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我国,民事检察权是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对民事法律的实施所进行的法律监督权。然而,这个权力在民事诉讼法中却被缩小为民事抗诉权,只体现在审判监督程序里并缺乏具体的程序保障。因此,民事诉讼法赋予的法律监督的手段和范围不能实现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目的。民事检察权与民事诉讼要交叉对接。交叉必须解决好民事检察权的立法完善问题。为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既要补充和完善法律监督的手段和范围,让其实现民事法律监督的目的,又要使我国民事检察权的行使符合司法规律和民事诉讼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2.
民事检察立法完善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检察立法的滞后状况 ,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致使民事检察监督弱化。有必要对以下几个方面在立法上加以明确、完善。检察机关应对错误的诉前保全裁定、调解书和执行裁定进行法律监督 ,法律应赋予检察机关调阅审判卷宗权、调查取证权和提起民事诉讼权 ,法律应对抗诉再审作出完整的诉讼程序规定。以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事审判监督机制 ,保证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3.
新《民诉法》的施行,破解了长期以来制约民事检察工作的瓶颈,标志着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逐渐完善.现有的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理念已经很大程度上滞后于司法实践的需要,应当由事后监督变为诉讼全过程监督.我国传统民事诉讼模式下运行的检察监督制度源起对抗监督理念,由于缺乏显性且和谐的法理基础,对抗监督模式下民事检察再审检察建议的内部机制与程序、外显效力等方面易脱离法律调整的稳定性、外部性与正式性.《民诉法》修改后,检察建议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定,在后工业社会转型时期将协同监督理念引入民事检察制度重构其法理边限,有利于规范并保障民事检察范围内再审检察建议的制度化发展过程.在依申请启动的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有条件地构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案件审理制度,并从诉讼程序上予以完善,更契合审判监督程序设置的本意和目标.新《民诉法》虽赋予检察机关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权,但仅是原则性规定,对监督的范围、操作程序等未加以明确.有必要对民事执行监督的法理基础及目的进行再认识,转换思路,以完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从而打破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僵局.  相似文献   

4.
新《民诉法》的施行,破解了长期以来制约民事检察工作的瓶颈,标志着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逐渐完善.现有的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理念已经很大程度上滞后于司法实践的需要,应当由事后监督变为诉讼全过程监督.我国传统民事诉讼模式下运行的检察监督制度源起对抗监督理念,由于缺乏显性且和谐的法理基础,对抗监督模式下民事检察再审检察建议的内部机制与程序、外显效力等方面易脱离法律调整的稳定性、外部性与正式性.《民诉法》修改后,检察建议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定,在后工业社会转型时期将协同监督理念引入民事检察制度重构其法理边限,有利于规范并保障民事检察范围内再审检察建议的制度化发展过程.在依申请启动的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有条件地构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案件审理制度,并从诉讼程序上予以完善,更契合审判监督程序设置的本意和目标.新《民诉法》虽赋予检察机关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权,但仅是原则性规定,对监督的范围、操作程序等未加以明确.有必要对民事执行监督的法理基础及目的进行再认识,转换思路,以完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从而打破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僵局.  相似文献   

5.
新《民诉法》的施行,破解了长期以来制约民事检察工作的瓶颈,标志着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逐渐完善.现有的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理念已经很大程度上滞后于司法实践的需要,应当由事后监督变为诉讼全过程监督.我国传统民事诉讼模式下运行的检察监督制度源起对抗监督理念,由于缺乏显性且和谐的法理基础,对抗监督模式下民事检察再审检察建议的内部机制与程序、外显效力等方面易脱离法律调整的稳定性、外部性与正式性.《民诉法》修改后,检察建议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定,在后工业社会转型时期将协同监督理念引入民事检察制度重构其法理边限,有利于规范并保障民事检察范围内再审检察建议的制度化发展过程.在依申请启动的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有条件地构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案件审理制度,并从诉讼程序上予以完善,更契合审判监督程序设置的本意和目标.新《民诉法》虽赋予检察机关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权,但仅是原则性规定,对监督的范围、操作程序等未加以明确.有必要对民事执行监督的法理基础及目的进行再认识,转换思路,以完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从而打破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僵局.  相似文献   

6.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总结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对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作了重大的修改和补充,是一部比较完善的程序法。其中,《民事诉讼法》明确了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监督民事诉讼的方式,这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一大突破和发展。本文拟就检察机关参与和监督民事诉讼的抗诉问题谈点粗浅认识,以求抛砖引玉。 一 我国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者的身份,具有广泛的法律监督权。在各部门法中,对监督权作了具体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因此,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是广泛的,  相似文献   

7.
审判监督是我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对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目前实施监督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并没有充分体现和发挥应有的作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弱化和不力使刑事审判活动中不同程度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不能从根本上加以消除。一现阶段刑事审判监督中的问题(一)在立法上缺乏具体完备的法律规范,刑事审判监督的范围太窄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可见,人民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的…  相似文献   

8.
谈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的监督邵士兴对民事审判实行法律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能。但是,由于这项工作起步较晚,法律规定又不够详尽,因此有很多问题尚需进一步探讨。笔者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务,对其中的两个问题谈点看法。一、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监督的方式我...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民事诉讼调解监督构想孙宝民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对民事法律的实施进行法律监督,是依法治国、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和健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制的具体体现。几年来的实践表明,民事检察工作愈来愈显示出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民事诉讼法...  相似文献   

10.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0条、《民事诉讼法》第14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审判和民事(经济)审判实行法律监督。这就明确界定检察机关在行政、民事(经济)审判监督程序中的法律地位问题。笔者在办案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检察机关对行政、民事(经济)审判监督的范围过窄,手段单一,监督软化,缺乏力度。两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但目前,这一条法律规定,并未引起有关执法机构的普遍重视。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时候,仍然是重刑事轻民事,甚至对民事审判活动完全不过问。这就形成了民事诉讼只有审判活动,没有监督活动的不正常局面。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督,民事审判的质量和民事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便得不到及时发现、纠正和切实解决。  相似文献   

12.
完善民事检察立法之我见李忠芳由于诸多原因,我国民事检察立法工作起步较晚。现行的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在第185条至1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有依法提出抗诉之权。可见,民事检察立法...  相似文献   

13.
1991年<民事诉讼法>对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完善,促进了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但是,社会发展使民事诉讼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民事检察监督方式的单一和监督时间的滞后严重制约了检察机关监督功能的发挥.民事公诉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弥补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运行效果的欠缺,有利于建构我国完善的民事诉讼体系.  相似文献   

14.
民事审判监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此次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对民事审判监督制度方面的规范尚不完善,有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需要在以后的立法和实践中逐步完善。我国的审判监督制度依附于民事诉讼法之中,成为民事诉讼法的附属品,在审判实践中带来了许多的问题。我国的理论界和实务界应该以此次民事诉讼法的实施为契机,重塑民事审判监督制度,力保司法公正,坚守好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  相似文献   

15.
民事审判监督制度缺陷分析与程序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审判监督制度存在的必要性,无论从法理、立法和实践等哪个角度分析,都会得出肯定结论。然而,我国的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发动上仍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应当进一步完善:限制人民法院、有限制地加强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发动再审;完善当事人申请再审程序;规范其他机关发动审判监督程序。  相似文献   

16.
谈检察机关介入公益诉讼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第185条至第188条对检察监督的方式作了规定,将抗诉作为其监督手段。这种被称为“事后监督”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一直受到怀疑。笔者认为,民事检察监督的正当性可以从宪法的角度来解释。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宪法地位决定了它应当对民事审判活动实现法律监督,这是我国特殊宪政体制下的权力架构。民事检察监督中的抗诉程序及相关诉讼程序有待完善当属另一话题,暂且不论。讨论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权力配置,应当关注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应当介入这种特殊的案件。  相似文献   

17.
检察机关是否应该享有民事行政诉讼权,是近年来立法争论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面。从国外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我国对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立法规定层面,探讨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的法理基础,并分析检察机关在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地位、民事行政诉讼权的范围等,可进一步明确我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权。  相似文献   

18.
浅谈入世后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检察机关现行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难以应对入世的挑战.为完善民事检察权,应扩大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的范围,授予检察机关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调解提出抗诉和为公益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力.在行政诉讼范圉,也应授权检察机关对公害案件和部分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力.  相似文献   

19.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出台,人民检察院的专业法律监督也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在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中,对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大诉讼活动的审判监督又是重中之重。文章主要从现阶段三大诉讼的检察监督过程存在的问题着眼,以寻求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20.
司法实践证明,人民检察院行使民事检察监督权是完善民事诉讼必不可少的保障机制,是有效的司法救济方法。但是,目前法律规定的民事检察监督机制,存在着规定过于原则,监督面窄,保护程序不科学,缺乏操作性等问题,一定程度上使检察机关行使这项权力流于形式,难发挥应有的机制。 一、关于民事诉讼监督权的权限 我国法律规定的检察机关的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权权限范围,在实践中和学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