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在实体上存在内在联系,这决定了一些案件中的行政执法证据需要在刑事诉讼中使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解决了此前实践中存在的证据转换难题。行政执法证据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的内存根据,主要是因为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收集、调取的部分证据,一旦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被收集、调取,就不可能再重新收集、调取,此类证据不得不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主要是指该类证据具有证据资格。  相似文献   

2.
行政执法证据向刑事司法证据的转化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完善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对证据转化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限制性因素的分析,建议根据证据的不同属性,对各类证据的转化规定不同的方式和途径,最终构建顺畅有效的证据转化机制。  相似文献   

3.
确立行政执法证据向刑事证据转化的适用规则是“两法”衔接的重要环节,也是增强现有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提高诉讼效率的必然要求.在行政执法证据转化过程中,实物证据可直接作为刑事证据使用;对言词证据,应适用“原则上不可但允许例外”的规则.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得以规范适用,还需由司法解释的出台、人员素质的提高和配套机制的完善来共同保障.  相似文献   

4.
5.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各自有其特有的调整对象.但在烟草行政执法中又同时存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既要给予行政处罚又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在向司法机关移交案件的时候,就不可避免的要遇到行政执法过程中采集获取的证据与刑事司法证据的衔接问题,本文即从二者证据衔接中所存在的问题、原因及解决办法这三个方面对其进行简要论述.  相似文献   

6.
我国目前已经形成由“一法三解释”共同构建的两法衔接之证据转化制度.由于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具有内在一致属性,且该制度起到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的作用,因此该制度的设置具有其法理正当性与经济效益性.同时也存在不少争议和困境,完善证据转化制度的对策有明确证据转化制度在证据法中的地位,区别不同类型证据而对其转化方式作不同规定,细化证据转化制度中的具体机制以及建立行政与司法机关合作交流机制等.  相似文献   

7.
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所办案件构成犯罪的,必须移交刑事执法部门,刑事执法过程中,发现的一般违法违规案件,或虽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移交行政执法部门处理。鉴于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之间的紧密衔接,作者认为有必要研究刑事执法中如何转化行政执法中获取的证据,并试做分析。  相似文献   

8.
宋萍 《法制与社会》2012,(32):187-188
一个具体行政违法行为在既符合行政法规中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又符合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构成时,由行政执法机关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既涉及适用法律的严肃性、准确性,又涉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深入研究和协调解决这一衔接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的法律监督职能,是法律适用中十分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一直是我国司法实践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其中两者相衔接的程序衔接机制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的重中之重。本文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者的程序衔接机制上现存的主要问题出发,深入分析两者程序衔接机制问题的根本原因,提出了从完善立法模式、确立检察院独立地位、规定具体的内部衔接部门、制定两机关对相关案件的职责和移送程序、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等方面来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程序衔接机制上的问题,以期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程序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10.
韩瀚 《法制与社会》2012,(8):133-134
近年来,由于在案件移送的具体程序以及证据衔接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使得我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能有效的运行,导致"以罚代刑"的现象十分普遍。所以对如何建立完备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行探讨有着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理性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事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对共同打击违法犯罪、推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价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是一直困扰我国执法实践的难题之一,如何构建一个合法、规范的两法衔接机制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研究的现实问题。在回顾两法衔接的历程、梳理两法衔接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应当着眼于克服基础理论薄弱、立法衔接不足、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定位不准、衔接程序粗陋等障碍,进而有必要厘清基本理论、完善立法内容、明确职责定位、规范操作程序等。  相似文献   

12.
《法学》2007,(10):136-139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制度层面存在着规定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等特征,在实践中存在配合不紧密、监督不力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有其客观和主观方面的原因,我们应该从立法上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程序和证据形式,在司法实践中加强信息沟通、个案沟通以及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等。  相似文献   

13.
司法公正与刑事诉讼程序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对司法机关提出的起码要求 ,也是当前我国司法改革所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 ,由于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 ,程序公正与否对实体公正能否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因而有关刑事诉讼的改革就成为我国目前司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本文探讨了实践中影响程序公正的几个突出问题 ,涉及证人出庭、证据移送、举证责任和简易程序。  相似文献   

14.
我国对非法行医分别在刑法和行政法中做出规定,二者概念及内涵的本质区别是行政违法与犯罪。非法行医案件中行政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应从主体和客观方面予以准确界分。为了非法行医案件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应完善案件移送与接受机制,规范案件移送中的证据转化,厘清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量化了非法行医中违法与犯罪的界限,有利于司法实践,但仍有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15.
证明对象的重叠性、行政程序的先行性、程序运行的保障性决定了行政执法证据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使用。由于现有立法和司法解释对行政机关未予明确、转化的行政执法证据种类模糊、审查判断程序缺失等问题,导致该制度在司法适用中存在较大争议和困惑。有必要对行政机关作扩大解释,将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双重属性的办案执法部门等纳入行政机关。证据种类并不是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使用的关键因素,影响其证据能力的关键因素是行政执法程序。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使用的行政执法证据,不仅包括物证、书证、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还应包括勘验笔录、现场笔录、鉴定意见以及当事人达成合意的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言词证据。需明确行政执法证据转化的司法审查标准和方式,以确保其具有相应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相似文献   

16.
随着十八届四种全会提出加强对国家公权力的监督,使得人民检察院在司法领域中不仅发挥着检察监督的职能,更要注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由于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已经成为司法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针对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两法衔接”机制,对现存问题对症下药提出解决方案,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系统的两个执法者的角色在工作衔接的过程中合理转换.  相似文献   

17.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构建和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脱节的问题逐步显现和突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已成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个执法体系的作用.特别是加大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力度.已成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吴敏敏 《法制与社会》2012,(26):268-269
刑事司法机关如何准确提取行政执法案件的证据,并加强对行政执法中非法证据的排除,实现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司法证据对接.  相似文献   

19.
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作为权利受到侵害的一方,在我国的保护相对来说比较滞后,应当从法律层面上确立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认识到保护被害人权利的重要性,在宪法和法律中强调被害人的权利,让其享有上诉权等,并且在物质上要对被害人有所救助,这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相似文献   

20.
浅析如何完善行政执法及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金玲 《法制与社会》2010,(12):172-174
自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初步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机制以来,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工作,增强了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合力。然而我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中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工作机制不明确、监督不力等问题。本文通过对衔接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从规范立法、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强化人民检察院监督职能等方面做了相关探讨,建议以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平台为基础,以检察机关的查阅权为手段,以监察机关、反贪、反渎职侵权部门为后盾,构建一个从权力机关到司法机关再到社会监督的网络,希冀能对完善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作机制,进一步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有所增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