弯处被刘某等2人借故拦截。刘某等人对雷某进行殴打,在雷某求饶不进行反抗后,强迫雷某来到一家酒店请客吃饭,花去费用共计900余元。犤分歧意见犦在办案中,对于刘某等人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等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动机,对雷某实施了一定的暴力胁迫行为,并迫使雷某为其交付了数额较大的财产性利益,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第二种意见认为:尽管刘某等人未直接劫取雷某的财物,但雷某负担在酒店的消费使刘某等人实际…  相似文献   

13.
一九八四年八月二十七日,被告人沈小毛发现自己承包的稻田里有鸭脚印,怀疑是本村养鸭户张小华家的鸭子所踏,遂发生报复念头,乃用塑料袋装了拌有钾胺磷农药的稻谷十斤,撒在某山脚下的机耕路上,以便毒死张小华的鸭子。次日清晨另一养鸭户陈二毛的一群鸭正好路过此地,吃食后被毒死四百七十三只,损失一千多元。后经公安侦查将沈抓获归案。本案在审理时对定性有三种意见;第一种认为,沈出于报复动机而故意投毒,造成陈二毛财产的严重损害,应定投毒罪。第二种认为,沈毒死的是专业户的鸭子,间接破坏了集体生产,应定破坏集体生产罪。  相似文献   

14.
被告人孙志军,男,15岁,汉族,河北省满城县顺民乡守陵村农民。 被告人孙志军于1992年7月26日上午,从石家庄站扒上1282次上行货物列车车厢,在运行途中,用该车内石块击打迎面开来的列车取乐,先后两次击碎两辆内燃机车玻璃,将两名乘务员击成轻微伤。13时许,1282次货物列车运行到寨西店至定州间,与523次旅客列车相会,孙将一块黄褐色石块(直径约8厘米左右)投进该车6号车厢,击中25号座位的旅客郭栓风(女,74岁)胸上部,造成郭软骨骨折,引起心脏损伤发生休克死亡。在清风店站孙志军被抓获。  相似文献   

15.
案情简介2003年3-5月间,吴玉龙、林宗献伙同林宗美、唐亚福、张少年、曾亚黄,为骗取他人钱财,经共谋,由林宗献通过互联网查得威博公司资料后,以投资为名,与该公司总经理姚伟根取得联系,谎称有马来西亚籍外商欲投资威博公司。之后,唐亚福、吴玉龙分别冒充马来西亚美丽华公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以考察投资环境为由,先后数次到威博公司洽谈投资事宜,取得姚的信任。同年5月27日上午,吴玉龙、林宗献伙同唐亚福以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为由,将姚伟根诱骗至希尔顿饭店2724号房间。期间,吴玉龙对姚称美丽华公司的董事长张少年嗜赌,欲将投资款用于赌博,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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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冯体保(男,四十二岁,工人),于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六日下午二时许,携带双管猎枪从瓦窑头山上打猎返回,路经偏僻土路时,见路旁坐着一男一女(赵王夫妻),便鸣枪一声,接着持枪将二人拦住,查问是什么关系,并索要工作证。他们当即说明是夫妻关系,没带工作证。冯体保一手提着枪,一手抓住赵的衣领说:“没有工作证不行,到派出所去。”并要搜赵、王的口袋和提包,同时提出要与王发生关系,并用枪对准赵,让他离开。赵无奈,两次交给冯二十三十元钱,但冯仍继续对王纠缠,强要与其发生性关系,王说:“你要这样我就跳崖”,并向崖边走去,被告见此状才溜走。  相似文献   

17.
1994牟3月29日,本县某邮电局职工王某在县工商银行第三储蓄所以化名开了一本活期存折。同年4月5日,江西省某公司电汇款25万元给本县某公司,汇款电报到本县邮电局后,王某(本县邮电局职工)将原电报篡改并伪造一份电报送到本县工商银行,县工商银行根据电报内容将25万元汇至本县工商银行第三储蓄所王某化名户头上,后王某先后分几次将25万元全部取走。对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有二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是王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因为王某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客观上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伪造了假电报骗取了公共财物。另一种意见是,王某的…  相似文献   

18.
被告人李干文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以搞运输为名雇用了他人的汽车,为货主赵某承运牛皮等货物,价值4万余元,赵某亦押车同行。当车行至某市时,李干文以吃饭为名将赵某骗下车。找到一家饭店后,李干文对赵某说:“我去找司机来吃饭。”赵某信以为真,在饭店门口等候。李干文回到车上(距饭店  相似文献   

19.
被告人某甲伪造各式邮票数十万枚,流窜各地,以假充真,进行出售,共诈骗到九千多元。对此案应处何罪,分歧较大。主要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按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诈骗罪论处。因为某甲主观上具有诈骗他  相似文献   

20.
被告人张学林,男,二十六岁,社员。张与其妻王淑萍夫妻关系不和,一九八四年元月十一日晚,在其父家由双方亲属调解他和王淑萍离婚问题,张学林对其妻王淑萍及岳母李秀兰怀恨在心。十二日凌晨三吋张回到自己家中,趁王扫地之机,手持填炕用的木叉将王打倒在地。李秀兰见状赶快来救护女儿,张又举叉在李的头部猛打,将叉头打断。倒在地上的王淑萍爬起来抓住木叉与张撕夺,李秀兰脱身跑出外屋,边跑边喊:“来人,救命!”被告人张学功(张学林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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