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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各分局主城各房地产交易所、市国土资源房屋监察大队:为明确房地产交易监督管理职责、监管内容、措施和相关程序,指导我市各级房地产交易监督管理部  相似文献   

2.
【正】京建法[2012]13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区县人力社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劳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严格落实本市住房限购相关政策,加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现就本市加强购房资格审核、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核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非本市户籍居民...  相似文献   

3.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房管局(国土局、房管局),局属各分局、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主城区各房地产交易所:《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以下简《权属登记条例》)施行后,现有的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核工作存在一些与《权属登记条例》不一致的规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权属登记条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房地产抵押登记(一)凡用新的《房地产权证》申办土地或房屋抵押登记的,应按《权属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五十二条  相似文献   

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相似文献   

5.
<正>穗国房字[2009]544号各县级市国土房管局、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各区、县级市交通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2008年3月20日,市国土房管局与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国房字[2008]  相似文献   

6.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市地税局、市统计局、重庆银监局《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去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府发〔2005〕55号),采取了11条行之有效的具体措  相似文献   

7.
各区县(自治县、市)房管局(处、所)、市交易所、高新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北部新区分局:为深入贯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8号令),规范重庆市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先要组织所属人员认真深入学习《办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房地产交易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学习《办法》和本通知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其  相似文献   

8.
<正>渝国土房管规发[2017]1号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房管局)、各分局,主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各银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就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在建建筑物抵押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抵押房地产不得用于预售。开发企业依法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申请房屋及所占土  相似文献   

9.
《天津政报》2012,(20):17-18
<正>津国土房市[2012]340号各区、县房管局,有关直属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关于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已超过法定有效期,为了进一步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经2012年5月18日第14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修订后的《关于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重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宁政发[2011]2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委拟定的《南京市商品房认购、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商品房认购、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市住建委2011年10月)第一条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保障交易公平公正,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南京市城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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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建法[2012]21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住房和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房屋建筑自管单位: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229号令),提升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相似文献   

12.
<正>京建法〔2014〕21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效率,加快解决本市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  相似文献   

13.
<正>渝国土房管规发[2017]17号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局属有关单位,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市商业商务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7]42号),切实做好商业商务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依法出让的商业商务用地或商住用地(含居住用地),申请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以下  相似文献   

14.
《天津政报》2012,(22):11-13
<正>津国土房市[2012]352号各区、县房管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有关单位:为适应目前天津市对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津居留的管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原《关于境外机构境外个人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在我市购买商品房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国土房市[2011]87号)进行了修改,现重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5.
【正】京建法[2012]6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区县规划分局,各区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设计单位合格承包人名册管理办法》及《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设计单位合格承包人名  相似文献   

16.
《天津政报》2012,(3):27-28
<正>津国土房资监[2011]442号各商业银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适应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需要,市政府办公厅批转了市国土房管局新修订的《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津政办发[2011]115号)(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将于201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配合新《办法》的实施,现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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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件渝国土房管发(2008)661号各区县(自治县)国土局(分局)、国土房管局、房管局、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房屋产权监理所:《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办理土地房屋登记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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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建法[2015]14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区县财政局:为进一步减轻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承租家庭的租金负担,促进公租房租金补贴制度更加合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11号令)、《住房城乡建设部、民  相似文献   

19.
【正】京建法[2012]11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区县财政局:为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制度,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经市政府批准,现...  相似文献   

20.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同意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重庆市解决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重庆市仅主城区就有320万平方米已售房屋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两证"),涉及到几万户家庭50—60亿元的住房产权,房屋产权人的财产权利得不到保障,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房地产因开发商涉诉被司法查封;二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倒闭,无人申报办理"两证"的有关手续;三是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互相扯皮,影响竣工验收;四是房产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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