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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曾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报告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等事项,接受党组织监督,并细化了报告程序。这项规定要真正成为反腐利器,还需在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力上下功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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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9月1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指出,认真解决一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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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9月1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指出,认真解决一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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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兴化市制定了《关于正乡(局)级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这项制度自1994年4月试行以来,全市正乡(局)级以上干部提出报告的重要事项共有101件,其中住房方面的43件,安装住宅电话的9件,子女婚宴29件,配偶、子女就业、委培、调动工作的4件,到外地考察学习的1件。这当中准办的79件。目前这项制度正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在具体施行这项制度的过程中,本人有一些感想和体会,希望能与同行共同交流和切磋。一、建立和施行报告制度应充分体现“三性”1、制定制度,做到报告内容的规范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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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记者6月4日从陕西省获悉,该省要求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包括本人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等;以及家庭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多项内容。这些要求是在陕西官方印发的《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中提出的。(6月4日中国新闻网)陕西省要求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初衷值得肯定。新提拔的官员出于仕途考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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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规定适用人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有关情况,在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时也要及时报告。(7月26日新华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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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与法律》2006,(5):30-30
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11月22日公布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规定指出,国家公务员以及国企相关人员家属在安全生产领域经商或入股煤矿、瞒报事故等,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1)配偶子女入股可开除。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煤矿等企业投资入股或者在安全生产领域经商办企业的将被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2)招标中为亲友谋私重者开除。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干预、插手安全生产装备、设备、设施采购或者招标投标等活动,情节严重开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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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于目前公布了《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法院领导干部及审判执行岗位法官任职回避指导手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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