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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2000,(1)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卫生法制建设有了突破性进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先后制定卫生单行法律8部,行政法规20余部,卫生部门规章数百件,地方性卫生法规、规章更多(仅天津市就先后颁布地方性法规8件,政府规章20余件),形成了我国卫生法律规范体系的大体构架,为推动我国卫生改革与发展,为保障公民健康权益、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国民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从总体上讲,距党的十五大确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在2010年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宏伟目标尚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为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了宏伟蓝图,确定了到2000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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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是以医药卫生法律、法规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卫生法,是以保护人体健康这一社会公益目标为宗旨的法律部门。我院是成人医学院校。院内设有医学、护理、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卫生事业管理五个专业。面对医药卫生事业和人类健康问题日益受到越来越大关注的事实,几年来,我们将卫生法学作为一门必修课,首先在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开设,取得一定经验后又在公共卫生、健康教育两个专业开设。今年卫生法学也将成为医学专业和护理专业的必修课程。卫生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的内容繁杂,涉及范围甚广。为完成传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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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消毒是卫生防病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我国“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的重要环节。它对于提高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质量,保证食品、饮水卫生安全以及改善人们工作、生活环境,预防、控制疾病的传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际上美国、日本、前苏联、法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卫生法规中都把消毒工作作为卫生立法的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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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卫生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化,建立一个统一执法、有机分工、综合管理,符合卫生行政执法原则的公共卫生监督体制势在必行。1.我国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现状及问题卫生监督是指国家的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定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在其管辖范围内,按法定程序对有关生产经营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者执行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检查、监测、监督和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1.1 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是卫生行政执法的主体,它是一个组织实体,它依法拥有卫生行政职权,并以卫生监督为职责,直接从事卫生监督活动,并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卫生监督机构不等同卫生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直接授权的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行政机关依法授权(或委托)的组织,他们都直接具有卫生监督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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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1999,(6)
一、我国对医学伦理的法律规定为了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建设,我国许多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加以规定。1.从"立法目的"角度加以规定从根本上讲,各种卫生立法都是为了调整卫生事业中的各种关系,保证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从而实现医疗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医学伦理目标。例如《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法"(第一条)。《药品管理法》规定:"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法"(第一条)。有的法律还把医德建设规定为自己的直接立法目的,如《执业医师法》规定:"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各项权益,保护人民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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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即法律制度的简称!不仅是指法律"法规!而且是指一国、一地区整个法律上层建筑的系统,包括其全部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意识,以及与现行法律法规、法律意识紧密联系并体现其实际运行的法律实践,而这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又都以法治原则为统帅并贯穿其中。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法制的作用,就是要紧紧围绕法制的上述三个方面来展开。制定有关反腐败的法律、法规是前提,严格执法是保障,反腐败的法律意识是思想、文化因素,这三个环节环环相扣,不可分割。而这三个方面又都以法治原则为统帅,法治原则既渗透在法律、法规、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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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我国通过《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这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该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健康权",坚持以保障公民健康权为核心,体现了我国卫生工作以治病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巨大转变,为其他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奠定了基础,有利于推动我国卫生法治化建设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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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一度的全国卫生立法讲习班今天即将结束了。这是卫生部和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举办的第六次立法讲习班,办班的主题也从广泛地讨论卫生立法问题逐渐转入专题研讨,参加这次会议的代表有78名,还有部分省、市、区的厅局级领导,说明卫生法制工作越来越得到重视,是个好现象。近年来,随着国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目前发布的卫生法律五部,卫生行政法规21部,再加上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卫生法律体系已初具规模。去年末,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建国以来的第一次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为我国卫生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树立了新的里程碑。李鹏总理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完善卫生法制,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党和政府对卫生工作领导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政府要加强卫生行政执法职能,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和惩处各种危害人民健康、损害人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加强对食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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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2000,(1)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卫生立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到目前为止,我国已颁布了8部卫生法律,即《药品管理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红十字会法》、《母婴保健法》、《食品卫生法》、《献血法》和《执业医师法》。国务院颁布了20余部卫生行政法规,卫生部发布了400多个卫生部门规章,此外,卫生部还发布了大量的卫生部门规范性文件。现行的卫生法律规范已经覆盖了疾病防治、公共卫生、医政管理、药政管理、妇幼保健、献血管理和医疗保健等卫生管理的各个领域。卫生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使卫生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地位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1、卫生管理工作从行政管理逐步走向法制管理,把道德规范提高到法律约束,使卫生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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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为主"广为人知,早已被世人所接受。而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逐渐被人们重视还是近十来年的事。它突出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我国卫生工作方针,是保障人群健康造福子孙后代的一种重要手段。一、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目前的法律地位虽然我国的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如《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均列入了要求对建设项目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与工程验收的有关条款,但由于没有相应配套的实施细则,预防性卫生监督监督工作难以有效、全面地实施。再拿法律法规配套较完善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为例,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将要求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内容列在"食品卫生管理"章节,而通览其第八章"法律责任",却找不到对建设项目不依法进行设计卫生审查和工程卫生验收者所理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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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2000,(4)
一、卫生检验在卫生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我国的卫生检验事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几代卫生工作者的艰苦奋斗,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建国以来,卫生检验工作者同其他卫生防病人员一起,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提高中华民族健康水平作出了突出的贡献。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卫生事业的进步,卫生检验工作也得到了快速发展,检验队伍初具规模,卫生检验水平不断提高,在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卫生检验队伍是卫生防病工作的技术支撑和中坚力量卫生检验作为卫生防病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贯彻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卫生防病措施,保护人民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疾病防治、疾病监测、计划免疫、处理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以及为社会提供卫生保障、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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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的制裁,卫生行政处罚是以卫生行政部门为执法主体,对卫生领域进行规范化组织和管理过程中所采取的制裁措施。综合分析《行政处罚法》及卫生法律法规的处罚条款,本人认为卫生行政处罚应遵循四项基本原则,即“法定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公正公开原则,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原则”。下面,我就四项原则作一综合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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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卫生监督体制正在经由卫生法律、法规授权卫生防疫机构执法向卫生行政部门执法的过渡时期,各地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部6号文的精神,对公共卫生监督体制进行了改革。本文针对体制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据法学基础理论进行广泛深入的探讨。1、卫生行政执法并非仅指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亲自执法。卫生行政执法属于行政执法范畴。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执行或适用法律、法规,从而直接强制地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卫生行政执法主体除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外,还包括卫生防疫站等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所进行的授权执法和依据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所进行的委托执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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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1998,(5)
关于卫生行政许可制度中的分级管理规定,主要分布于有关的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和卫生部门规章中,截止到1997年底,我国已颁布了7部卫生法律、21部卫生行政法规和73个以卫生部令形式发布的部门规章。我们曾经就卫生行政许可这一内容,对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3个已于今年4月废止的部门规章)以及卫生部与有关部委联合发布的4个部门规章进行了初步统计,其中涉及卫生行政许可规定的有6部法律、18部行政法规和51个部门规章。这些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关于卫生行政许可的规定体现了我国目前卫生行政许可制度的基本情况,而分级管理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将对我国卫生行政许可制度中的分级管理作一简要的介绍。目前,我国卫生行政许可制度中的分级管理规定,主要有4个层次,即部级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省级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省级以下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和省、部两级相结合的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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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是指国家依法设立、代表国家对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贯彻执行卫生法律卫生法规的情况行使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职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的专门机关。由此可见,卫生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活动,表现为依卫生法律、法规行使卫生行政职权的过程,即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监督、管理和追究行政法律责任。自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末,在宪法原则指导下,我国各种卫生法规从无到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是根据行政的需要,建立在上级计划下级执行的计划经济模式基础上的。该时期的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比较单一: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防疫部门。其行政执法活动主要体现在国家法定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从总体上说,这种卫生执法活动具有较大的随意性。进入八十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出现,现代交通和通讯事业的发展,出现了生产大发展、商品大流通、人口大流动、城乡大建设、国际和地区间的交往日益频繁、市场空前繁荣的局面。但同时,环境污染、食品卫生、传染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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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各项卫生法律、法规的正式颁布实施,以及国家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然要求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执法程序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突出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使行政监督管理职权。但我国现有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大多是在原有卫生法律、法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由各卫生防疫站等事业单位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监督执法职权。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因受人员、设备、交通以及财政等因素影响,同时又忙于各种行政事务而无法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出现在各项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中。这不仅不符合行政权力的基本法理,而且也不符合对行政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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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2000,(2)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和完善,《食品卫生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先后颁布,卫生监督执法主体向卫生行政部门转移,原先以卫生防疫站为主体的卫生监督体制已不适应法制建设的需要。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上海市卫生局对卫生监督体制进行了改革。一是组建成立了市、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向卫生行政执法过渡打下了基础;二是随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立,按照政事分开和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对市、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职责和功能进行了进一步的定位,建立健全了市、区县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两大体系。一、调整完善卫生监督体系是卫生改革的需要(一)原有的卫生防疫站已不适应加强法制建设的要求随着我国卫生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执法主体的转移,原有的以卫生防疫站为主体的公共卫生监督体制与社会主义 相似文献