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警察行为手段是警察行为中的重要概念,包括警察行政手段和警察刑事手段,它是研究警察行为手段法律规制的逻辑起点。本文指出通过对其定位、性质、特点及内容的考察,我们应该给出它科学的完整的含义。 相似文献
2.
根据我国刑法第 2 30条第 1款的规定 ,强奸罪的手段行为包括暴力手段、胁迫手段和其他手段三种。作为强奸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之一的手段行为 ,直接影响到认定强奸罪的罪与非罪和此罪与彼罪的界限问题。因此 ,正确理解强奸罪的手段行为 ,把握其法律特征 ,在司法实践中 ,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所谓以破坏油气设备手段盗窃油气行为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切割、打孔、撬砸、拆卸、开关正在使用中的油气设备等手段窃取油气的行为。此种行为由切割、打孔、撬砸、拆卸、开关等破坏油气设备的手段行为与窃取油气的目的行为两种行为组成。手段 相似文献
4.
当前我国的贪污犯罪,其行为方式从一般行为方式转为特殊行为方式,其犯罪形态从单一型转向特殊型,从内向型转向外向型。这种客观形势要求我们在侦查意识、侦查观念和侦查手段等方面,必须有一个根本的转变,必须把公开的侦查手段和特殊的秘密侦查手段相结合,才能有效的同贪污犯罪作斗争。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典对敲诈勒索罪行为的罪名式表述未能为我们区分和认识该罪的行为手段提供明确的指引,学界和实务界采取的是相对比较随意和混同的表述,暴力、威胁、要挟、胁迫以及恐吓各种称谓兼而有之,且未详加区分。结合词源考察,对其行为方式进行区分和鉴别,以“暴力”与“威胁”指称其行为手段是比较恰当的,进而就敲诈勒索的手段行为的“暴力”与“威胁”的内容、程度、方式,包括不作为的威胁等进行教义视角的检讨,这将有助于我们对实务中各种不同敲诈勒索行为的识别和定性。 相似文献
6.
在以盗窃为手段的敲诈勒索中,两行为须同时符合各自的犯罪构成要件才能成立牵连犯,每一独立的犯罪构成需以着手为起点进入实行阶段才可进行刑法评价。但在有些情况下牵连犯中的一种犯罪构成本身又包含具有牵连关系的两行为,如敲诈勒索中发出胁迫的手段行为与索取财物的目的行为,这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复行为犯罪"。针对具有牵连关系的复行为应以其手段行为或原因行为的实行,作为认定该种犯罪构成的"着手"。 相似文献
7.
8.
9.
根据刑法理论通说,盗窃是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抢夺是公然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前者作为一种秘密的取财行为,其行为手段必然是平和的(即行为人不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因为秘密与暴力本身是相对的;而后者作为一种公然的取财行为,其行为手段往往会表现出一定的强力性质,如趁被害人不备突然夺走其手中的提包.秘密与平和、公然与强力,是一般情况下两种行为所具有的并据此相互区分的重要特征.但是,在现实的侵犯财产犯罪中,除了秘密平和和公然强力这两种常见的行为类型之外,还存在第三种行为类型,即公然平和. 相似文献
10.
奸淫是强奸罪的结果(目的)行为,而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是其手段行为.由于强奸罪的保护法益是妇女的性的自己决定权(性自主权),而妇女是否同意性交,或者说性交行为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成为是否侵犯妇女的性的自己决定权的表征,因此,强奸罪的手段行为的意义在于表明奸淫(性交)行为是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下实施的.既然如此,违背妇女意志应为强奸罪的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