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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违宪,一般指违反宪法的行为。四川两位律师认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止四类人从业于娱乐场所属违宪之结论经不起推敲,有使“违宪”泛化之嫌疑,同时又曲解了宪法与部门法及行政法规的关系,误解了我国以宪法为主导地位的法律体系所蕴含的“一般情况下,法无明文禁止均可行”的内在精神。在任何情况下,对违宪都应当慎重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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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良性违宪”的反思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认为,前两次“良性违宪”的讨论不够深入和全面。“良性违宪”理论的错误不是一般性错误,而是法哲学层面的方向性错误。“良性违宪”理论为宪法制度确立了两条凌驾于宪法原则之上的政治标准。用韦伯的理论框架分析,就是拥护实质合理性法律观而反对形式合理性法律观:用昂格尔的理论框架分析,就是拥护官僚法而反对法治。因此这种理论站在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对立面。与此同时,虽然存在重大错误,但“良性违宪”理论所揭示的现象却值得思考,从中我们可以反思我国宪法文本以及宪法修改和变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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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基本法》为制度根基,辅之以普通法的传承和司法实践,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殊的管辖权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基本法》的解释权,从而为其行使"违宪审查权"提供了法理依据。"违宪审查权"有直接授予和间接授予两种模式,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违宪审查权"属于间接授予模式。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有关自治范围内的法律拥有"违宪审查权"。  相似文献   

5.
香港与中央的“违宪审查”协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陈欣新 《法学研究》2000,(4):140-151
在香港基本法的设计中 ,中央与香港均拥有基本法解释权及审查权。如果两者不能在权限、管辖、程序及释义方面达成一定的默契 ,就会引发宪制危机。本文在分析两地法治传统和宪制模式的差异以及香港基本法对“违宪审查权”的制度设计后 ,提出中央和香港应本着相互理解和宽容的原则 ,按照中国宪法体制与英美法制传统相结合的思路 ,在基本法所设计的中央与特区分权的制度框架内进行协调 ,以避免和化解这种冲突。  相似文献   

6.
违宪审查,是指特定机构通过一定程序审查和裁决立法、行政等有关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的行为及其结果是否违宪的一种制度。违宪审查原则与制度是维护宪法权威与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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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相继出现了一些涉及宪法的案例和事件,从齐玉苓的“宪法司法化第一案”到孙志刚的“违宪审查第一案”,人们的目光再次聚集到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上。其中,颇具传统色彩的“公民上书”再次成为引人注目的独特现象。但对于“公民上书”的可行性、依据、对于我国宪政制度所起的作用,以及其未来的命运如何,不可置否。本文将从“公民上书”的案例入手,来具体分析以上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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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刚案与违宪审查”学术研讨会综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邓少岭 《中国法学》2003,(4):189-192
由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和华东政法学院、《法学》月刊社联合主办的“孙志刚案与违宪审查”学术研讨会于 2 0 0 3年 6月 30日在上海交通大学举行。来自全国高校及研究机构的学者 4 0余人到会参加了研讨。与会学者把孙志刚案件放在一个社会变革和法治发展的背景之下 ,围绕着宪法权利的保护和在我国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紧迫性进行了研讨。关于法学界对孙志刚案的反应湖北籍青年孙志刚先生在广州被错误收容并被毒打致死事件 ,引起了全国乃至国外的广泛关注。贺卫方认为 ,孙志刚案件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关系。假若类似的制度缺陷得不到解决的话 ,每…  相似文献   

9.
略论违宪     
违宪的概念何谓违宪,有一种观点认为违宪就是违反宪法规定的原则和精神的行为。这样简单地从字面上理解违宪的含义,人们并没有什么大的争议。但是,严格的违宪定义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哪些权利主体的行为才能构成违宪,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世界各国对于违宪的主体、审查违宪的机构设置、及违宪的制裁措施,由于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有着不同的规定和认识。根据各国宪法的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 一、在由最高司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国家里,违宪一般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与宪法不符。违宪的主体主要是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及政府首脑。美国违宪审查的创始人最高法院法官马歇尔说:“立法的权力是有规定的,而且是受限制的;那些限制不应加以误解或忽略,宪法是有明文规定了的。……假如这些限制不能约束应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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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宪法的实施与宪政的建立,保障人民的权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违宪审查制度在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但是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仍不健全,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以建立一个符合我国国情,切实可行的违宪审查模式。  相似文献   

11.
田瑶 《比较法研究》2012,(6):146-158
<正>一、居港权系列案件:背景及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中国政府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以来,内地与香港交流日益密切,港人在内地结婚生子或者婚外生子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内地居民进入香港长期居住并获得居留权的也不在少数,由此产生的问题是,港人或者成为香港居民的内地居民在内地出  相似文献   

12.
《物权法(草案)》“违宪”问题之我见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郝铁川先生的随笔表达了一种在法学界有一定代表性的观点,欢迎讨论。此文的责任编辑童之伟也将在其他刊物就这个问题发表不同看法。  相似文献   

13.
最高院“法官枉法、院长辞职”的规定违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最高院颁布的“法官枉法、院长辞职”的规定本质上是在法院推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这一举措赋予了法院院长凌驾于合议庭甚至是审判委员会之上的权力,使得法院院长可以也不得不按照自己的意图改变合议庭的判决或者审判委员会的决议,从而影响审判权的独立行使;同时,该规定也有违背宪法之嫌,并与三大诉讼法的条文或立法精神相抵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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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宪理念与良性违宪之合理性——评郝、童两先生关于“良性违宪”的争论●阮露鲁良性违宪论与西方占主导地位的自然法学派的一贯主张是一致的。17、18世纪近代自然法哲学,从古希腊罗马时期自然法强调人类社会以人性为基础的理性法,转化到强调自然法中人的自然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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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宪主体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违宪主体,顾名思义,从法理上来看,一般是指违反宪法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应当承担相应的宪法责任的政治实体、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者是公民个人。但是,与一般违法主体不同的是,违宪主体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由于违宪概念本身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而显得更加难以把握和难以界定。关于违宪主体,从法理上系统加以归纳和总结的学说,不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对这一方面的论著都很少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违宪主体理论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作为违宪审查理论的一个最重要的课题,违宪主体理论必须加以规范化和系统化。一、我国学术界和法律实践对违宪主体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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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14日,在孙志刚案件被媒体披露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许志永等三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名义,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合宪性进行审查。《中国青年报》在报道此事时说:“和一般的公民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修改法律的建议不同,这份公民建议书非同寻常之处在于,是公民依照《立法法》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有关法规进行违宪审查的举动。”上书者对媒体解释自己的动机时说:“我们认为,《收容遣送办法》作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其中有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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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宪还是违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孙志刚不是死于《收容办法》 ,而是死于对《收容办法》的严重违反甚至是犯罪。《立法法》不能证明《收容办法》违宪。《收容办法》制定于 1 982年 ,那时 ,《立法法》尚未制定。立法法只是宪法性法律 ,即使违背立法法也并不等于违宪。而且 ,宪法中有劳动义务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由于行政管理的需要 ,根据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劳动义务作出一些收容遣送办法并无不当。  相似文献   

18.
王世涛 《法学家》2005,(5):50-56
违宪构成是确定违宪的标准,对宪法责任制度、宪法救济制度及宪政实践具有基础性的理论价值.违宪构成概念是建构我国宪法监督及宪法诉讼制度的基石,同时我国宪政实践中许多宪法案件得不到有效处理的根本原因在于对违宪构成缺乏基本的认识.本文在综合国内对违宪的几种学术观点的基础上,对违宪进行了重新界定,据此提出了违宪构成诸要素的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19.
日前,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司法审查”的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该案暴露出的冲突正威为建设法治国家的障碍,我们应该从这一事件中得到真正的教益,尽快建立违完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20.
论良性违宪   总被引:52,自引:0,他引:52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一、良性违宪的界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出现了不少表面上看似违宪、但实际上却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事件。这类违宪的主体包括:(1)立法机关。如1978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解释宪法和法律,制定法令”(第25条第3项),没有制定法律的权力,但由于改革开放要求制定大量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未经修宪,也未作宪法解释的情况下,自行行使立法权,1979年至1982年间共制定了11个法律,这都是违背当时宪法规定的。(2)行政机关。如1988年以前,深圳等经济特区突破1982年宪法关于土地不得买卖、出租的规定,决定将土地使用权出租。(3)国家领导人。198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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