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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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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天斌 《法制与社会》2012,(5):78-79,81
高度盖然性标准在我国民事审判实践中已被广泛运用。高度盖然性标准的适用必须具备一些基本原则,以防止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金华彭宇案"中金华法院按照高度盖然性标准审理裁判并无不妥,推论的基础事实清楚,符合高度盖然性标准的适用原则。不应用道德评价代替法律审判。本案对我国司法实践如何适用高度盖然性标准提供了较好的范例,具有典型的示范和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2.
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再思考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1.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笔者在《民事举证责任研究》一书及后来发表的《差别证明要求与优势证据证明要求》一文中,曾对三大诉讼实行一元的证明标准提出过质疑,并主张民事诉讼应当实行有别于刑事诉讼且低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应当把盖然性占优势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笔者提出的这一观点,得到了一些学者和法官的赞同。①然而,简单地说民事诉讼应实行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是不够的,也是不准确的。因为它还未涉及优势的大小和程度问题。如果某一案件中本证与反证的证明力之比为51%:49%,能否仅凭微弱的证据优势就认…  相似文献   

3.
盖然性理论在我国的立法与司法中并未得到普遍的承认,但为了适应高科技发展及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之准确、及时、合法、公正的要求,本文尝试通过对视听资料、电子证据及盖然性理论的分析,希望得出在当今电子证据广泛运用以证明案情的民事诉讼中,高度盖然性理论适用的科学性与必然性。  相似文献   

4.
长期以来,对于刑事案件中的私了,持主流观点的学者们一直持一种否定的态度.支撑这种态度的,是根深蒂固的国家本位的法律观念以及重刑主义的法律传统.此种倾向,尽管有深厚的历史和文化作为依据,但它并非无懈可击,更不是大写的真理,这种普遍的态度对于私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独特价值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因此才有了刑事案件私了正当性分析的必要.  相似文献   

5.
逻辑学中的盖然判断,亦称“或然判断”、“可能判断”。反映对象可能有或者可能没有某种属性的判断。如:“这个地区可能有石油”;“明天可能不下雨”。其形式是:“S可能是(可能不是)P”。盖然性即指有可能又不是必然的性质。对于盖然性,我国法学界极少予以认可。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宣扬和推行盖然性理论,其作用是“给人们造成一种误解”,“借以欺骗群众”,“为资产阶级法官的主观臆断提供了理论根据”。盖然性其实是合理存在的,比如用已知的证据对未知的待证案件事实进行证实活动时:“证明的结果总是与案件的事实真相存在一定的差距,即证明…  相似文献   

6.
国有资产的公益性在国内颇有争议,许多学者持肯定态度。本文以国有资产的属性为视角,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资本属性着手分析,并提出观点,以期对国有资产改革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第73条被认为是我国正式确定高度盖然性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法律依据。然而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的司法适用却不容乐观,难以发挥其自身优势。本文探讨的类型化分析方法可以适当解决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缺乏可操作性的困境。  相似文献   

8.
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第73条被认为是我国正式确定高度盖然性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法律依据.然而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的司法适用却不容乐观,难以发挥其自身优势.本文探讨的类型化分析方法可以适当解决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缺乏可操作性的困境.  相似文献   

9.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了我国法制建设的经验,比较全面地概括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为实行法治奠定了基础。长期以来,我们对要不要实行社会主义法治问题,持否定态度的多,讳言“法治”的多。似乎“法治”是姓资的,只能为资产阶级服务,法治似乎成了资产阶级的专利,致使我们不敢问津,被伯“资”所迷惑,甚至不可自拔。虽然1979年、1988年,学术界对人治、法治问题进行过讨论,多数学者认为资产阶级法治可以吸收借鉴为我所用,主张健全法制,实行法治,并已为更多  相似文献   

10.
沈志伟 《法制与社会》2010,(16):135-136
证明标准是认定案件事实所需的最低证据要求,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相对低于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缺陷导致司法裁判的不统一,未来我国应确立以高度盖然性为主、盖然性占优势为辅的多元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并在不同诉讼阶段实行不同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1.
<正> 目前,在我国国际私法著作中,关于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众说纷纭,各持己见。少数学者持传统的国际私法观点,即冲突法观点,又称狭义的国际私法观点;多数  相似文献   

12.
司法公正与效率视野下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考察了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的诉讼证明标准,指出了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差异后,以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为支点,对传统上的“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提出质疑,主张建立以“法律真实”为诉讼价值目标,以“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为主,而以在一些特殊案件实行“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为辅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最后,文章还关注法学界和司法审判的最新动态,探讨了“盖然性占优势”与“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在审判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及其应该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汤珍 《法制与社会》2013,(24):267-268
在法治社会显著进步的今天,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入罪,部分学者持支持态度;也有学者坚持应当予以否定性评价,认为将其入罪有滥用刑法之虞。本文对于危险驾驶罪入罪持支持态度,认为其存在有其必要性,但从立法层面来讲,危险驾驶罪仍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4.
论证明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证明标准是证据制度的核心和灵魂。证明标准不能构筑在盖然性的基础之上,西方国家的盖然性优势标准和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标准(也称高度盖然率标准)均不能成立。证明标准是真实的样板。然而,历代证据制度下树立的真实样板,包括神示真实、法律真实、心证真实,均不能构成证明标准。学者们推崇的客观真实,也不能构成证明标准。司法证明的高标准是实质真实,低标准是形式真实。推定是司法证明的一种补救方法,它本身不是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5.
对于我国应否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我国大部分学者皆持肯定态度,但对于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形态和构成要件以及第三人责任等问题意见并不统一。本文对一些批判"第三人的债权制度"的观点进行了思考,提出了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构成要件的新的内涵,从而说明该制度建立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6.
试论民事诉讼证明上的盖然性规则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在民事诉讼中 ,法官对事实的认定 ,常常不能回避对盖然性规则的适用。盖然性规则是指构成内心确信的一种证明规则。相比较而言 ,英美法系热衷于一种“盖然性占优势”的标准 ,而大陆法系在诉讼证明上则主张“高度盖然性”的标准。但这二种标准并无本质上的差别 ,其差异主要来于文化传统和法律习惯。笔者认为 ,在我国应设定一种“高度盖然性”(或称法律真实 )的证明标准 ,这种标准的实质内涵就在于 ,它在形式上是主观的 ,即存在于法官的内心和主观之上 ,但它在内容上则是客观的 ,即是主观对客观的能动反映、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统一。在价值取向上 ,这一标准正体现了只有通过正当程序才能发现实体真实的理念。  相似文献   

17.
争论中的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玉波 《现代法学》2001,23(4):143-151
西方学者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问题的争论 ,包括两个大的方面 :一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评价问题 ,涉及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系统性、统一性和价值问题。二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中的基本问题的态度 ,包括法与经济关系的理论 ,法的阶级性理论和法的历史发展问题。当然 ,对前一类问题不仅仅是认识问题 ,也有个态度问题 ;对后一类问题也不只是态度问题 ,同样有个理解的问题。一切严肃的资产阶级法学家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都在这些问题上尽可能充分地表现他们的立场和观点。  相似文献   

18.
我国许多学者主张“新颖性”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我国有些司法判决也持相同观点。笔者认为,主张商业秘密具有新颖性的观点曲解了法律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规定,不利于正确认定和保护商业秘密。因此,澄清商业秘密是否具有“新颖性”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19.
<正> 目前,国际舞台上思想对抗的主要特征是复杂、尖锐和瞬息万变的。大量的报导反映着对同一事件持两种不同的对立观点。一些反共产主义的阴谋家指望利用各种形式的通讯报导蛊惑人心,使人们眼花撩乱,在思想上迷失方向,从而成为资产阶级宣传各种骗局与诡计的俘虏。因此对当前国际上的思想斗争绝不能采取中立与漠不关心的态度,应该在思想斗争的战略问题上,明辨方向,观察它的主要动向。现在,在政治争论、科学文献以及其它  相似文献   

20.
论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术界对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有不同的主张 ,笔者赞同采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的观点 ,对该标准 ,学术界存在诸多质疑。该标准渊源于资本主义自由心证制度 ,其所标志的心证强度为法官的内心确信须达到高度的可能性。该标准的采用具有客观必然性 ,其在审判实践中具有很高的应运价值 ,但对这一证据制度进行必要的约束是完全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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