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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71 毫秒
1.
行政诉讼维持判决制度之检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旭勇 《法学》2004,(1):45-52
行政诉讼维持判决是我国独有的判决类型。本文从制度的功能与效率的视角对行政维持判决制度的合理性提出质疑。文章从制度演进的角度 ,剖析了我国行政维持判决制度的历史成因 ,并对催生了行政维持判决制度的“维护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之目的进行价值批判。在此基础上 ,分析并指出行政维持判决制度在运作中可能造成的低效率和种种矛盾。行政维持判决制度与行政行为效力理论不可调和 ;维持判决与原告的诉讼请求相冲突 ;行政维持判决与其他类似判决功能上的可替代性造成制度运作的低效率 ;行政维持判决本身的正当化成本高、程度低。最后 ,笔者主张以“控权”价值观置换原先的“维护”目的 ,并在此基础上以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全面取代维持判决、确认合法判决、确认有效判决 ,重构行政诉讼否定性判决制度  相似文献   

2.
一部终局判决是与全部终局判决相对应的概念,是指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避免诉讼的过分拖延将诉讼事件中已经查明的部分先行做出终局判决,而对其余还未达到可做出裁判程度的部分待查清事实后再行做出终局判决的制度。本文试从该制度设计之意义、适用条件等方面来阐述一部终局判决,并通过将其与中间判决、漏判的比较来分析其特点,并指出我国关于一部终局判决的规定的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3.
刘云龙 《法制与社会》2013,(14):194-195
判决推理是以法律和事实为前提得出结论的过程。以往刻画判决推理的模式将判决推理与普通的推理等同起来,没有体现法律规范作前提的特殊性。本文以判决推理的特殊性为起点,分析以往模式的不足,并借助常识推理的模式来寻求刻画判决推理模式的方法。  相似文献   

4.
略论中国传统诉讼审判的判决依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传统诉讼法律文化极具特色,与此相适应,中国传统诉讼审判的判决依据表现出特殊的风格.其判决依据主要有依律判决、判例与类推判决及依情理和礼判决等.对此作一分析研究,将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传统诉讼法律文化的理解,并吸收借鉴其中的有益部分为当今法治建设所用.  相似文献   

5.
袁古洁 《法学家》2005,(2):147-153
中国目前最重要和最紧迫的区际司法协助事宜,是如何解决内地与港澳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的问题.本文探讨了内地与港、澳互不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的法律现状及三地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途径,并论述了三地达成"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安排"(简称"判决安排")的主要条件及程序.本文认为,内地与港澳现行的承认与执行外国(地)判决的法律制度有不少共同点,这些共同点是三地达成"判决安排"重要的法律基础.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签署"判决安排"的时机已经成熟,这既是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实践需要,也是三地人民的共同需要.  相似文献   

6.
分析了高通诉博通案二审判决的要点,并与Rambus案的相关判决与裁决进行比较,总结美国法院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对于标准化组织专利披露义务的基本态度,并对我国确立相应规则提出几点启示。  相似文献   

7.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9条是法院作出一部终局判决的法律依据。一部终局判决是指诉讼之一部分与他部分分离并达到可以裁判的程度,法院所作的终结该部分之诉讼的判决。一部终局判决必有其得以长期存在的理由。对部分判决的适用及救济等问题进行讨论对指导法律实践来说实为必要。  相似文献   

8.
法律监督与司法权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院是最终的司法裁判者,具有司法至上性.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权威.司法权威的落脚点恐怕也就在判决的权威性上.当我们在关注司法权威的时候,不得不强调维护判决的权威性.但维护判决权威与加强法律监督并不是相对立的.有种观点从维护判决的权威性、稳定性出发,主张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就不应再予更改、变动.并由此对审判监督程序及有错必纠原则提出质疑,甚至排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相似文献   

9.
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而将前罪与漏罪数罪并罚的,当前罪刑罚经再审改判后,对漏罪所涉判决中的数罪并罚部分,可比照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再审改判前因犯新罪被加刑的罪犯再审时如何确定执行的刑罚问题的电话答复》精神,在前罪再审判决中一并撤销。再审判决对前罪和漏罪重新并罚后,若被告人因新案个罪尚有正在执行的刑罚,应遵循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比照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将前述并罚结果与新案判决刑罚进行二次并罚,合并执行,被告人已实际执行的刑期应予折抵。  相似文献   

10.
先决裁决(preliminary ruling)制度是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以下简称 ECJ)对欧洲联盟法律进行法律解释的重要手段,是 ECJ 与欧盟成员国国内法院建立联系与合作机制的重要途径。在先决裁决程序中,成员国法院在对特定案件做出判决之前,根据欧盟基础条约的相关规定就特定问题向 ECJ 请求做出解释性判决或有效性判决.并根据 ECJ 的先决判决对特定案  相似文献   

11.
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实现同案同判。在指导性案例的援引方式上,将指导性案例作为判决理由加以援引已成为共识。根据判决理由的最低援引标准,只有裁判要点才能作为判决理由加以援引。进一步地,由于裁判要点能够在事实、价值要素上与所适用的法律规则相吻合,且具有制度权威性特征,因此裁判要点是作为排他性判决理由加以援引的。裁判要点作为排他性判决理由表明,它在各种可能冲突的判决理由中总是能够胜过其他与之竞争的普通理由,因而它也就成为待决案件的决定性判决理由。裁决要点作为排他性判决理由应受到一定条件的强制,并遵循若干适用原则,以保证指导性案例援引工作的有效展开。  相似文献   

12.
徐振华  赵璧 《人民司法》2012,(18):67-68
行为人在第一次判决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内又犯罪,法院第二次判决遗漏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并罚时,第一次判决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不因第二次判决而中断,应当视为继续执行。法院遗漏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并罚,不宜提起再审。  相似文献   

13.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增加了确认无效判决之后,该判决形式的适用案例十分罕见。一方面,我国法律中的"无效"规范的含义与行政法理论中的"无效"理论存在着偏差;另一方面,则源于相关法律规范的缺失。基于法律制度的缺陷,单纯的无效判决并不能达到保护相对人权益的预期效果。这需要在未来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过程中对无效行政行为进行明确列举,并继续推进禁止判决的适用。  相似文献   

14.
行政诉讼判决形式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胜东 《法治研究》2007,(12):20-24
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在面对社会现实的发展时,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在行政诉讼判决形式上也是如此,行政诉讼判决形式已无法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政治体制的制约、立法的不成熟、对行政诉讼规律认识的不足等因素是造成行政诉讼判决形式出现问题的原因。所以,有必要对其进行调整和完善。在保留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驳回判决、确认判决等判决形式的同时,逐步舍弃维持判决,并引入新的判决形式,这样就可以使行政诉讼判决形式更为全面和完善。  相似文献   

15.
学界与实务界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8条规定的基于公益考量的确认违法判决存在诸多误区:从法律适用来看,公益的泛滥与重大损失的缩水,为以公益之名行私益之实提供了可能;对补救措施的理解偏差导致对违法行政行为能否治愈的忽视,并引发连续性行政行为的确认违法之困难。就制度设计而言,基于公益考量的确认违法判决与域外的确认违法判决或情况判决均有差异,而制度借鉴的缺位则是引发法律适用错误的根本原因。在司法解释未做修改的前提之下,将补救措施拟制为判决的条件,并扩张损害赔偿的损失补偿面向,可以为私益开拓替代性救济之路。但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仍在于慎待基于公益考量的确认违法判决。  相似文献   

16.
承认外国判决与执行外国判决,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问题。承认外国判决,是指内国法院认为该外国判决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确认与本国判决具有同等的效力,因而允许本国境内之该案当事人自动履行外国判决所确定的事项,并可以外国判决为理由驳回国内某个人对所判案件提出的异议、执行外国判决是指内国法院按照本国法律的规定.采用强制措施实现外国判决。 各国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执行令程序。这种方法是被请求国对外国判决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本国法律和执行的条件予以承认.即发给执行令(亦称执行状)…  相似文献   

17.
行政变更判决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诉讼经济原则的要求,司法变更权本质上就是一种司法权。美国、英国、德国、台湾地区、法国和荷兰的立法与实践为完善我国的变更判决提供了经验。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变更判决具有适用范围特殊性、适用条件单一性、适用方式选择性的特点。法院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不应判决变更,而应撤销或确认违法。完善我国的变更判决应重新界定其适用范围,并充分发挥撤销重作判决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创制了两种可供腐败犯罪受害国选择适用的资产追回途径.其中,在通过刑事没收国际合作追回腐败犯罪所得的过程中,请求国的没收判决能否得到资产所在国当局的承认并获得执行,是资产能否最终得以追回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没收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有直接执行和间接执行两种方式,无论何种执行方式,多数国家都对承认与执行外国的没收判决设置了一定的前提条件.当前,我国必须按照资产追回关于没收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要求,不断创立和完善关于没收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国内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9.
最高人民法院在新的司法解释中增加了新的判决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后,有不少学者提出完全可以扩大该判决的适用情形用以取代维持判决。但笔者从立法目的和现代行政的效率要求出发,认为维持判决仍有其存在的空间。本文试图澄清对维持判决适用条件的误解,并尝试解决在现有的各判决形式及其各适用条件下如何更好地适用维持判决。  相似文献   

20.
民事、行政确认判决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确认判决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作用大相径庭:民事确认判决的主要功能是,保障意思自治,为交易繁荣创造融洽的心理基础,并为民事主体的未来安排提供可靠的基准;行政确认违法判决,主要目的是为相对人的损害赔偿提供前提条件,并尽可能地恢复与弥补相对人的心理伤害。确认行政法律关系判决,在理论上存在诸多障碍,其制度空间十分有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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