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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消防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而动用消防登高车营救一只猫这样的私事,不是消防队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消防车属于特种车辆,是专门用于救火或执行其它紧急抢险用途的车辆,是消防队参与救火救灾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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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天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12(3):67-69
消防部队是消防应急救援中的骨干力量,除此之外还包括公安、水利、交通等多种力量共同参与救援。其中,公安等其他行政主体参与救援,应当是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的行政协助行为。新《消防法》中关于应急救援的协助行为并未作出规定,应当借助行政协助理论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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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2)
<正>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1号《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2月25日省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郭树清2013年12月31日第一条为了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提高专职消防队伍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维护公共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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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杲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0,(5):14-17
随着公安消防部队在抢险救灾中发挥的作用不断加大,特别是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公安消防队伍在抢救受灾群众生命等任务中的作用更加突出。为此,新修订的《消防法》吸取抗震救灾的成功经验,在总则中就写明要"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明确了公安消防部队参加应急救援的职责。然而,目前学界对公安消防部队参加应急救援的法律定位却不甚明了。本文认为该行为不是军事行为,也不是常规行政执法行为,更不是国家行为,而是政府领导下的军队遂行多样化军事行动的一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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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8)
<正>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已经2014年8月11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市长杨雄2014年8月21日(2014年8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社会消防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提高预防、扑救火灾和应急救援能力,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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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荣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1):39-40
政府专职消防队是公安现役消防部队的重要补充力量,我国政府专职消防队现有立法虽具有补充性和适应性,但仍有不足。《消防法》关于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立法较笼统,对其法律定位模糊,而地方立法效力层级低,这些立法不足都有待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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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日本的<消防法>,消防队的职责除救火防灾之外,还有水难救援之责.凡有溺水者,消防队接到求救信息之后,必须立即出动前往救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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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2,(1):190-197
<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消防法是规范和促进消防事业的重要法律。消防法于1998年制定,2008年全面修订,2019年和2021年进行了两次修正。实施20多年来,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办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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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我国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是构建我国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内容.理论和实践证明,建立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要力量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在消防救援体制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队伍的核心作用,发挥消防救援队伍的专业优势,明确其在救援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把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成为"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综合性的政府消防救援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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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我国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是构建我国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内容.理论和实践证明,建立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要力量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在消防救援体制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队伍的核心作用,发挥消防救援队伍的专业优势,明确其在救援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把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成为"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综合性的政府消防救援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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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部门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努力开创消防工作的新局面。具体做法是:以开展“大讨论”为载体,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以修订《消防法》为龙头,实现消防法制建设的新跨越;以落实责任制为重点,创建社会化消防工作新格局;以提高灭火救援实战能力为着眼点,深化消防战训工作改革;以科技为动力,推进消防事业的新发展;以贯彻执行“五条禁令”为契机,促进公安消防队伍的管理和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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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防法》确立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在消防法的法条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在法经济学的视野下,结合消防法的公民积极参与原则对其法律规定从事前、事中两个阶段对消防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在消防法中规定消防见义勇为人的奖励请求权是适当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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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机构改革转制后,国家组建了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队伍除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之外,还承担着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面对从常规单一"灭火救援"向"综合性应急救援"转型升级的要求,消防救援队伍还存在诸多不足,与承担的繁重任务不相适应,本文主要从影响制约城区消防救援力量到场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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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24)
<正>筑府办函[2015]19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贵阳市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5年12月18日贵阳市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积极促进志愿消防队伍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61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推进全市微型消防站建设,建立完善以公安消防现役队为主体,以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为基础的三级灭火救援响应体系,有效缓解我市现有消防力量无法满足全面覆盖城市建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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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7,(9)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2号《河南省社会消防组织建设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李成玉二○○七年二月七日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消防组织是指除公安消防队以外的其他承担火灾预防、扑救和社会救援工作的消防队,包括专职消防队、兼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消防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社会消防组织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逐步增加投入,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和社会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